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的時候沒有合同書 然後老闆想一齣是一齣 年底又押工資 我該怎麼辦

2025-04-01 10:35:29 字數 5868 閱讀 5624

1樓:張

用人單位剋扣,拖欠或低於最低標準給付工資,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宴巖權監察晌塌御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衫雀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頌純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在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後,仍不支付的,用人單鎮坦位還需要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如果對工資數額等存在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野旅咐)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合同籤一年.但是幹了半年老闆不給工資和押金怎麼辦

3樓:網友

帶上你的勞動合同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爭取自己的權益。

我在一家小店工作沒有籤合同。我做了乙個多月想走,老闆不給押金和工資。我要怎麼要回屬於我的工資???

4樓:網友

這個就不好辦了,沒簽合同,而且你才幹了乙個月,你就得和老闆好好商量商量了!

5樓:溫馨小屋

這個得去勞動仲裁,沒簽合同沒事,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你在此店工作,勞動仲裁就會幫你仲裁,但是這個過程需要挺長時間的,要是錢的數額不多大多數人都選擇放棄,我曾經就遇見過像你這種情況的。不過再以後找工作一定要籤合同,否則出現事情沒法保證自身權益,我父親就因為沒簽合同出現工傷,那可惡的老闆死活不認賬,這件事在仲裁那已經有三年了,現在還沒完事。這是我的經歷,你參考一下。

6樓:左谷蘭

小店是在耍無賴,你也可以撒潑撒潑!

到小店那賴著不走,吵鬧吵鬧!

剛進公司,是私營老闆,乙個月了沒簽合同,老闆說工資押乙個月,這樣合理嗎?

7樓:嘉禾朗信

不合理,但你是弱勢,如果想長期幹下去,就先讓一讓,等混熟了,取得了信任在要來押的工資。

正常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去投訴,首先要先簽勞動合同。

8樓:

政策上是不合理的,但是一般公司都會押乙個月或半個月工資,如果想長做,就只能這樣了,或者與老闆協商一下。

9樓:陌虞葵

不合法,但現在基本都這樣。如果覺得公司不錯的話,可以忍忍,不行就拿錢走人咯。

10樓:小銀鼠

工資支付的最長週期不能超過乙個月,否則屬於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

要求勞動者提供押金擔保的行為也是違法行為,以收取押金為名扣押工資就是剋扣工資;

超過乙個月未訂立勞動合同又保持勞動關係的也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要求自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以上情況都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解決。

11樓:法務郭晨輝

不合法,可以向當地勞動主管部門提起勞動爭議。

1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拖欠其工資是違法的。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13樓:網友

首先,沒有籤勞動合同,就屬於非法用工,可以舉報老闆,賠償雙倍工資,並有權提前離職。

其次,就算簽了勞動合同,這種行為也是違法的,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和保障部門舉證。 依據法律規定,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因此,「壓乙個月工資」本身在性質上屬於「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在這種情形下,你是有權利直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乙個月書面提出的。

如果手裡的合同以及單位欠你乙個月工資的證據,直接去勞動監察投訴,就要求支付工資。

14樓:網友

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15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違法 協商不成 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16樓:大鵬職說

職場上很多人會遇到押乙個月工資的情況,遇到這樣的情況你會怎麼辦呢?

我想打官司,就是關於勞動合同的問題,我簽了三年的合同,可是這個老闆後來工資就往下壓,我想不幹這個工

17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您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經濟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8樓:網友

蒐集證據,準備勞動仲裁。點選」上海小律師「(使用者資料)有聯絡方法。

19樓:泠映爍山新

直接去法院提起訴訟就可以。

老闆押了我半年工資,他不想給我,又沒有籤合同,手上又沒證據證明,不知該怎麼辦。

20樓:原杉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係,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

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四、建築施工、礦山企業等用人單位將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

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1樓:網友

你這種情況是比較難要的一種情況,我建議你還是到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讓監察大隊去老闆裡要,即使要不回來也不要緊,勞動監察大隊會跟老闆做個筆錄什麼的,這個筆錄上如果老闆承認了,這就是證據。用這個可以在勞動仲裁委或法院起訴解決。

22樓:長沙金龍

請律師來處理維權,這種情況有雙倍工資,有補發工資,有加付工資,有賠償和經濟補償金等。

23樓:專為情感解難

有同事找他們證明了,要錢了一起了。

自己和老闆認識但不夠了解,給老闆打工一年工資拿不到!當時又沒簽合同,我想要回我應該要的工資該怎麼要

24樓:上海杜

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目前國家對拖欠工資的情況比較重視;

2. 你還可廳慧山以申請勞動仲裁,未籤勞動合同的,從第二月起可主張雙倍工資;

3. 你可以扮中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4. 也可以向當地**信訪部門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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