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新的病情追加單位不配合怎麼辦

2025-03-13 02:20:19 字數 2870 閱讀 9324

1樓:網友

用人單位不配合勞動者申請工傷相關事宜的,勞動者應當收集證據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然後再到勞動局工傷科申請辦理相關業務。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李鏈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哪族孫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穗旅;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網友

沒關係,帶上醫院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去勞動局申請就行了,勞動局會要求企業舉證的!

個人申請工傷單位不配合怎麼辦

3樓:劉明遠

法律分析:個人申請工傷單位不配合,受巖桐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孝棗枯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巧洞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出院單位不配合怎麼辦

4樓:鄭萌

工傷出院單位不配合,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與單位協商:首先可以與工傷出院單位進行協商,瞭解不配合的原因,盡力解決問題;

2、向上級部門投訴:如果協商無果,可以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上級部門投訴,要求其介入調解;

3、申請仲裁或訴訟:如果經過協商和投訴仍然無法解決問題,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訴訟,要求工傷出院單位承擔相應的工傷賠償責任;

在起訴時,需要滿足以下幾個要求:

1、主張合法權益。起訴人需要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例如合同糾紛、侵權行為等;

2、有實質性證據。起訴人需要提供充分的實質性證據,以支援自己的主張,例如合同、證據材料、目擊證人證言等;

3、訴訟請求明確。起訴人需要明確自己的訴訟請求,即要求法院對被告做出何種裁決,配昌例如要求被告賠償損失、解除合同、停止侵權行為等;

4、滿足法律程式要求。起訴人需要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和程式,例如起訴時限、管轄權等。如果程式上存在問題,可能會影響到案件的審理和結果。

綜上所述,法院起訴是一種正式的法律程式,需要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和程式。在起訴之前,需要充分準備和評估相關風險和成本,以做出明智的決策。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螞賣巖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悶御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單位不配合報工傷怎麼辦?

5樓:周業懇

員工自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只要得滲寬如到工傷認定,就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一、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怎麼辦?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巧裂位承擔舉證責任。

二、員工個人如何申請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後,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註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叢啟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1、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證明;

2、《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3、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4、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5、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口供記錄等);

6、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位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7、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傷員工委託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職工工傷後單位隱瞞不申請工傷認定違法嗎

用人單位不按時申請工傷認定違法,應當承擔未及時申請鑑定期間的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

單位申請工傷多長時間才能報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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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怎樣申請工傷認定

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存在勞動關係,可以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對存在勞動關係產生爭議,則先申請勞動仲裁,確立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1.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包括事實勞動關係 證明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