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帶著還沒有離婚的女人私奔,男人到底觸犯了什麼法律?

2025-02-25 16:15:09 字數 5837 閱讀 9809

1樓:阿瑤說遊戲

涉嫌構成重婚罪。所謂重婚罪,就是在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況下,與對方結婚。這個女子還沒離婚,兩個人就打算一起走,雖然還沒有領結婚證。

但是已經有類似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涉嫌違反重婚罪。

按照法律規定,違反重婚罪的人,要處於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除非說自己不知情,這樣可以減輕處罰。不過在這件事中,顯然是知道對方已經有家庭的,一旦對方配偶起訴,肯定要接受處罰。

另外,重婚罪就屬於刑事案件,就算沒人舉報,被相關部門知道了,也會主動去調查。

1、重婚罪所謂重婚罪,就是在已經結婚的基礎上,又結了一次婚。這裡包括的不僅僅是已經結婚的人,在明知對方有配偶的情況下,還要與之結婚,也要被處罰。這屬於乙個刑事案件,在被發現或者檢舉後,可能會處於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除非說自己不知情,那麼只有本身有配偶的一方承擔刑事責任。

而自己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相應的處罰也就沒有那麼嚴重。

2、涉嫌違法因為兩個人沒有結婚,而在我國也沒有事實婚姻。

的說法,所以只能算是涉嫌違反重婚罪。換句話來說,沒有明確的證據,不能直接說是犯罪,需要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關於這種情況,最後如何判決難以確定,有可能只是破壞他人婚姻,也有可能是重婚。

破壞婚姻或者背叛,都屬於道德問題,雖然在法律中有不得背叛的義務,但本身不會接受到法律的制裁。在這種情況下,屬於道德層面。可是重婚就不一樣了,屬於刑事案件,違反就要被處罰。

3、民不舉法不糾在生活中,有很多違反法律的案件,都有乙個民不舉法不糾的說法。這個大多數是應對一些民事案件,像是智財權、勞動爭議、繼承關係等,只要沒人舉報就可以。可是刑事案件就不同了,本身已經涉及到違法,在被**發現後,會立馬相關調查。

發現確實存在違法現象,會依法進行處罰。因此,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的話,最好等對方離婚。在明確婚姻關係破裂的情況下,法院會要求離婚,沒必要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這對於雙方的名聲,也有一定影響。

2樓:不爽的爽朗菌

這樣的情況,女方觸犯了重婚罪,男方需要承擔法律上的道德譴責 。

3樓:安妮的心動錄目

觸犯到了破壞別人家庭的罪行,其次如果兩個人如果領了結婚證的話,那麼屬於重婚罪。

乙個離婚男人帶乙個已婚女人私奔,那男的是否也犯法?

4樓:

乙個離婚男人帶乙個已婚女人私奔,那男的是否也犯法?

您好,涉嫌構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虧襲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銷隱兄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攜穗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乙個離婚男人帶乙個已婚女人私奔,那男的是否也犯法?

5樓:

乙個離婚男人帶乙個已婚女人私奔,那男的是否也犯法?

你好,很榮幸為您解答——這種行為對於男女雙方都是違法的,已構成重婚罪。根據《返腔中華人民共伏臘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漏廳衫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女人和男人,雙方都沒有離婚,私奔同居,構成氾罪嗎?

6樓:在七峰山梳妝的杜鵑

男人和女人,雙方都沒有離婚,私奔同居,如果她們以夫妻名義同居,或者女人懷上該男人的小孩,兩個人就構成了重婚罪。但如果她們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者只用乙個人的名字登記租房,或者合租等,就不構成重婚罪。

7樓:阿元

女人和男人沒有離婚私奔同居,只要對外不公開以夫妻名義,就不構成犯罪。

如果對外宣稱是夫妻,就構成重婚罪,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樓:七臺河李陽平

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涉嫌了重婚罪。

9樓:佳訊來

女人和男人,雙方都沒有離婚,私奔同居,構成氾罪嗎?」:是犯罪。

為什麼?雙方觸犯了婚姻法。因為雙方必須辦理手續才能在一起,如果有一方沒有辦理手續也是有一方違法。

所以,「女人和男人,雙方都沒有離婚,私奔同居」是犯法又是違法。

10樓:網的風

可能構成犯罪,是重婚罪。雙方都未離婚,如果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那麼就觸犯《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涉嫌重婚罪。

11樓:心寶平

構成重婚罪,你倆抓緊商量一下,趕緊回來,先解決你倆的問題,然後再談你們在一起的事,因為你們是違法的,不受法律保護,考慮一下吧,還有你們的孩子以及父母,好多事情等著你們處理。

12樓:一始水

婚姻法規定,只要男女雙方沒有離婚,私奔同居,根據婚姻法規定,都是犯罪是犯的重婚罪。

13樓:網友

構成犯罪,是屬於重婚,都有家庭而又同居肯定不行。

14樓:網友

這是自私不負責任的行為,雙方都違犯了婚姻法,構成重婚罪。

15樓:駱雨天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同居的,是重婚罪。這兩個人都犯了重婚罪,最高兩年有期徒刑。

16樓:長密

未婚同居是違法的,實事構成重婚罪也是犯罪。

17樓:往事

女人和男人雙方都沒有離婚,私奔統一構成的飯,確實因為你們都沒有離婚是吧?你這是犯罪犯法。

18樓:網友

肯定是犯罪呀,他倆都犯了重婚罪。

19樓:豔陽髙照

如果時間長了就形成了事實婚姻,就構成了重婚,重婚是要受到法律懲罰的。

20樓:放鬆心情

當然是犯了重婚罪的。

未婚男人帶已婚女人私奔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21樓:塵土飛揚

你情我願,沒責任的。除非是強迫的。

22樓:默然飄搖

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或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都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更為糟糕的是,在一段無法見到陽光的感情中,有時候她們會得到無法更正和修改的錯誤經驗,會扭曲原本健朗快樂的心態。她們可能會在很長一段時間被無法相信男人,無法放開自己的懷抱,即使最後成功的得到了這個男人,也會發現很多東西不是最初想象,她們依然需要調整、適應和改變。這些都會是痛苦而漫長的。

23樓:人累撿屎

不需要啥法律責任,除非你和她結婚,女方就犯了重婚罪,不結婚但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也可以算作事實婚姻,也可以按照重婚罪論處。但這種情況很難被處罰,尤其是你倆還沒有生孩子。

24樓:困惑迷茫陷阱

這個在法律上,我認為是要承擔這個重婚罪的。如果他們有這個事實存在的話。

25樓:危微笑天使

應該是和拐賣人口罪一樣的,受到法律制裁的。

26樓:漂漂亮亮是

這種情況沒有法律責任,男方應當受到道德的譴責,女方在婚姻內和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犯了重婚罪。

27樓:好人

你可能不要承擔法律責任,可能是你要承擔道德上的譴責,女方會承擔重婚罪責任的,我覺得這種情況下還是不要待已婚的女人私奔的,你會受到社會譴責的,不要做這樣的事,好好找乙個未婚的女孩子談戀愛、結婚多好,幹嘛去破壞別人的家庭,這樣最後即使你們在一起了,也不會幸福的。

乙個離婚男人帶著巳婚女人私奔,拋下兩個幾歲的孩子和老公!就這樣私奔了,他們這樣做犯法嗎?

28樓:一飄過客

違法,已構成重婚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9樓:網友

他們的行為對家庭不負責任,如果再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對外,那麼就涉嫌重婚了。

30樓:來自月湖眉開眼笑的紫玉蘭

這種女人不會有好結果的。應該是不犯法,但會世人脫怯。

31樓:匿名使用者

過叫他吃什麼人參養榮丸。」王夫人道:「不是。

寶玉又道:「八珍益母丸?左歸,右歸?

再不就是八味地黃丸?」王夫人道:「都不是。

我只記得有個『金剛』兩個字的。」寶玉拍手笑道:「從來沒聽見有個什麼『金剛丸』!

若有了『金剛丸』,自然有『菩薩散』了!」說的滿屋裡人都笑了。寶釵抿嘴笑道:

想是天王補心丹。」王夫人笑道:「是這個名兒。

如今我也糊塗了。」寶玉道:「太太倒不糊塗,都是叫『金剛』『菩薩』支使糊塗了。

王夫於是蔣玉函說道:「女兒悲,丈夫一去不回歸。女兒愁,無錢去打桂花油。女兒喜,燈花並頭結雙蕊。女兒樂,夫唱婦隨真和合。」說畢,唱道:

男人帶別的女人私奔三年多,該怎麼起訴離婚.

32樓:浮雲

老公與別的女人私奔,想要起訴離婚,怎麼才能維護自己的最大權利? 問:我姐老公與別的女人私奔去外地廣州了,聯絡不上,想要起訴離婚,怎麼才能維護自己的最大權利?

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你可以主張至少乙個孩子的撫養權。

婚姻法》第36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對此作出進一步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3、你可以適當多分財產,並可主張損害賠償。《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另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夫妻財產分割應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

33樓:2024財神爺來了吆

帶著你的身份證,結婚證,直接去當地法院起訴離婚就可以,剩下的事情法官會幫你處理。

34樓:網友

寫好訴狀,然後帶著身份證/結婚照直接去當地法院申請起訴。

35樓:網友

都三年了,你才想到起訴離婚,怎麼,這三年睡著了嗎,還是被催眠了呀,到法院呀,告它,讓它身敗名裂。

36樓:楊柳依依

找到男人跟第三者私奔的證據,直接起訴離婚!

請問女人35歲還有孩子而且現在還沒有離婚,在網上認識了27歲的青年,他說要我離婚和他結

當然不可以接受,這個男的會頂著很多的壓力最後會拋棄你。為了孩子,為了家庭,你還是和他斷了聯絡吧 他說只要你同意了,他會給你十五個地球,你信不?不可能的事,別想了,以後孩子知道了會恨你 這個女人和他丈夫關係怎麼樣!網戀的畫有點不太靠譜!最好兩個人接觸一段時間 看看是不是真心的 如果女人和丈夫關係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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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人家的老婆她還沒有離婚

人最起碼得有個道德規範吧,不要破壞別人的家庭,建議你還是找乙個未婚的好好的在一起生活。你這個想法就不太好了。你猜10座廟也不拆一樁婚,這個道理你懂吧?只要功夫好,沒有牆角挖不倒。破壞別人的家庭,這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為 你等吧,等一輩子。別禍害其他姑娘了。呵呵 你真的不能破壞別人的家庭,因為人家建乙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