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珍惜擁有的
如果男方不在娶,女方又要再婚,那麼男方可以拒絕讓女方帶走女兒,一方面是怕繼父一家對孩子不好,第二方面也怕孩子受委屈。
2樓:朝華詩翠
如果孩子是判給女方的 ,男方是不能拒絕兒女根據再婚家庭的 。如果孩子自己不願意去 ,你也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
3樓:校芷天
這個要看女方上次離婚時,把兒女判給了哪方撫養,如果是判給了女方撫養,並且兒女還未成年,那麼就不可以拒絕兒女跟去再婚家庭!
4樓:網友
女方再婚,男方是可以拒絕兒女跟過去的,畢竟都有婚前的要求嗎,可是這樣也得看女方同不同意這個要求了,如果女方不願意那這就沒必要結婚了,如果真心喜歡對方會容忍對方的一切,你說呢?
5樓:帳號已登出
女方再婚,男方也不可以拒絕兒女跟去再婚的家庭,畢竟你們都沒有婚姻關係了,所以你是沒權利干涉到他的婚姻和幸福的。
6樓:冼豔枋
這個當然是可以拒絕的,如果你拒絕了就不需要結婚了,結婚以後沒有乙個好的事情,這樣的情況下還去什麼去接什麼接。
7樓:登臺望汝
在我看來,結婚雖然像是兩個人的事情,但其實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在這樣的情況下,其實還是要你的父母跟男方的父母商量才是的。倘若做你男朋友跟你聊的話,其實有時候是很難拿出什麼結果出來的。
8樓:半寸明臺
為什麼光棍那麼多?卻沒卻很少見乙個大齡剩女身邊圍著好多光棍,那就是因為大齡剩女也好,和光棍也好,大家都在選擇,想找到更好的,所以說會產生這樣的。
9樓:幽幽月一輪
1.這現象有以下的可能,2.第一是水幫浦長時間不用,水幫浦頭裡面長鏽了,將水頁卡死導致通電之後不能啟動,只能嗡嗡作響。
3.第二個是水幫浦的啟動電容衰減得很歷害,達不到啟動的作用。4.
第乙個原因的話,想辦法將裡面的鏽弄掉就可以正常轉動了。
再婚家庭的子女可以結婚嗎
10樓:上海法和
再婚家庭的子女可以結婚。因為再婚家庭的子女基本上都是不存在著任何近親關係的,所以完全不需要擔心近親結婚這件事情,但是如果再婚的家庭他們本身就是屬於一種近親的情況,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再婚家庭的子女是不可以選擇結婚的。法律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再婚家庭的子女可以結婚嗎
11樓:清湯芥麥面
重組家庭的孩子可以結婚跡緩,中國法律規定的是直局輪系親屬直接不可以結婚。法律意義上的兄妹或是姐弟要結婚,需先確定是否屬於法律禁止結婚,而按規定在以下情形中禁止結婚:
1、雙方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對於血親還需要注意擬製血親,而擬製血親是指本無該種血親應具有的血緣關係,而由法律確認其與該種自然血親具有同等權利義務的親屬。因此,夫妻再婚後形成的親屬關係即為擬製血親。中國現行相關法律確認的擬製血親有兩類:
1、養父母與養子女以及養子女與養父母的其他近親屬;
2、在事實上形成了扶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繼兄弟姐妹。
對擬製血親結婚的問題,中國沒有關於此問題的明確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桐州信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父母再婚需要子女同意嗎
12樓:諶伶俐
法律分析:父母再婚不需要子女的同意,但是得徵求子女的意見。這是對子女的尊重。
但子女不能決定父母是否可以再婚。因為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干涉父母的婚姻選擇,子女應當尊重父母再婚的意願。而且即便父母再婚的,子女依然負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不因父母再婚而改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孩子不同意父母再婚怎麼辦
13樓:許莉
孩子不同意父母再婚,父母也可以再婚。
法律支援婚姻自由,禁止婚姻干涉,父母再婚權利是受法律保護的,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並且父母子女間的關係並不會因為父母離婚或者再婚而改變,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也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如果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根據規定,父母二婚不用徵求子女同意,可以自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領取結婚證。子女無權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如果過分干涉,父母可以到法院起訴子女,也可以向公安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我是再婚男方女兒訂婚不讓我去怎麼辦?
14樓:生活快樂
如果你是再婚的男方,但女方的女兒訂婚時不讓你去參加,這可能是因為女方的女兒對於你的含橋凳存在感到不舒服或存在某種不滿。在這種情況下,以下是一些建議:
1. 尊重她的意願:尊重女方的女兒的決定。儘管你可能感到失望或不公平,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感受和意見,她有權決定誰可以參加她的婚禮。
2. 溝通和理解:與女方的女兒進行開放和誠實的對話,試圖理解她的顧慮和感受。詢問她為什麼不希望你參加,並尊重她的意見。這樣的對話可以促進理解和建立更好的關係。
3. 建立關係:努力與女方的女兒建立良好的關係。通過尊重和消則關心她的感受,與她建立互信和友好的關係。這可能需要時間和努力,但可以幫助改善關係並增進相互理解。
4. 尋求妥協:如果可能的話,與女方的女兒和其他家庭成員共同商討乙個妥協的解決方案。你可以**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參與婚禮,例如參加婚禮的其他部分或相關的慶祝活動。
5. 尊重邊界:如果女方的女兒堅持不讓你參加,尊重她的決定,並儘量不讓此事影響你與女方的關係。儘管你可能感到失望,但尊重邊界和個人選擇是建立健康關係的重要方面。
最重要的是保持溝通和尊重,並試圖建立和諧的家庭關係。儘管有時會出現衝突和困難,但通過開放的對話和互相理解,可以找到解決問談旅題的方式。
15樓:網友
如果你作為新婚男方的配偶被女兒拒絕參加她的訂婚典禮,可能會感到失望和困惑。然而,這種情況並不一定是對你個人的攻擊或懷疑,可能存在暫時的矛盾或誤解,可以通過多方溝通和協商來解決。
首先,與你的新婚伴侶溝通,瞭解是否有其他原因阻止你參加女兒的訂婚典禮。如果是因為某種誤解或情感因素,可以嘗試溝通解決問題。如果問題比較嚴重,可以尋求家庭諮詢師或其他專業人士的幫助。
其次,你可以與你的女婿溝通,表達出你的期望和遺憾,讓他了解你的態度和打算。可以通過商討其他方式來參加亂帆他們的儀式,比如參加之前或之後的聚會、送禮物表達祝福等。
最後,不要把這種事情想得太消極,要保持冷靜和理智,尊重女兒的選擇和決定。勇敢地表達,理智的處理慧陪碧和解前舉決問題是和家人保持良好關係的重要基石。
16樓:cc橙子心靈
不讓你去很正常的呀,你又乎差不是他媽媽,人家扒頃激有媽媽的,你 去是用什麼春襪身份去呀,你去了,自己難堪的,不去才好呀,對不對呢。
17樓:東玄雅
這事是你老公的原因,如果是女兒不讓你去,你們夫妻可以共進睜做退。再說了,既然他女兒不願意和你走動,你就春悄當沒有這件事,過自己的日子悉森衡唄!
18樓:網友
我覺得不讓去就不去唄,這個是無所謂的事情,以後你也不需要對她負責的,戚大無所謂知仔擾的事搭旦情,反正也不是你的孩子。
19樓:神樂個月
不讓去最好,以後來了我什麼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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