1樓:古代大叔
不會賠,理由:
一、物業是負責小區公共設施裝置的管理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秩序維護的工作,你的電單車屬於私人物件。
二、即使小區有車棚,你也交了停車費,車丟了物業也不一定會賠,除非你在繳納停車費的時候,另外和物業簽訂了車輛保管協議(所有的物業都不可能籤)。
因此在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不是太健全的時候,建議大家提高自己的安防意識,萬事還得靠自己。
2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有沒有收停車費的?收了的話就要負責!如果沒有,或者貼了一些什麼標語的話……
電車在小區丟了,物業該不該賠償 5
3樓:精彩百曉生
根據《物
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有義務保護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版《物權權法》第三章第三十七條: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小區物業應該採取封閉式管理。做到人防和技防結合。就是除了保安站崗巡邏,還要有監控設施,保障業主的財產和人身安全。
業主也應該把自行車停放到物業規定的,有人值守的停放區域。如果是繳納了停車費用,物業就需要負完全責任。
如果是免費停放,就需要看看和物業公司當初的入住協議是如何簽署的了。也可以參考業主手冊。也可以選擇報警處理。調閱小區的監控錄影協助破案。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鎖了,在小區範圍內丟的,他們應該負責,他們必須幫你調查,或報警。總之他們要負責就是了,要怎麼負責,得看你們雙方怎麼妥協了,希望採!
5樓:紫羅蘭的刺
基本物業不會賠償,因為物業保安只有協助**調查及維持小區秩序的責任,不負責任何業
內主的財產容及人身安全,因為這個連警察也不能100%保證,你也是納稅養他的不是。你說的保護措施不太明白,是監控?如果是的話你小區入住時沒有的話你可以再業主大會上提議要求物業安裝,費用估計要從維修**裡拿,監控**不菲物業是承擔不起的。
如果他收了你的存車費,對不起還是不會賠償你,因為停放車輛分管理與租賃,大多數外面的停車場或小區內部的車棚都是租賃,意思就是租給你乙個地方停車,但並不負責安全。
6樓:匿名使用者
沒監控嗎?物業應該要賠償的啊
在小區內丟失電車車瓶 小區物業沒有責任嗎
7樓:江
小區物業要承擔賠償責任,先協商解決,協商不了向法院起訴解決。
在小區公共車棚內,車輛丟失,物業是否有責任
8樓:鑽誠投資擔保****
電動車丟失,一般不是物業賠償;
可以報案,由公安按刑事案件處理;
根據《物業服
務合同》物業只負責消防、清潔、秩序維護等職責。物業沒有收取業主的物業費及車輛看管費,讓業主將車輛停在地下停車場內,也是為了維護小區的正常生活秩
序。車輛管理只是物業服務的一部分,即使在這個問題上存在違約,也只能適當扣減物業收費,而達不到《合同法》規定的要求賠償的程度。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9樓:搜房網知道專家
你好根據你提供的情況,小區物業是有責任的
車輛丟失屬於治安安全問題,這在物業的職責範圍之內你可以要求物業賠償損失,或者提供其他解決辦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電瓶車在小區車棚被偷,小區物業賠償責任?
10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交了停車費,物業全責。沒交,物業無責。
11樓:貴婦33的小水軍
你去起訴你也贏不了 因為你交的是場地停車費而不是車輛保管費 所以物業沒有義務賠償你的
我的電動車在封閉式小區內丟失(本小區只有一棟樓),車停在院內車棚裡物業有責任嗎?
12樓:知舍之心
主要看小區物業有沒有收取了你的停車費。
如果物業收取了你的停車費,物業有責任賠償。
如果物業沒有收取你的停車費,根據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物業沒有責任賠償。
13樓:天蟾如月
一定要搞清楚,存放和保管的本質差別;小區保安責任和看管責任的差別。
存放是只使用公用土地面積有時間侷限地放置私人物品,他人沒有責任和義務保障物品的安全性。小區保安的責任也只是提供一般性的安全服務,比如對明目張膽的盜搶。一般性的安全服務這畢竟不是專項看管,專項看管不屬於小區保安的職責。
因此,小區物業對此並沒有責任。
14樓:空白白北鼻
有 可以找他們賠償
我的車子在小區車棚丟失,物業說是一點責任沒
15樓:鑽誠投資擔保****
電動車丟失,一般不是物業賠償;
可以報案,由公安按刑事案件處理;
根據《物業服
務合同》物業只負責消防、清潔、秩序維護等職責。物業沒有收取業主的物業費及車輛看管費,讓業主將車輛停在地下停車場內,也是為了維護小區的正常生活秩
序。車輛管理只是物業服務的一部分,即使在這個問題上存在違約,也只能適當扣減物業收費,而達不到《合同法》規定的要求賠償的程度。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小區內丟失電動車,物業有責任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有一定責任,物業公司對小區的安全管理義務包含兩個層次的內容:
1)安全防範版義務,即執行門衛權值班制度、保安巡邏制度,檢查進出小區的車輛及維護停放順序。
2)輔助性處理義務,即及時制止妨害小區公共安全秩序的行為,並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三人侵權行為發生時,如業主的財產被盜或人身在小區內遭受損害,如果物業公司未完成上述義務,應在相應範圍內承擔法律責任。
17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有給物業費包括什麼
18樓:萇賦蹇溪兒
若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了物業管理公司對車輛的保管
回責任,同時業主交納答了停車費,並辦理了相關的車輛出入庫手續,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即包括了車輛保管的內容。
根據《合同法》第374條的規定:「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妥善保管保管物是保管人的義務,如果保管人未盡到妥善保管義務而導致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寄存人的損失。
物業管理公司應向業主提供車輛保管服務,負責業主車輛的安全。若物業管理公司未盡到妥善保管義務,如值班人員在看管車輛時脫崗等,致使業主的車輛丟失的,則應當對業主承擔賠償責任。
19樓:周學莊靜姝
你好,雖然物業不付有保管你的電動車的責任,但是在小區物業服務範圍內,物業公司有安全保障義務,監控設施應該維護好,能正常監控。所以物業在這一方面有過錯,應該對你適當賠償。
20樓:匿名使用者
業主停小區裡的電動車被盜,物業是否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我的電動車在小區丟了,小區有沒有責任。我可以向物業提出賠償嗎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這情況可以索賠。
你所在的小區物業管理費繳納的時候,一般第一次應該給你看此小區物業管理細則,但是一般物業與業主籤的都是格式合同。你應該找找小區物業管理的相關檔案。小區內安全設施沒保證物業公司不盡責任。
完全可以聯合其他業主。炒了物業公司。
2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交了停車費的話就可以理直氣壯的去找物業協商,甚至可以去打官司。沒有的話就不好辦了。但在小區丟的車,物業肯定有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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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建個自行車棚的,方便停車也方便管理。和物業管理協商在小區某一地方統一停放自行車。關於小區物業修建自行車棚的是否合理的問題 首先,物業公司是乙個服務公司,不是執法單位,要依據物業服務合同,本著小區和諧,為民服務的原則,與小區居民是共生的一種關係。小區空地是業主的沒錯,物業公司在修建車棚及收費前,要...
小區內停車被劃,物業是否有責任,車子在小區被劃傷 物業是否負責任
這樣的問題每個小區都會遇到,也是每天在發生的,車輛的停車費非業主理解的車輛保管費,車輛屬於業主私有財產。物業管理條例中,物業費及包含需管理的內容為公共設施裝置及區域的衛生 秩序管理。國家將保安的名詞在物業中進行更改為秩序維護員,你也可以知道為什麼進行更改,就是因為保安業主會理解為保護安全。在車輛管理...
小區沒有車棚自行車在樓道裡損壞,物業有責任嗎
此事如此解答 1 無車棚是開發商的原因,而非物業原因 如原來有,物業維護不善,損壞了,導致業主只能夠放在樓道裡,那物業還有點責任 2 根據最近幾個園區車輛失盜的新聞判斷,一般此事法庭判物業無責任 沒責任,樓道本來就不是放自行車的地方 小區沒有車棚,自行車在樓道裡損壞,物業有責任嗎 沒責任,物業費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