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再審啟動主體為什麼沒有當事人

2025-04-10 17:20:13 字數 4508 閱讀 9653

1樓:春華秋實

這個說法是錯誤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再審。再審啟動有以下三種方式:

1)當事人提起申訴。

當事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賣拿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審查處理。案外人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侵害其合法權益,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審查處理。申訴可以委託律師代為進行。

申訴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2)人民法院依職權啟動再審。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知饑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搭配返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3)檢察監督。

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重新審理,對於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2樓:三千清歡

其實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刑事訴訟再審程式主體:自訴人(公訴人)及其法定**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

3樓:網友

刑訴法條規定,由上級人民法院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外審。

刑事案件二審**時,不上訴的原審被告人是否應出庭

4樓:法律部落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二審**時,不上訴的原審被告人是否應出庭需要看案件的審理需求,未被申請出庭或者人民法院認為沒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傳喚到庭。當事人雙方不服各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的,可以在判決生效前十日內提起上訴。上訴需要提交上訴狀,寫明當事人基本資訊,案由及判決結果,說明上訴的具體請求,是要孝源跡求撤銷原審裁判,進行改判,還是要求對原審裁判作部分變更。

上訴案件一般情巧並況下由負責原判決的上一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被告可以自己向上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也可以通過第一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通過原審人民法院進行上訴的案件,原人民法院需要在被告提交上訴狀的三日內將上訴狀及案件的案卷、相關證據等材料移送到上一級人民法院,並將上訴狀副本送交給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裂櫻、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剝奪。

刑事案件提起再審的主體

5樓:律臨趙曾海

法律分析:由各級人民法院院長提起再審。根據訴訟法規定,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調解協議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後,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原審人民法院對於依照前款第三項規定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後,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民事訴訟二審沒有被提到的原審中的人的依據是什麼

6樓:點行**

民事訴訟二審沒有被提到的原審中的人的依據是:必要共同訴訟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訴的,按下列情況處理:(1)該上訴是對與對方當事人之褲掘燃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其他共同訴訟人利益的,對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胡虛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散者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二十八條在第二審程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者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者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雙方當事人同意由第二審人民法院一併審理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一併裁判。

民事訴訟二審沒有被提到的原審中的人的依據是什麼

7樓:陳友聯

如果上訴是對與原告的權利義務分擔不服的,那麼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

如果是對共同被告中權利義務分擔不服的,未上訴的原共同被告一方為被上訴人。

如果是均不服的,為被上訴人。

民訴意見177、必要共同訴訟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訴的,按下列情況處理:

1)該上訴是對與對方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其他共同訴訟人利益的,對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

2)該上訴僅對共同訴訟人之間權利義務分擔有意見,不涉及對方當事人利益的,未上訴的同一方當事人為被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依原審訴訟地位列明;

3)該上訴對雙方當事人之間以及共同訴訟人之間權利義務承擔有意見的,未提出上訴的其他當事人均為被上訴人。

一、民事訴訟二審是全面審查嗎?

根據新民訴法規定,二審案件的審理範是:與上訴請求有關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問題。這個範圍有兩個顯著特點:

1、審理內容既包括事實審也包括法律審;

2、審理範圍受上訴範圍的限制。

至於為什麼要作這樣的修改,主要有以下原因:

1、二審程式不是一審程式的簡單重複,它所要解決的主要是一審程式已經審理,但仍然存在爭議的問題。而一審程式已經解決的,沒有爭議的問題(即當事人未上訴的部分),二審一般不重複處理。

2、對當事人未提出上訴的問題重複處理,桐畝不僅沒有必要,浪費人力、握擾物力,拖延時間,而且對解決當事人爭議不利,容易引起新的糾紛。

3、二審程式皆因上訴發生,二審的審理範圍也理應以上訴請求的範圍來確定,這同一審審理範圍由起訴請求確定是乙個道理。對於上訴人在上訴請求中未提出的問題,人民法院不宜主動審理。這可以說是民事訴訟當事人不告不理的規則在二審程式中的表現,也符合民事訴訟確定的處分原則。

4、即使一審裁判中當事人未提出上訴的部分存在錯誤,那也只是少數,而且一般都只涉及個別人或單位、組織的利益,若遭此不利的當事人本人無異議,法院也不必強迫其主張權利。縱使涉及的問題對國家和社會利益有重大影響,那也可以通過審判監督程式予以糾正。

5、將二審案件的審理範圍限制在上訴請求的範圍,有利於減輕二審法院的工作量,保證其在法定期限內迅速及時地審段輪旦結案件。

不是當事人是否可以申請再審?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因為第三人與這件事的關係是相連的。可以擁有這個權利再審。

9樓:匿名使用者

案件與第三人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可以。可以看民事訴訟法。關於再審的條文。

10樓:匿名使用者

要求第三人履行義務的就可以。

11樓:網友

相關的案外人都可以申請再審,況乎第三人。

刑事訴訟中新提供新證據,原告方上訴,法院會否會成為再審案件成立

12樓:埖cm逗驢

二審能否勝訴,要根據所新提供的證人所作的證明內容、原一審中檢察院所舉證的證據等實際情況才可以分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被告人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上訴,則二審法院對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以判斷一審判決是否正確。而如果在上訴期間,有新的證人作證的,二審法院也應該對所作證明依法棗塌進行審查並作出認定:

如果由於新的證據而導致認定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存疑的,按疑罪從無的原則,二審法院就可能會改判無罪,或發回原審法院重審;如果新的證人證言沒有被法院認定有效的,或不能影響對犯罪事實的認定的,二審法院就會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凳州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範圍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棗巖蔽審查,一併處理。第二百二十五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後,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原審人民法院對於依照前款第三項規定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後,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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