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中,被保險人能否解除合同?

2025-03-08 22:20:14 字數 3095 閱讀 8339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是被保險人嗎?為什麼問這個問題,難伍臘道當初買保險的時候滾悔沒經過你的確腔備滑認嗎?而且確實是只有投保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投保人在**,你如果想要解除合同,那就得投保人提出申請,現在是投保人什麼意見?另外,解除合同對你們只有損失,沒有好處,建議如果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還是不要解除合同的好。

2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您好!只有投保人才有權利申請解除合同,被保險人沒有這個權利。 祝 幸福平安!

3樓:匿名使用者

被保險人沒有權利解除保險合同。

4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保險公司只針對投保人辦理各項業務。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解除合同一般由投保人申請。要是平安的客戶,可以跡枯尺通過移動保全和一帳通進行辦理,但**回訪還需要經過投姿高保人同意。敗襪。

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解除合同需要投保人提出申請的。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投、被保險是乙個人的情況下也可以。

被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嗎

8樓:陳雷

被保險人不可以解除合同。只有保險合同的當事人,也就是投保人和保險人才有權解除合同。被保險人是沒有解除合同的權利的。

所謂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巨集簡賠償或賣絕哪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法律依據 《保險法》第十條,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投保人中碼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被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嗎?

9樓:曾智紅

法律分析:可以。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五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野納蘆立後,投保人頌帶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茄橋。

被保險人在什麼情況下,被保險人可以解除保險合同

10樓:網友

保險法第十六條對保險人解除合同權利進行了限定:「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約定外, 保險合同成立 後,保險人不得滾雀 解除保險合同 。」依照保險法的有關規定,當發生以伏備敬下事由時,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1)投保人故意或過失未履行如實告之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種保險**承保。 (2)投保人,被保險人未履行維護保險標的的義務。 (3)被保險人未履行危險增加通知的義務。

4)在 人身保險合同 中,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的年齡不真實,並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此種情況下,保險人 可以解除合同 ,並在扣除手續費後,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兩年的除外。) 5)分期支付保險費的人身保險合同,投保人在支付了首期保險費後,未按約定或法定期限支付當期費用的,合同效力終止,合同效力終止後兩年內雙方未就恢復 保險合同效力 達成協議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但是,人身保險合同的投保人交足兩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其他享有權利的受益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6)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索賠或者給付保險金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並不退還保險費。 (7)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製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但也有例外,對此,我國保險法缺慎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投保人已交足兩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其他享有權利的受益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保險人能解除保險合同的情形

11樓:胡春景

法雀基如律分析:在發生下列情形時,保險人才有權解除保險合同:1、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頃啟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2、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六條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鋒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被保險人能否隨便解除保險合同?

12樓:陳友聯

保險人能解除保險合同,如果存在法定情形,可以依法解除保險合同。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銀中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二、因年齡的誤報所導致的保費的多交或少交應怎麼辦。

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並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三、保險兩年多能否解除。

保險超過兩年可以解除。保險人一般不能解除保險合同,除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鋒扮山同缺答。

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解除原因之日起30日以上不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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