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雅俗共賞
律師在辦理業務的時候,是應該尊重事實還是應該尊重法律呢?我認為肯定是首先應該尊重法律,畢竟律師就是在法律的規定之內利用法律來辦事情,所以法律才是最主要的,沒秩序不成方圓,除此之外,律師也應該在事實的情況之下酌情處理,接下來跟大傢俱體說明。<>
1、律師應該在法律飢啟的框架之內做事情,所以首先應該尊重法律。
律師在辦官司的時候,每乙個官司幾乎都會面臨尊重事實還是尊重法律的問題,我認為一定要尊重法律,畢竟律師首先是學習法律的精英人才,他們也辦理過很多官司,知世頃道怎麼利用法律來處理好事情,所以法律才是第一準繩,真實的世界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這個規矩可能會損害少數人的利益,但是仍然要遵守這個規矩,這是為了保護更大的利益,而且法律都是在不斷完善的,會越來越好。<>
2、律師也會根據事實來人性化處理。
真實的案件中,律師也不會那麼刻板全部按照法律來做事情,而且法律裡面也會有明確的說明,對待某乙個具體的案件,也會根據某人的認罪程度和包括其他的一些因素來酌情處理,所以會比較人性化,因此對於那些真正的不小心犯錯誤的人也會比明知錯誤還去犯的人所受的處罰要輕,這就是更加看重事實,所以首先應該是看重法律,其次也會比較看重事實。<>
總而言之,我認為律師在處理問題的時候,首先應該更加看重法律,因為律師就是專門學習法律的人才,然後幫助人們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所以法律才是第1位的,其次律師在真正的做事情的時候,也會根據具體的情況來進行人性化的處理,所以也會尊重一些事實,只不搜肢陸過法律的地位更高。
2樓:雲貓君
律師尊重法律,但是律師也會為壞人的法律所辯護。我覺得律師的職業要求就是為自己的當事人尋求利益。
3樓:大柚子
既要尊重事實也要結合法律方面知識去處理。律師本著以事實為依據為犯罪的人申辯,還是為苦主申訴,他們是在法律法規範圍之內做出申訴。任何人不得凌駕法律之上。
1.為犯罪申訴只是找出犯罪人,他不是故意殺人,還是無意侵犯他人家產。不夠犯罪分子的犯罪嫌疑是跑不掉的,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辨護只是為他減薯返刑量刑,不會因為犯罪嫌疑人逃脫法律制裁。
2.為苦主申訴,是為他們找到公道,公平公正,對犯罪嫌疑人處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會因為你請金牌法師為你辯護纖仔,也毀手汪難逃法律制裁。
4樓:愚喬啊
律師應該尊重法律,當然也必須尊重事實,以事實為依據,用法律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樓:小小女生的生活
我覺得還是尊重事實比較好,因為現在的很多律師為了金錢是非不分,沒有一點職業道德。
6樓:f但是
我認為作為律師應該尊重法律;因為無論是律師還是其他的工作人員,都是為法律服務的,碧行舉我帶慶們可以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適當的維護客悔碧觀事實。
在你看來,律師該尊重事實還是該尊重法律?
7樓:小白知識之窗
在你看來,律師該尊重事實還是尊重法律?在我看來把律師應該更加尊重事實,因為無論是任何人都應該去尊重事實,這是大於一切,因為是法律也要尊重事實,事實是怎樣就怎樣,不能夠因為法律的原因而指鹿為馬,任何人都要去尊重事實,事實該是怎樣就怎樣,任何人都有知道事實的權利,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做乙個誠實的人問任何人都要尊重事實,不能夠指鹿為馬,然後因為法律的原因而掩蓋事實,事實給予人們最大的權利,任何人都要去尊重事實事實,才能夠給予我們真相,真相才能夠不放過任何乙個壞人,也不冤枉任何乙個好人,在事實面前人人平等,哪怕是律師也是一樣,律師知道法律更是應該尊重事實在事實面前,法律依然要尊重事實去制裁罪犯,法律的依據就是依據事實,事實是該怎樣就怎樣,不能夠因為掩蓋事實而包庇罪犯,這是我們人民**所不允許的事情。<>
事實大於一切事實大於一切,哪怕是設施特別殘忍的依然是要公佈出來,因為任何人都有知道事實的真相,都有這個權利,我們能夠剝奪他人的權利,而且知道事實,能夠給予大家乙個相對的公平,不會冤枉任何乙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任何的壞人,也不能夠因為事實而去包庇別人,所以說任何人都要去尊重事實,不僅僅如此,作為律師就應該更要去尊重事實,因為律師懂法律就應該更加尊重事實,因為在事實面前,任何法律都不能夠掩蓋罪犯的罪責。<>
總的來說,法律是制裁罪犯的依據,而事實卻是法律的依據,在事實面前該怎樣就怎樣,哪怕是有再多的錢,再大的權勢在事實面前依然要低頭,因為事實是不容侵犯的乙個責任,事實也是最公正的,該怎樣就怎樣,不會因為你有錢有勢就掩蓋事實,這是不正確的做法,作為乙個律師知道法律就應該要去尊重事實,因為事實是基於人民群眾最大真相的乙個一句,也是判定罪責的乙個依據,任何人在事實面前都逃脫不了罪責,這是我們最基本的乙個判斷,再者就是因為我們如果想,找到**,就要知道事實,作為乙個律師想要維護當事人的利益,就一定要尊重事實。
8樓:網友
我覺得應該尊重法律,因為律師的職業本就是用法律來維權,如果說過於尊重事實的話,只會讓律師的業務能力大大下降。
9樓:陳老師說社會生活
我認為律師應該尊重法律,畢竟律師的工作就是這樣的。
10樓:叄么肆鋒
我覺得是應該先尊重法律,因為法律是比較嚴格的,只有你尊重了法律,你才能夠有了解事實的機會,你才可以更好的去為你的當事人取得更大的權利。
11樓:辣辣不辣啦啦啦
在我看來律師應該是尊重法律的。只有他們尊重了法律,才可以讓法律更加的完善。讓罪犯無機可乘。
12樓:你到底敢不敢
這兩個同樣重要,也同樣需要尊重,事實才能驗證法律的準確性,所以二者是相輔相成的。
13樓:鬥爭吧ok21世紀
應當尊重她或他自已的「良知」!
法律尊重事實嗎
14樓:草民學法
1、「以事實抄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bai法律在民事或行政訴訟之du中定紛止爭zhi、在刑事案件之中對於dao犯罪嫌疑人定罪的客觀依據。
因此,法律必定尊重事實。
2、在司法程式之中的法庭調查環節,就是法律賦予當事人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刑事、行政或民事審判合議庭遞交證據,說明真相的重要環節。
但是,當事人需要明白一點,客觀事實與當事人能夠證明的客觀事實未必一致,所以當舉證不利的時候,往往會由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承擔該不利後果,因此,在現今的法律社會,每乙個人都應當有證據意識。只有這樣,當己方意欲維權之時,才能將客觀事實還原給人民法院,並取得理想的判決結果。
3、對於刑事案件而言,負有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舉證責任的一方為提起公訴的檢察機關,辯護人一方可以就檢方所提供的證據的真實性、與犯罪嫌疑人涉嫌罪名之間的關聯性、證據能否證明或能夠足夠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充分發表己方的觀點,這亦是法律賦予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的法定權利。
綜上所述,無論從各個角度來看,法律都是尊重事實的,只要當事人能夠準確的拿捏住在法庭調查之中舉證、質證的原則和方法,便可以有效的維護己方的合法權利。
15樓:sb中的戰鬥機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16樓:天涯明月
法律尊重證據證明的事實。
乙個問題很糾結,我想知道法院是會尊重法律還是尊重事實?
17樓:孫法官說法
你好。法院即尊重法律也尊重事實。但是對事實,當事人有證據提供來證明。
經過證據證明的事實,在法律上稱為法律事實。也只有法律事實則是法院認定的事實。準確些說,法院是按照法律規定和法律事實來判案的。
關於你爭取房子的事,如果有當時出資購買房屋的付款票據,或者對方承認有你的出資,可視為你對她的借款,你可以獲得出資的返還。如果沒有證據,那法院是不會支援你的主張的。
另外,法院對普通的民事案件不會主動調查,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來調查當事人無法自己調查到的事實。其他的,都需要當事人自己提供證據來證明自己的主張。
18樓:來自法學院
對於民事案件,我國崇尚意識自治、平等自願。也就是法院既尊重法律也尊重事實,但最最尊重的是你們自己的決定。如果有人欠你100萬,有證據有事實,但是你不要人家還,法院絕對會尊重你的決定。
在你辦理房產證時,你就應當清楚房產證的意義,他代表了房產所有者的權利,當你自願署上其他人的名字時,也就意味著你放棄了自己的權利,是你自願將房產歸於女友。而法院必須尊重這一有證據、有法律依據的事實。現在的問題是你反悔了,你後你當初處分了權利,你想拿回你的權利。
法院沒有後悔藥,所以你只有一種方式,說明當初並沒有這麼想,你並沒有打算把房產全數歸於你女友,也並不清楚房產證的意義,或者那並不是你本人作出的決定,而且房產原本大部分是屬於你的。但是,這需要的不僅僅是說明,而是證明。就看你能不能拿出證據了。
最後,建議你以後做決定特別是關係到實體權利的決定時,考慮清楚,否則你很難找到證據掩蓋自己的出爾反爾。
19樓:心理諮詢師周非非
在法律問題上,誰主張誰舉證!你既然說大部分都是你出資購房的,你需要提交你付款的一些票據作為證據。這個問題,最好諮詢當地的律師、
20樓:弭珈藍澍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兩者並重。
法律尊重事實嗎
21樓:doting丶
這是個很深刻的理論問題,簡要解析如下:
1、法律尊重事實,但尊重並帶的是證據所呈現出來的事實,這也導致法律人共有的特點~所謂的形式理性。
2、至於訴訟法上「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既是一種迎合民意的政治口號式宣示性條款,也是一種立法不成熟時的產物。
1)沒有真實的事實,只有通過證據旦中去反推、還原出來的證據事實,因為時間不復返,人非全知的上帝,只能努力依靠人的理性根據證據去盡最大努力的推導,此即英美法所謂「排除合理懷疑」、大陸法所謂法官「自由心證」之原因,他們承認這樣的現實:人的認識具有侷限性。
2)司法機關同樣是人的理性的集合,絕對做不到上帝視角式的全知全能,也有侷限性。
3、所以法律尊重事實,但尊重的是人依靠自己的理性去能達到的最大的真實,而非尊重把司法機關看做上帝視角的全知全能式的事實。法律尊重事實的方式:其一在法庭上通過最大程度支援當事人的舉證權利、激辯的權利來發現事實,其二在程式上通過設立中立的法庭、作為調查者和指控者的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作為辯護者的對立的律師,通過這三種模蔽山機制的程式作用來達到最大可能的發現真相。
儘量說簡單了,希望你能看懂。
連基本事實都不尊重的律師,還是別做律師了吧
22樓:張三**
我真的不想做律師了,這是我的心告訴我的。我也正在淡出這一行當。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這是法衡碧蔽治的基本原則,可是就有人偏偏喜歡顛倒事實,混淆是非,而且是臉不紅,心不跳。我就在想,難道是為了所謂的受人之託,忠人之事,居然就可以信口雌黃了嗎?
基本道德底線都沒有了啊!
最近替朋友和親戚**了兩個民事訴訟的案子,乙個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乙個是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具體案情我就不詳細說了,我只說一下被告**律師被事實打臉的情節。
房屋買賣,我**買房的人,只簽了購房意向書,交了一半的房款後,因賣方原因,一直辦不了網籤,多次交涉無果,起訴要求解除。對方**律師竟然說辦不了網籤是因為買方的原因,並且說多次通知買方辦理都無故拖延。在法庭上我無奈地搖搖頭,拿出買主慧顫與對方銷售人員的對話錄音,結結實實打了她的臉,我就不明白乙個二十多歲的小姑娘,是誰給她的勇氣信口胡謅呢?
法官隨後的發問,又給她來了一巴掌:「現在涉案房屋有沒有抵押或查封?」此時,她怯怯地說:
還抵押在銀行。」「不解押如何辦理網籤?」自然是無言以對。
房屋租賃的更有意思,租房的是單位,以員工的名義跟房東籤合同,作為員工宿舍用。年初以單位名義發函給房東,說雙方沒有書面合同,通知隨時解除租賃關係。合同本來是2010年籤的,到2020年到期。
現在卻不承認簽了合同,也不承認籤合同的是他們的員工(我去查過,的確沒有勞動合同和保險記錄)。庭審中律師說公司是2013年9月租住的房子,之前的事情不知道。因為房子和傢俱出租的時候是全新的,現在都面目全非,全部報廢,房東提出索賠。
法官一起出現場檢視,被告公司2012年的宿舍規章制度赫然貼在牆上,真不知道律師的臉為什麼不紅。
作為乙個老律師,我認為作為**人,替委託人說話是應該的,但前提是一定要尊重基本事實,如果你連基本事實都視而不見,你這個律師乾脆就別當了。
律師可以據理力爭,但絕不可以為虎作倀咐州,助紂為虐。
對現在的律師而言,尊重事實真相與為當事人辯護哪個更重要
以法律為依據 以事實為準繩是法律人執業的基本準則,律師也應當遵守這一準則。為嫌疑人 被告人辯護是律師的職責,當然,如果嫌疑人 被告人的要求與事實和法律不符,律師可以拒絕辯護。律師是為抄了賺錢,不賺錢是不幹的,所以,現在很多律師都是給了錢,就不擇手段的為當事人辯護,當然,這個辯護,也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辯...
孩子不尊重你時,該如何回應?
你應該要告訴孩子尊重自己是一種禮貌,而且也是一種修養,這樣就可以改變孩子的看法。當孩子不尊重你的時候,你可以選擇遠離他,不理他,讓他反省一下自己的行為錯在了 當孩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的時候,我們再跟他溝通,尊重他人其實就是尊重自己的道理。如果孩子不尊重我肯定是有原因的,先和他疏通疏通交談,從根源找起並...
她是個好女孩我該尊重她,還是放縱自己的愛
目前來說,你還是和她做朋友吧!她已經跟你把話說明,感情是不能勉強的!而且你愛她只是現階段的!隨著時間流逝和有緣人出現,也許你就不愛她了!建議你和她保持朋友關係,軟磨硬泡無意義!天涯何處無芳草,只要你轉移視線,你會發現更美好的!愛應該是雙方享受的禮物。互相愛護,互相幫助,互相理解,互相放縱才是尊重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