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糜軼
離婚登記是指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按照法律規定解除現存婚姻關係所採取的一種行政程式。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後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實踐中,離婚後出現財產糾紛的情形多為一方在離婚時隱瞞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或其他收益,離婚後,另一方發現了這些財產,從而主張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而產生的糾紛。
此類案件的訴訟時效為兩年。
還應注意,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向人民法院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當在協議離婚後1年內提出。
此外,當事人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但當事人事後不履行的,該協議本身並無強制執行力,當事人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對其效力作出認定,方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2樓:點行**
法律分析:注意以下幾項問題:1.
財產分割協議的簽訂要慎重,因為如果反悔的話,只有存在脅迫欺詐的情形才可以;2.離婚財產分割也要將債務分割進去,因為損害債務人的利益的協議無效;3.關於房子的分割問題要處理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後,財產糾紛有哪些解決方法
3樓:生啟
一、訴訟離婚後財產糾紛解決辦法訴訟離婚後,由於法院判決的法律效力,當事人對法院生效後所涉及的財產本沒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權利。但是對於特殊情況下的離婚後財產糾紛法律還是規定了救濟的措施的。 1、離婚時漏分 夫妻共同財產 ,可以要求對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重新分割; 2、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可以 重新分割財產 。
二、協議離婚後財產糾紛處理協議離婚時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中對 夫妻財產分割 在離婚領取離婚證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對於以下情況,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後財產糾紛的訴訟,請求重新 分割夫妻財產 。 1、 離婚協議中 漏分夫妻共同財產; 2、登記離婚後, 一方不履行 離婚協議中對財產的分割約定; 3、登記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行為或偽造債務侵佔財產,要求再次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或處理債務。
三、離婚後財產糾紛處理由於 離婚時財產分割 已經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對於離婚後財產糾紛的已經有了保護的措施。如果一方在發現自己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而不提起的,法院就沒有必要再保護你的財產離婚。因此,為了節約司法資源,督促當事人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利,法律對離婚後財產糾紛怎麼解決、如何處理規定了一定的時間。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兩年內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兩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離婚後要求確認 財產分割協議 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 雙方協議離婚 後一年內提起。
離婚後財產糾紛要怎麼處理
4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八條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5樓:老虎
離婚時,需要雙方當事人本著照顧女方和為城建子女權益出發,自行協議分割屬於兩位共有的財產。
不能分割屬於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也不能分割屬於他人合法所有的財產,他人也不可以分割屬於夫妻倆共有的財產。
以上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到法院提出訴訟。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後財產糾紛的介紹,什麼是離婚財產糾紛
離婚後財產糾紛,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是登記離婚,二是訴訟離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每對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財產。離婚後,夫妻身份關係消失,夫妻共同財產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礎,必須進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在離婚時分割,但離婚時未分割或雖進行了分割而後反悔或發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時,即...
離婚財產糾紛
婚後的贈與,如果沒有明確指明是給你乙個人的,視為夫妻共有財產。建議落實一下贈與的事情,或者寫乙個協議,說明當時是你父親出資,代辦在你的名下,即委託過戶。現在再去辦理更名恐怕有困難了,需要提交你的婚姻證明,你太太需要在場,恐怕他不會同意。應該是算得,如果房產證上填的是你或你妻子的名字,這就屬於你們的共...
離婚財產糾紛
首先 房子的首付是對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增值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現在房子的總價值 還沒有供完的房貸 對方的婚前個人首付,剩下的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其次 家電也是夫妻共同財產。至於你借他媽那2萬塊,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除非其能夠證明你和他媽在借錢時就約定是你的個人債務,否則這2萬有你們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