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楓影屋
如果你把意外傷害和重疾都買了的話,首先評定你的傷殘等級,按比例賠付,再給你賠付重疾,然後是身故金。
也就是說,你的保險方案要是主險21w,重疾20w,意外20w,會按照20+20+1總共41萬賠付。
如果是交通意外導致的傷殘,意外傷殘雙倍賠付也就是61w。
給自己買保險肯定是因為擔心自己有發生疾病或者意外的可能,如果你感覺自己生活習慣容易造成重大疾病,你就給自己投保乙份。
保險大家肯定都不陌生,甚至許多人都認為保險是騙人的,事實上保險既然能得到國家的大力扶持,必有他的可取之處。保險絕對不會騙人,只有人騙人,所以購買保險首先要選對**人。
如果你想要保險,但是又不知道該選擇什麼樣的保險,就點選我的名字私信我,我給你分析一下。
中國平安保險公司。
世界500強 第41位(2023年財富世界500強)
富比士2000強 第20位(全球上市公司2000強)
中國500強 第8位(2023年財富中國500強)
2樓:信陽李永律師
如果符合保險條件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賠償。
從業人員因哪些原因負傷,致殘或死亡的可以認定為工傷?至少寫出5條
3樓:甘雋秀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了應當認定為工傷的七種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的;
2、醉酒導致**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從業人員因哪些原因負傷,致殘或死亡的可以定為工傷?至少寫出5條
4樓:匿名使用者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14]9號)
第四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
(二)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內,職工來往於多個與其工作職責相關的工作場所之間的合理區域因工受到傷害的;
(四)其他與履行工作職責相關,在工作時間及合理區域內受到傷害的。
第五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因工外出期間」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場所以外從事與工作職責有關的活動期間;
(二)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或者開會期間;
(三)職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動期間。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從事與工作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開會無關的個人活動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認定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六條 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5樓:匿名使用者
上班時間內受傷!因為工作引發的急性或慢性職業病!因為工作操作過程中受傷!因為工作指派外出受傷!因為集體活動外出受傷!
部隊因病致殘發**保險金多少
6樓:南霸天
軍人因戰、因公致殘和初級士官、義務兵因病致殘的,按照評定的殘疾等級,享受軍人殘疾保險待遇,並領取一次性殘疾保險金。按殘疾等級不同,因戰致殘的,從2萬元到9.5萬元不等;因公致殘的,從1.
5萬元到9萬元不等;因病致殘的,從4.5萬元到8.5萬元不等。
軍人因戰、因公受傷和初級士官、義務兵患病住院**,在臨床**出院後的1個月內,根據醫療診斷,認為基本符合《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和享受軍人**保險待遇條件的,本人或者其利害關係人可以向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申領填寫備案登記表,經同級衛生部門審查,情況屬實的,按照後勤**渠道逐級上報至軍兵種、軍區後勤(聯勤)部財務部或者總後勤部財務部。
人民警察因工受傷致殘怎麼處理?
7樓:羅長江律師
應該比照職工工傷,參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予以享受相關待遇。
8樓:匿名使用者
致殘肯定是有說法的,按照規定給予待遇和補償,但是因公受傷的,一般很難訂上工傷,現在的公安局不知道怎麼了,根本沒人管,有的同事工作中鼻子骨折的,抓嫌疑人骨折的都不管,也不給定個工傷,拉血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傷殘喪失勞動能力怎麼處理
9樓:城南明月羿當年
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標準,是勞動者由於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後,於國家社會保障法規所規定的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時通過醫學檢查對傷殘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結論的準則和依據。
正確使用標準的說明
1.本標準條目只列出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起點條件,比此條件嚴重的傷殘或疾病均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標準中有關條目所指的「長期」是經系統**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
3.標準中所指的「系統**」是指經住院**,或每月二次以上(含二次)到醫院進行門診**並堅持服藥乙個療程以上,以及惡性腫瘤在門診進行放射或化學**。
4.對未列出的其他傷病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條目,可參照國家標準《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gb/t16180—1996)相應條目執行。
1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這個情況下單位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什麼叫做被保險人豁免,被保險人豁免是什麼意思
豁免其實就是保費豁免,保費豁免的設計對消費者非常友好,能把家庭經濟負擔減輕不少。對於豁免這個知識點想再補補課的可以看看這份資料哦 保費豁免是什麼,有什麼好處?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選嗎?保費豁免是指在保險合同規定的繳費期內,當投保人或被保人發生約定的事故,如身故 輕症 重疾等,免交餘下保費,而保障繼續有...
太平洋保險金泰人生被保險人因重大疾病身故問題
這個需要看主險保險金額與重大疾病保險金額是不是都是10萬 如果都是10萬的話 得了重疾賠10萬合同就終止了 同事紅利是需要給你的。如果主險金額大於10萬,比如說12萬,那麼死後再賠你2萬同樣紅利還是給你!金泰人生是主附險共用保額。主附險如果都只有10萬,發生重疾後賠付10萬,主險歸零。發生身故賠付1...
在住院保險中,保險人為了控制被保險人不必要的長時間住院,經常採用的常用條款是
經常採用的常用條款是比例給付條款。比例給付條款,又稱為共保比例條款。比例給付是保險人採用與被保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分攤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的方式進行保險賠付的方式。此種情形下,相當於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共同保險。例如,共保比例為80 意味著對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保險人負擔80 被保險人要自負20 如果同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