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微風
在廠裡做了四年合同到期,勞動者不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除非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灶雹動者協商一首運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隱芹帆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網友
如果公司和你解除合同,你可以得到賠償,如果你自己提出離職,將無法得到賠償。
廠裡做了2年合同到期被廠裡辭掉了能賠多少
3樓:潘達普法
律師解析
員工工作兩年後被辭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的情形的可以獲得兩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因為法律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按本地區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乙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
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廠裡合同到期後廠裡不續簽有錢賠嘛
4樓:錦華老師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又細分為兩種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合同詐騙:1、偽造證件。
行騙者偽造單位、偽造營業執照及各種許可證等,利用偽造證明簽訂合同騙取錢財。
2、設餌釣魚。
以緊俏物品為誘餌抓住對方急於發財的心理,許以高利,簽訂合同侵吞對方預付貨款。
3、利用聯營騙取投資。
以聯營為名,打著優勢互補、共同盈利的幌子,取得對方信任,簽訂聯營合同,騙取對方投資款。
4、欲擒故縱先予後取。
以預付貨款或給付定金為誘餌,給對方一定甜頭,打消對方顧慮,達到騙取對方大量錢財的目的。
5、惡意串通合演雙簧。
兩個以上的單位和個人,事先串通,一買一賣,製造商品緊俏氣氛,以此推銷劣質或滯銷商品,騙取貨款。
6、假痴不癲順手牽羊。
以滯銷和積壓商品為目標,抓住對方急於推銷滯銷和積壓商品的心理,簽訂購銷合同,順手取之。
7、偷樑換柱從中牟利。
通過簽訂合同,騙取對方貨物,然後將所騙貨物處理,以自己的劣質產品頂款,從中牟取暴利。
8、金蟬脫殼人去樓空。
詐騙者先以種種優惠條件打動對方,簽訂鉅額合同,一旦貨物到手,隨即藏匿或外逃。
9、移花接木指山賣磨。
自己沒貨,而把需方領到碼頭、貨場或倉庫,把他人之貨說成自己的貨,騙取對方信任,簽訂合同,詐騙對方的貨款。
10、以小充大狐假虎威。
牌子大,資金少;假集體,真個體。以大牌欺騙對方,簽訂合同,謀取不義之財。
在乙個廠裡幹了六年,合同到期,如果不繼續幹了,有沒有什麼補償
5樓:法律人2012天蠍
1、你好,如果原用人單位在提高或保持待遇的基礎上你拒絕續簽的話就沒有補償的,如果是用人單位拒絕續簽或主動提出不再續簽就有相應的補償的;
2、補償的標準是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本人工資,六年補償六個月的本人工資;
3、本人工資是本人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工廠要搬了,不去的話能有賠償嗎,四年能拿到多少? 或者說,合同到期了,工廠不續了,又能拿到多少賠償?
6樓:匿名使用者
絕對貧困是隻停留在物質層面上的貧困,可以被理解為物質上的匱乏,是指缺乏為維持身體健康而絕對必需的物品的狀態。絕對貧困的特徵主要有:(1)絕對貧困是指必需品的缺乏而導致生存受到威脅,這些必需品通常是指維持生存的物質,如,食品、住房、衣服等。
2)絕對貧困在消費方面表現為,由於收入極低,難以滿足人類在衣依住行等方面的基本消費。(3)絕對貧困在發展方面表現為,由於生產資料的缺乏,難以維持簡單再生產,更難以擴大再生產,從而陷入「貧困迴圈」之中。
在公司幹了五年,合同到期,公司有補償嗎
7樓:網友
《勞動法》明確規定,合同到期解除勞動關係,是沒有補償的。
8樓:海警
員工合同到期不籤,公司有乙個工資補償。
9樓:網友
1、勞動合同法4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
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出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況外,依照本法44條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根據上述規定,應當給與補償。
10樓:網友
到期不續簽勞動合同的,要補償你,至少五個月工資。
我在工廠工作十年,現在合同期滿了,工廠不再續簽合同,我該怎麼辦,如果要求補償能要求多少
11樓:不擺渡也直到
十年?應該是固定勞動合同了,除非你不想籤,工廠不能不籤。你找當地的勞動部門再諮詢一下。
12樓:網友
如果08年之前所籤合同到期,則並不適用《勞動合同法》中關於續簽合同的規定,即不適用不低於原合同約定條件續簽;
如果是08年之後所籤合同到期,則受《勞動合同法》約束,如果是08年之後第一次續簽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不能以低於原合同的標準續簽合同,否則應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標準為08年之後每1年1個月的補償。
如果是08年之後第二次續簽勞動合同,除非勞動者同意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解除合同且不能低於原合同標準續簽。
工作滿十年,根據新的勞動合同法,應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解除合同。
如果不願做,經濟補償的年限從08年起算至合同解除時止,每年補償乙個月。
13樓:李宵文
可以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工人在廠裡做了十多年,現在合同到期了,工人自己本人不願意繼續做下去,厂部需要做賠償嗎?
14樓:風雨中的淘金者
你可以藉口工資低了不續簽,你知道怎麼辦的,呵呵。
我在廠不做了,廠裡扣了我月工資,合法嗎
用人單位的行為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
我在公司工作8年了合同到期我不續簽有賠償嗎
有無賠償需要看不續簽勞動合同的具體原因。因為並不一定就是公司主動不續簽勞動合同的。公司在維持原來的工資待遇的情況下,是勞動者本人無緣無故的提出了不續簽,那公司當然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經濟賠償。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
我的四年勞動合同還有月到期,要裁人怎麼賠付
用人單位依據 勞動合同法 四十一條第一款進行經濟性裁員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性裁員必須符合 勞動合同法 四十一條規定的程式性要件和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