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醉酒後上班受到工傷,將不予認定工傷,勞動者負全責。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跡液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笑州姿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碰絕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即無論是否因為本人違章操作還是因為單位規程原因,造成的工傷的都可以認定工傷。現在可以讓單位申報工傷(如果單位不同意,個人及親屬也可以申請,單位舉證,勞動局認定),時限是乙個月內,最長一年段飢期限內。如果順利申請下工傷,一是可以報銷符合規定的全部醫療費用;二是可以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如果確定為一至十級,還有一次性工傷補助。
你這握穗返情況,手指弄斷,肯定是能評上級族賀的,所以會有一次性待遇。(注意:醫療費用報銷以及一次性工傷保險待遇等都是由社保**出,單位只需負擔很少部分的護理費等,這些《工傷保險條例》都有詳細規定。
職工承擔的責任按照單位規章制度,譬如違章操作給單位造成損失如何賠償等,但前提是單位必須有相應制度規定。
打工時操作失誤造成自己為十級傷殘本人是否有責
3樓:北京朝陽蘇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除以上規定的情形外,工作時受傷害的屬於工傷,由單位承擔責任。
4樓:網友
工傷不論是否個人有過錯,企業都應當承擔責任。
工作時間,吊的鐵件掉落,傷了另乙個人,操做工也要付法律責任嗎?
5樓:螳螂生
一般情況算工傷,漏猜由工傷保險**承擔賠償,櫻大沒有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而操作工若是故意或重大過失,單位可以追究操作工責脊搜豎任。
6樓:安全生產
不需要吧?這又不是故意的。
違章操作造成了十級傷殘,我能得到正常的賠償嗎?
7樓:山野柴胡
可以。違章操作 工傷】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處理工傷爭議有關問題的覆函》勞辦發哪信〈1996〉28號第六條規定:對職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區域因工作原因造成遲緩伏的**(包括因公隨車外出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的**),即使職工本人有一定的責任,都應認定為工傷,但不包括犯罪或自殺行為。
認定職工工傷,給予職工工傷保險待遇,並不影響企碼攜業按規定對違章操作的職工給予行政處分。
8樓:網友
工傷保險條例適用無過錯賠償原則,受害人只要不是主觀故意(自殘、自殺),用人單位應當賠償,所以,只要認定是工傷,不論是否繳納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都要賠付。
如傷者參加了工傷保險,選擇解除勞動關係,享頌稿受一次性工傷賠償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及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社會保險機構核算後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如傷者未參加工傷保險,選擇解除勞動關係,享受一次性工傷賠償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禪旁療和就業補助金均野襲孝由用人單位支付。
僱人幹活,因他違章作業,造成十級傷殘,這個責任怎麼化分
9樓:聞不倒
違章作業老闆也要負責。。
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附】:我國工傷保險實行無過錯、無責任補償原則,即發生工傷,不管行為人有無過錯,只要有損害結果,就應認定為工傷。員工凡屬意外疏忽,即使是違反企業的操作規程或行為,對負傷、致殘、死亡負有責任或過錯,只要不是自殺或自殘都應當認定為工傷,並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10樓:網友
有保險的花保險承擔,沒保險只能老闆承擔了。
交通肇事逃逸至人十級傷殘的要不要負刑事責任
11樓:與各位同行
如果不是重傷,不需要負刑事責任。
請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12樓:冰
要負,只要逃逸了,就要會判刑。
因違規操作導致他人工傷,本人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
13樓:網友
我指揮塔吊碰到工人,造成手腕骨折,我要出錢看病,出賠償金嗎?
14樓:綠律團隊
勞動者因職務過失造成單位的經濟損失。
在實踐中,勞動者因職務過失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很常見,例如,員工違章操作致使機器裝置損毀、司機違章駕駛導致交通事故等。
法律沒有規定勞動者要承擔多少比例的責任,這是法律賦予用人單位的自主用工權。用人單位可以通過民主決策程式制訂相關的規章制度,一旦發生這類情形,就可以參照規章制度,結合上崗培訓情況、員工的過錯程度及其它相關因素,書面決定從員工工資中按月扣取一定金額的工資彌補單位損失。
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尚未彌補完的損失,勞動者應當一次性支付給用人單位。勞動認為承擔的賠償責任過重的,可以申請仲裁調低。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
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五條 因勞動者過錯造成用人單位直接經濟損失,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從其工資中扣除賠償費,但應當提前書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數額;未書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賠償費後的月工資餘額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零時工違規操作導致另乙個零時工傷殘和僱主的責任該怎麼劃分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僱主是否有用工主體資格,如果有,那麼屬於工傷,需要按照工傷的程式進行索賠。如果沒有用工主體資格,那麼屬於僱傭關係,僱員受到損害的,既可以要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之後可以找肇事人員追償。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僱工關係,其責任應該有僱主承擔,如果僱工存在重大過錯或者故意僱主賠償後可以向僱工追償。
18樓:瞞天過海繼續讀
僱主給零時工安全培訓沒有。
違章操作造成的工傷,單位是否要負責
19樓:網友
廣東胡律師:
不管是不是違規,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受傷的話,用人單位就要按工傷來處理,如果單位有給勞動者買工傷保險的話,由工傷保險來承擔勞動者工傷的相關**費用;如果沒有給勞動者買工傷保險的話,由用人單位自己承擔。
如果因為勞動者違章操作使單位遭受損失的話,用人單位可以另外再追究勞動者的賠償責任。
20樓:柏
北京博融律師事務所。
21樓:網友
屬於工傷,如果單位不給你做工傷鑑定,你可以自己去申請。
工傷鑑定完成後,如果單位為你投了工傷保險,那麼有保險公司理賠,否則有單位承擔責任。
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019,工傷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十級工傷待遇主要包括 醫療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7個月本人工資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根據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 停工留薪期工資 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 伙食補助費 護理費 交通費等。如果用人單...
十級傷殘賠償標準2019,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不同省市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標準不同,賠償的數額不同的。工傷職工鑑定為十級傷殘的,除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 由工傷保險 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本人工資 2 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時,由工傷保險 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具...
十級傷殘賠償多少錢,手指十級傷殘賠償多少?
傷殘十級的賠償如下 1 工傷醫療費。2 住院伙食補助費。3 工傷 費用。4 輔助器具配置費用。5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7個月本人工資,由工傷 支付。6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解除 終止勞動關係時,2個月上年全省社平工資,工傷基。金付。7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解除 終止勞動關係時,2個月上年全省社平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