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出勤不幹活的員工保證最低工資嗎?

2025-02-18 04:10:14 字數 2164 閱讀 3155

1樓:山水阿銳

您好,沒人會給您錢。要知道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乙份工作是,指出,秦,不幹活,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這個世界就沒有辦法運轉了如果老闆知道你是這樣乙個人,怎麼可能給你保證最低工資呢只會儘快的把你開除掉,所以我們在生活當中一定要勤奮積極向上不要總是想著偷懶。否則的話,這個社會將沒有你的立足之地。

最好是能夠自己主動的去學習,一些技能,這樣的話,老闆才會珍惜你這個員工。

2樓:山頂連白雲

不僅不幹活的員工,最終是會被企業退掉的,所以談不上保證最低工資。還是要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不得。

3樓:卓行天下

你說的這情形,基本工資(無責任底薪)不可少,否則屬於違法行為;

可看看公司制度,包括管理流程,對此行為做出約定,收集好相關的證據,如績效考核達到三次以上不合格,屬於嚴重違紀行為可辭退。

4樓:網友

支出親不幹活的員工。保證最低工資嗎我想哪個工廠也不會找這樣的員工?嗯你來工廠上班你不幹活他不是不可等你最低工資。誰能要這樣的員工啊?我想是不會給他工資。

5樓:呂萬事如意

只出勤不幹活的。

員工,可能是。

不保證最低工資的。

6樓:六六六大順六

那你可通過記錄他不工作的證據,然後就可以開除他呀,當然就不用支付工資了。

7樓:妖妖妖妖

出勤不幹活,那算啥?員工工資再低也是你的收入,老闆就不要這一號二流子不幹的人。

8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如果知道員工只出勤不幹活會開掉他的,沒有誰願意做冤大頭。

9樓:網友

要是沒有完成任務,或者業績不行的話,你可以根據合同或者相關規定,解除聘任合同好了。

10樓:網友

每個單位都有自己的制度。

每天都出勤上班 老闆不給底薪 合法嗎

11樓:網友

用人單位工資分配沒有底薪存在合法可能性。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四十八條和《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資保護制度,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工資分配形式和水平。

因此,用人單位確定的勞動者工資,沒有底薪,但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且與本單位其它職工同工同酬,符合法律規定。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巨集觀調控。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梁態好式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橡鉛閉祥轄市人民**規定,報***備案。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每天都出勤上班 老闆不給底薪 合法嗎

12樓:橘子不如橙子

不合法,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合同約定足額支付勞動者薪水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投訴。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3樓:藍天下的河流

底薪是少不了得,不給底薪怎麼算工資,按照勞動法算,底薪,加加班費,你可以通過勞動部門來處理。

14樓:網友

不給工資肯定不合法。

15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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