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業編制離職可以帶走麼?

2025-02-23 16:25:08 字數 3849 閱讀 9276

1樓:丁桂林

當然不可以了。編制是乙個單位的人員編制數,人員可以變動,但單位編制數一般不變,佔用編制的人員離開單位,編制空了可以用調動、競崗、公招等方式重新佔用。

法律分析

在合同期內,勞動者就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申請,並且按照單位規定辦理離職手續。提前三時候天申請辭職,最好在月頭提出來,那麼單位好終止下個月社保。任何權利的行使都應以不違法為前提,勞動合同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不例外。

應滿足以下條件:1、協商解除的須為雙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勞動關係。這是因為如果雙方非勞動合同關係,或勞動合同無效,也就無解除一說;2、勞動合同雙方均有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3、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須在勞動合同全部履行完畢之前進行。

這是因為勞動合同一旦履行完畢,已無解除的必要;4、勞動合同雙方協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且不違反法律強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唯心依舊

這個是不可以的。

除非找的新單位也是。

事業單位。那麼就是醫療事業編制。

否者是帶不走的。

3樓:網友

編制應該是帶不走的。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辭職流程

4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1、先由個人向單位提出辭職,說明辭職原因;

2、填寫相關**;

3、由單位同意後交業務主管部門進行稽核;

4、由人事主管部門審批同意。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只要正常離職,一般不存在不能辭職的情形,按程式3個月內就可以將手續辦妥。如果單位不按規定,無故阻擾職工正常辭職行為,可直接向人事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第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十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我是事業編制的醫生,單位不同意辭職,我如果直接走人會有什麼後果?

5樓:古月先生愛生活

檔案會被扣住,如果你轉行去私企沒事,再去國有企事業單位,沒檔案**都去不了。

根據2003年***轉穗埋發的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規定,受聘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聘用單位協商一致的,受聘人員應當堅持正常工作,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聘用單位達成一致的,即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而受聘人員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僅限於下列情形:在試用期內的;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依法服兵役的。你並不符合上述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在單位不同意其辭職的情況下,應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後可以再行提出辭戚消職申請。

名詞解釋:中國自古不同於西方,宋代以前,對醫生的稱呼較為複雜,一般根據其專科進行稱呼,如食醫、疾醫、金瘡醫猜仔螞等。宋代始北方人對醫生的尊稱為大夫。

大夫本是官名。三代時,天子及諸侯皆設之。

拿到事業編後 離職到企業 事業編還在嗎

6樓:阿可聊生活

在。不是參照公務員,編制裡面就是公務員。

正常情況下,如果從事業單位辭職,需要按管理許可權,經得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後,才可以按程式辭職。或者長時間不上班,被組織人事部門辭退。這種情況下,個人是得不到任何補償的。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優先按其身份和單位性質,分別受《公務員法》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協調,而非適用《勞動合同法》規定。不管是機關還是事業人員管理條例和法規,都沒有對辭職或者辭退內容作出相關補償或者賠償規定。

7樓:全國大學生就業創業平臺

不會的,幹部身份是指檔案裡的,只要你在人才中心存檔一年,就給你轉正定級幹部身份,切記檔案得放在人才中心,只要放在勞動局,幹部身份就沒了。

8樓:痴狂

如果辦了留職手續編就在,否則就沒有了。

9樓:職場文某某

沒有了,你離職後檔案就不在了。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辭職要注意什麼啊?

10樓:遠巨集

從事業單位辭職需要注意的問題: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無需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因為事業單位的員工與單位不是勞動關係,而是聘用關係。

因為在編,離職的時候一定要提前30天向單位提出辭職申請,獲批以後才能辦理離職手續,(通過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辦理)不能直接走人。

11樓:網友

首先告訴你,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無需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因為事業單位的員工與單位不是勞動關係,而是聘用關係,因為在編,離職的時候一定要提前30天向單位提出辭職申請,獲批以後才能辦理離職首先(通過單位或衛生局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辦理)不能直接走人,如果你真的是在編的,直接走人的後果是,今後接納你的單位不能給你辦理社保關係,甚至於不能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了,而且注意檔案的轉移去向,事業單位離職的人,往往在檔案轉移方面出遺留問題,給將來造成不利。

12樓:花雨煙雲

什麼也不用注意,只要說個理由不幹了就行了。

13樓:人生問題諮詢

現在工作也不好找啊辭職 要謹慎。

14樓:網友

看有沒有滿!最低服務年限。

醫生事業編離職要交錢嗎

15樓:

親親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醫生事業編離職不需要交錢的。事業編制單位在吸收職員的方式都是通過公開招考進來的,單位與職員簽定聘用合同,好似是每5年續簽一次。

但聘用合同是不會制定職員辭職要交錢之類條款的。在事業單位工作是你競爭回來的,是你的權利,但你要中大辭職也是你的自由,衡慎如果你決定了辭職領導是會批准的,但不會讓你交錢。事業編入職的時候是要籤合同的,雖咐培敬然只是個形式。

合同裡一般沒有限制去留的問題,但是有的為了防止人才流失,招聘公告裡會註明服務期限。感謝您的信任,以上是我的回覆,希望可以幫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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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回答的答案,有對有錯的。我給你回答參考下吧,我自認為比較權威 第一,你是事業編制單位在編人員,你與單位的關係不受勞動法調節,那些用勞動法說事的人都是瞎說。第二,擬簽訂的是聘用合同,和勞動合同是兩碼事,那些用勞動合同法說事的也是瞎說。第三,原則上,你如果想要你檔案繼續的話,你必須和單位協商一致後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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