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訴不行,二訴能離婚嗎,一審起訴離婚二審能判決不離嗎

2025-03-19 21:00:20 字數 4242 閱讀 2238

1樓:熱浪人間

上述問題無規律可循,需要法院具體情形具體認定,酌情判決。

一、【離婚案件審判原則】

離婚屬於人們生活中的大事,法院在審理和決斷中都會持審慎態度,不會輕易將夫妻關係「拆散」。但是,離婚是有法定條件的,在一般情況下,庭審前,一般都會先行調解,只要調解無效,可以確認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以挽回的餘地,法院會做出離婚判決。如果雙方或者其中一方處於非常強烈的情緒衝動中,不能確認感情真的已經破裂,有迴旋的餘地,法院有可能在第一次起訴中不判決離婚。

二、【證據對法院判決具有重大影響】

證據是離婚理由和事實的依據。

原告提出離婚,首先必須有充足的理由和事實依據,讓法院有理由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婚姻存續關係到達終點,無法挽回,應該判決離婚。只有這樣,法院才會酌情做出離肆帶友婚判決。而原告提出事實的真實存在性,需要用證據來加以證實。

這個證據就是事實依據。證據越準確、越有分行指量、越能說明婚姻喪失和感情破裂,越吻合法定離婚條件,判決離婚的概率越高。證據必須與原告提出的事實相關聯,真實可靠,經得住檢驗。

民訴法》規定的證據範圍。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三、【司法實踐中「第二次起訴也難以判決離婚」的幾種情形】

涉及現役軍人的離婚案。《婚姻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當事人住房困難的。如果當事人離婚後住房沒有著落,起訴人也無法為對方提供離婚後的住房保障,法院會裂槐慎重考慮當事人的生活困難問題。

老年人離婚的。因涉及的法律和實際問題較多,尤其60歲以上老年人,由於現實生活和工作退休以及養老等諸多問題,如果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判決會非常謹慎。

一方當事人有特殊困難的。如起訴方能力強、收入高,被起訴方沒有工作能力或沒有基本收入保障,但在共同的家庭生活中作出了貢獻。據此,法院會審慎判決。

被起訴方情緒激動、易出現極端行為的。法官出於心理壓力,很難作出判決。

2樓:網友

夫妻感情破裂,第一次判決不準予離婚的,可以六個月後二次起訴,一般二次起訴判離的幾率較大。

起訴離婚一審二審都判不離怎麼辦

3樓:沈明

法律分析:離婚訴訟二審不判決離婚的,當事人可以等判決送達後過六個月再次起訴離婚。通常情況下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會判決離婚的,但是如果夫妻感情沒有破裂的,第二次起訴法院仍舊不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和二審不服還可以上訴嗎

4樓:徐睿明

離婚二昌激擾審後不能上訴。根據《民訴法》的規定,第二審是終審,二審後不能再上訴。兩審終審制是法院審理案件的一種審級制度,指乙個案件需經兩級法院審判後方可內宣告終結併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審判案件,就審判程式而言是兩審終審制,就法院體耐旦系而言是四級兩審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鉛晌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一審起訴離婚二審能判決不離嗎

5樓:趙丹

一審判離婚二審能判不離,人民法院對於二審的離婚案件,如果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會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查頌團顫清事實後改判。

一、民事提審是要改判嗎。

是否會改判,取決於原來的判決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如果原來的判決經過審查確實存在錯誤,對案件提審後人民法院可以改判。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如果原來的判決內容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那麼久不會改判。

二、二審法院審計後,對上訴野敗抗訴案件,有什麼處理方式。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後,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或粗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三、民間借貸二審改判的幾率有多大。

民間借貸案件,如果一審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話,一般都會維持原判。但有下列情形的依法改判: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一審起訴判不離婚再上訴也不判離婚。二審應該怎麼做才能離婚

6樓:

二審通常情況下維持一審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如果沒有法定判定離婚的情形,建議等一審判決生效後過六個月再次起訴離婚。

認定夫妻感情徹底破裂的情形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7樓:劉大來

第一次起訴不判的沒有上訴的必要,第二次起訴一般都會判決的,注意收集感情進一步破裂的證據和財產情況。

8樓:楊文戰

有充分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確實構成破裂還可以考慮上訴,否則這類案子不必上訴,過六個月再起訴比較好。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建議上訴,等判決生效後,過了六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判離得可能性就大得多。

縱橫法律網-福建成毅律師事務所-周趙平律師。

10樓:張趙泳

你好,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不需要申請二審,你可以在一審判決生效後的6個月再次起訴要求離。婚,這種情況下,法院判離的概率就大大增加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請律師處理。

縱橫法律網-福建佐佑律師事務所-王常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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