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年薪5萬,私立學校年薪20萬,為什麼大部分老師還是選擇公立學校
1樓:琳大小姐
現在家長對於孩子的教育非常重視,要為孩子挑師頃卜乎資力量好的,公升學率高的學校,所以就出現了公立和私立學校的選擇。
公立學校是國家承辦的國立學校,目的就是為了讓所有學生都能受到平等教育,義務教育階段收費低,以培養人才為目的。私立學校是民間私人投資承辦的學校,學生基本上都是富家子弟,收費相當高,盈利性太強。
而老師對於工作崗位也有不同選擇,很多老師儘管面臨高額工資最後還是選擇了公立學校,有以下幾點原因。
公辦學校屬於國家,私立學校屬於私人。公辦學校老師有國家編制,工作有保障,繳納五險一金,而私立學校老師屬於私人僱傭,工作沒保障,社會福利也沒有保障。
私立學校壓力大於公辦學校。私立學校為了提高公升學率將學生成績與老師工資掛鉤,雖然工資高,但最終扣的也多。
公辦學校的老師是終身的,福利待遇穩定,工雀悉作穩定。私立學校弊姿有風險,畢竟是私人投資,如果哪天倒閉,老師的工作就別無去處。
公辦學校比較人文化,如果老師請病假,會處處體現著人文關懷,而私立學校老師若是請假,就有可能直接被裁退。
當然,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想法,但是無論選擇在哪個學校上班,都是以教育育人為目的,而不是貪圖工資。在你通過努力拿出成績,得到領導的認可,你的工資也就不止這些。所以,打鐵還需自身硬,自己足夠優秀才能得到高工資。
私立學校基本薪資一千塊可以報嗎
2樓:夏俊武
律師分析:可以。用人單位用降底績效工資的方法,脅迫讓主動辭職的,勞動者是可以拒絕寫辭職書的,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無故降低工資為由被迫辭職,並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公司惡意降薪、撤職不合法,用人單位變更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後方可實施,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屬於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認定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屬於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姿旅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返悶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漏冊彎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臨沂私立學校有哪些,私立學校有哪些
我個人認為,家長不要老指望孩子自己能好好學,畢竟孩子自律性差,所以還是去正 規的機構,就比如地方讓他學才行,就比如濟南立行學校,管的嚴,孩子都能學下去!私立學校教文化課跟公立沒法比,所以特長班藝術班的太多以此提高學生地生學率和提高學校地知名度?為了孩子們的前途也只能拿錢一博,試問天下誰識君,只問君臣...
私立學校有什麼好處,選擇私立學校的好處
私立學校的班容量較小,便於老師教,更便於學生得到比較好的老師指導。私立學校一般有自己的教學特色,對老師管理嚴格,老師教課會更認真些。而且,學生一般都是全封閉住宿制,家長要是比較忙的話,適合送去這類學校。再就是,私立學校的收費高,不同的私立學校收費水平也不同。這些都需要考慮。可以選擇私立大學的本科,文...
私立學校生活老師很嚴,兇,私立學校生活老師很嚴,兇,
這個看你的角度問題了 一般那種學校的老師顧忌不會那麼多 對學生就不會那麼好 那麼負責 他們只是要不惜一切手段把學生管死 管嚴 管好 不給他們惹麻煩 所以一般那種學校很少放學生出去 然後他們目的只是為了要賺錢 要提高學校知名度 要保好自己的工作 一般選學校 最好不要讀私立學校 老師肯定也有區別,並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