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關於勞動合同違約金是如何規定的?

2025-03-14 03:05:25 字數 4495 閱讀 2520

1樓:網友

勞動者違反專業技術培訓約定的服務期和禁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支付違約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只有以下兩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以勞動者約定違約金:

一、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不是崗前職業培訓),支付了培訓費,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培訓協議中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尚未履行期間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二十四天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裂昌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保密事項和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肆做扒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用人單位違反上述規定約定勞動者支付違約金的,違法無效。

附:《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胡握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 和第二十三條 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2樓:群群我愛你0丅

從世界各國對勞動合同的立法情況看,大多數國家都禁止約定違約金。國外這麼做的原因主要在於,勞動力是個特殊商品,它與人的思想和身體密不可分。如勞動者不想在用人單位工作,任何人都罩吵不能採取強制手段讓其留下來。

反之,如強行把勞動者留下來物圓侍了,也不能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同時,對大多數勞動者來說,如果離開了原來的用人單位,可以更好地發揮作用。這無論是對勞動者本人,還是對整個社會的發展,都是有利的。

因此,國外的用人單位對勞腔友動者的跳槽行為,大多十分開明。也就是說,只要勞動者想走,作為用人單位是大開綠燈。另外,有朝一日勞動者在外面幹不下去或者認為在其他地方還不如原用人單位時,只要條件允許,原用人單位還是願意接受其回來的。

筆者認為,既然世界各國對勞動者的跳槽行為能泰然處之,那麼,我國已經加入了世貿組織,在這方面也應該與之接軌。並且,國外在這方面的一些好的經驗及有效做法,我們應該進行吸收和借鑑。

勞動合同中關於違約金的問題有哪些規定

3樓:覃永雄

用人單位為員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員工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單位支付違約金。

單位與員工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可以約定違約金。但是,適用違約金條款,也有限制條件,如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員工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未滿部分分攤的培訓費用。除這二種情況,不得約定其他情況由員工承擔違約金。

違反本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徑自約定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期限的違約金責任,約定無效。

一、勞動合同的條款具體包括哪些?

1.勞動合同應儘量詳細地約定雙方的義務。約定雙方義務的益處既在於保證雙方按照合同嚴格履行職責,防止出現違約情況;也在於一方違約時,能夠有明確的處罰依據。

對於企業來講,在勞動合同中,應明確職工的工作崗位及其具體職責,並明確對於該崗位工作的具體要求。這樣,員工有違反職責的行為,就有明確的處理依據。

2.勞動合同最好約定明確可行的違約責任和罰則。約定違約責任和罰責,既可以起到警戒作用,更能夠成為日後作出相應處理的有力依據,上了法庭也不需要在違約責任問題上依賴法官的自由裁量,為保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利提供必要的保障。

對於違約責任,主要是指違約賠償責任,可以由企業與職工雙方商定各種違約情形下具體的賠償數額;對於職工違紀的處罰方式,可以是警告、記過、扣工資、開除等。對於職工的違紀處罰,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不可能太詳細,可引用企業規章的規定。

3.最好約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或者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指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一旦出現某些事由,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不再受勞動合同約束;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即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如果勞動者發生某些行為,企業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而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

但應注意,不能把法定的解除勞動合同而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也約定在勞動合同中並規定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者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的好處在於:一旦有約定情形出現,企業就可以不再履行勞動合同,而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對於勞動合同的具體期限,法律並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只是認為勞動合同的期限不宜約定過長。

勞動合同法中的違約金

4樓:叢優樂

勞動合同 約定的 違約金 ,指的是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違反了勞動合同中有關約定時,應當向對方支付的 賠償金 。它是現代民法體系中為實現誠實信用原則、 保證合同 履行而發展出來的。違約金是依法強制違約方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貨幣的一種經濟制裁,一般在合同的約定條款中註明。

一般學者認為,違約金具有補償性和懲罰性雙重性質。懲罰性違約金具有懲戒作用,不論是否存在經濟損失,違約方均應支付,且違約方在支付懲罰性違約金後,仍需承擔繼續履行合同和賠償損失的責任;賠償性違約金是雙方當事人預先估算的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總額,搭戚違約方支付賠償性違約金,不再承擔繼續履行合同或賠償畢橡損失的責任。 具有懲罰性質的違約金在民法領域適用並無不當,因為民法屬於私法領域。

而 勞動法 兼有公法和私法的性質,屬於社會法。社會法是以一種特殊的標準衡量當事人的地位及分配利益。這些特殊的標準手枝旁源於社會弱者的「身份」認定,是以特殊身份來決定利益的分配,使這種分配結果有利於具有「弱勢身份」的一方。

在 勞動關係 中勞動者是從屬性地位,社會法正是以調整主體的不平等關係為己任,注重實質平等。在勞動合同中違約金一旦適用,極易被強勢主體所主宰。所以,在勞動合同立法時,只有首先確定該違約金條款的性質,才能更有利於保護勞動者的權利,更有利於 勞動糾紛 的解決。

關於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違約金是什麼

5樓:盧明生

法律分析:違約金是指當事人預先約定,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債務時,應按照一定的計算標準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違約金可以理解為對債的一種擔保,也是對違約行為的一種經濟制裁,設立違約金是為了保證債的履行。

當事人訂立的各類合同一般均有違約金的約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勞拍悶動合同中也多有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祥賀豎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謹大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違約金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

6樓:法妞問答**諮詢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可以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情形有兩種,一種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一種是有競業限制要求的。勞動合同法第25條明確規定,除了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兩種特殊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的只是「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並沒有限制用人單位違約應承擔的違約金,也就是說,雙方可以協商一致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應承擔的違約金。

不過從就業的形勢和長期以來形成的用人單位的主導地位而言,很難說約定讓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對違約金有哪些新的規定?

7樓:微光霸氣

以前,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不管是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都需要支付違約金。

這實際上是一種懲罰性的違約金條款。而違約金條款的限定適用是這次勞動合同法的一大貢獻。這些年,違約金條款有被濫用的趨勢,而且往往是由用人單位一方強加給勞動者,如約定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不管是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都需要支付違約金,這實際上是一種懲罰性的違約金條款。

即使在民事合同領域中,懲罰性的違約金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更何況是在具有社會法屬性的勞動法領域,違約金條款的濫用受到了很多學者的詬病。

勞動合同違約金,勞動合同 違約金

您好,您的問題首先要看您與山東青島的公司簽訂的 勞動合同 中有無服務期約定 用人單位是否對您進行培訓,若有這兩項則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違約金

1 你沒有說清楚合同違約金是多少?2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

一般勞動合同的違約金是多少

勞動法違約金的規定只有兩種情況下勞動者需給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除了這兩種情況之外的約定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一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