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花開百媚
正常。事情沒有閉環,肯定想找出答案。
誰偷走的?既然放書包裡,正常來說,就是學校裡的人偷走的,因為外面的人偷了飯卡也沒用。
正常來說,應該是熟人作案。陌生人誰知道你書包裡有飯卡啊?總不能乙個個書包去翻吧?
怎麼偷走的?肯定是趁你不在的時候下的手。總不能在你眼皮底下偷的。
糾結是因為沉沒成本,每個人對自己被偷被坑的,總是耿耿於懷。因為不是自己花的,總覺得冤枉,總覺得我又沒做錯事,老天為什麼讓這樣的事情臨到我?
好啦,上天是公平的,這裡虧欠你的地方,必然會在別的地方補償給你。收取和賜予,是同解方程。
2樓:己依玉
人都有好奇心理,對神秘未知的事情特別感興趣,你這種心理是正常的,你的內心很想知道到底是誰偷了你的東西,可是事情過去那麼久,已經無法得知真相,該把它放下了,人生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讓你去解決,別把精力浪費在這些過去的事情上面。
3樓:無聊答答題
當時覺得沒用,現在覺得就有用了嗎?事情都過去這麼久了,你又沒有證據,就是報案,警察也沒轍,況且還過了追訴期。時間很寶貴,人總是要往前走,還有許多事要做,糾結那樣的小事沒有什麼意義,確實是不正常的,類似於心理疾病中的強迫症。
乙個辦法,轉移注意力,把現在的事辦好。另乙個,和父母交流,他們還想不想這件事?為什麼?
4樓:網友
你如果把事情,一直想、一直想,那麼是不是活得很痛苦。也許,有一些事情,根本不要需要去想,但是當你想久了,你就會覺得人生過得很痛苦,所以你也會變成憤世嫉俗,這不是沒有原因的。
人生是拿來享受、是拿來過生活的。有一些事情,過了就算了,你如果拿來一直回味,那麼痛苦就是你自已。當你學會用平常心去看世界,也許你可以瞭解許許多多的事情,那麼就是放下你的執著心。
人生不是你想得那樣子,什麼事情都要求第。
一、什麼事情都要非常完美。有些人,就是因為完美主義者,不只什麼事情求好、而且要求美,所以人生就會覺得越來越痛苦,不是因為它們不懂得快樂,而是因為它們逼自已過了痛苦人生的生活,那麼怎麼可能會有快樂二個字呢。
如果人一旦用嚴格的心態去一直要求自已,那麼是不是逼自已走上痛苦的道路,不是因為我們不懂得快樂,而是就是因為太過執著,所以讓自已越來越痛苦,這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5樓:東莞環評
本人初二的時候借了同學3塊錢去買早餐,後來忘記了,直到上了大學後,某一天突然想起來,你說這個奇不奇怪。這種欠別人的感覺,真是牽腸掛肚。
6樓:網友
很多年以前的事,就不要糾結了 ,你的飯卡被人家偷了 ,就當是你請那些乞丐 吃了一頓飯吧 就當是自己做了一次好事 ,好人總有好報的, 你一定會幸福的 ,好人一生平安 !
7樓:你倒是過來
多少這件事情會對你有意義,至少會讓你知道自己的東西一定要好好保管好這樣吧 一件小事讓你在多年以後突然想起來,或許是你懷念那時候的生活吧。
你們有被偷東西的經歷的嗎?
8樓:致遠觀世界
有。上小學一年級前,我的一套玩具積木,被鄰居家玩伴偷了一塊。
上小學二年級時,我的乙個精緻文具盒被偷。後來,捲尺被偷。
上小學三年級時,我買了一幅嶄新的撲克牌,有一天下晚自習後,我和三位同學來到一盞昏暗的燈光下打「公升級」,有幾拔放學的同學來圍觀,可後來再打,就少了二張牌,至使上臺家拿底牌就能拿四張。
上初中二年級時,我的喝水杯被偷。
上中專一年級時,我的一雙布鞋,還沒穿多長時間,就被偷。
上班後,我桌上玻璃板下的一張明星畫,被偷。
9樓:永久好
年齡大的人差不多都有被偷東西的經歷!我是不止一次被偷了!錢,物,手機都被偷過。
最可恨的是偷手機,裡面資訊和**很多,雖然錢拿不走,但**是人生的回憶,記錄當時的心情或小孩子的成長,丟了就永遠找不回來了,特別可惜!小偷偷了手機也賣不了多少錢,真的很坑人!
10樓:五月爍爍
有啊,其實大多數人都會有這樣的經歷的,畢竟壞人還是會有的,而且有時候自己真的是把東西沒有放好,就給了別人可成之期啊!
11樓:網友
答:被偷東西的經歷還是有的,記得有一次,我和好朋友去公園的籃球廠打球,把手機放在了一邊,等打完球再去拿手機,結果就沒找到。你說這小偷的膽子有多大呀,光天化日之下竟敢下手,實在太可惡了。
12樓:濯沛
有過,以前洗澡去浴室,羊毛衫放在衣櫃沒有上鎖,等洗好出來穿衣服時發現羊毛衫不見了。後悔莫及不應該穿羊毛衫去浴室。
13樓:阿彌陀佛!你好
有的。我在一家飯店上班時,把五十塊錢放在房間的櫃子裡,被人拿走了。沒監控也查不到。估計是被愛花錢的男孩偷走了。最後也沒有找到。
14樓:聰聰有話講
當然是有被別人偷東西的經歷的,以前上學的時候就被別人偷過書,偷過筆,這些東西經常的這樣的同學,有的時候你能知道是誰,但是你也沒有具體的證據,所以說沒有辦法。
15樓:垚垚淼淼
有小時候不懂事,偷過鄰居的黃瓜吃,還偷過爸爸的錢買零食,也還偷吃家裡的水果吃,現在想想都好笑,也是最深刻的回憶了。
16樓:席笛
有啊!有一次我上街買菜,上衣口袋裝有錢,因為口袋比較淺,結果一百多元錢被小偷夾跑了,心裡非常懊喪!
17樓:不安志
偷別人東西誰都會,誰說沒有肯定是撒謊,小時候偷別人的菜吃,看到別人的東西,喜歡順手帶走的也有,這些經歷不好去炫耀,本來就是不道德的事。
18樓:網友
第一次出來打工,拿了第乙份工資,開心死了,藏那裡都不放心,今天放這,明天放那,最後沒了,找不到了,我奇怪,放**了?後來,宿舍的幾個朋友也在找錢,原來被偷了,永遠忘不了,人生第一桶金啊!
19樓:網友
小時候去玩遊戲,把自信車放在門口忘記鎖了,結果出來之後就被偷了,當時回家被父母責罵了一頓,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經歷呀。
20樓:寒江孤影
小時候有的,我家親戚家孩子就這樣,小時候來我家不是偷著就是偷那,我都是服了。
21樓:金融科普小志
有過,上初中的時候,50元被偷了。
22樓:佴秀賀樓
有啊,只是現在不記得了,很小的時候。
23樓:杭巨集茂
當然有,我的錢以前被別人偷走過。
24樓:樂音坊
有啊,就想馬上抓到**。
25樓:網友
防範之心一定要有,被偷東西的事情很正常,看開一點。
26樓:為何一生所求
有,小時候就有偷過人家的水果長大沒有偷過。
27樓:匿名使用者
我和我乙個哥們,六年級的時候,因為第一次偷東西沒被抓,然後就迷上了偷東西,覺得不勞而獲的感覺。
小偷偷了我的東西以後我再偷回來是犯罪麼?
28樓:張玉國
法律分野塵山析:
即使小頌中偷取得物品的方式是非法的,但在面對物品主人時,法律仍會保護小偷的無權佔有,只是保護的程度較弱而已,這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和財產關係的穩定。因此,如果我們採用以牙還牙的方式把東西再偷兄嫌回來或搶回來的話,也會觸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東西被偷了
29樓:橢徘著詭
三困孫種方法:
一:自認倒黴,相信一句話,破財免災,還好人沒事,一切就過去吧,想也沒用,鬱悶東西則碧也找不回來了,還是小心謹慎,換鎖也好,搬家也罷,一定要留心,這年頭兒啥人都有的,所謂『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二:找房東理論,是否可以適當給予賠償,畢竟房東也是有責任的,但可能沒有結果。
三:等警察破案,不過估計也沒有結果。
所以還是孫尺舉順其自然吧,就當是花錢買教訓,不然怎麼樣,想開點啊樓主,這種事情沒辦法,很無奈的。
30樓:席錕野妙音
明白了你和同事去你家團跡。
然後東西丟了。
然後看見那個東西在你同事手上。
然後你想查他的指紋。
告消芹訴你這是不可能的。
乙個指紋重疊5次以上就失去辨認的意義了。
再說那東西在你同事手拿或畢上。
都是他的指紋。
你能說什麼。
你想查你家有沒他的指紋?可是你帶去你家的你能說什麼。
什麼時候感覺自己的時間被偷走了?
31樓:小柒
忙碌和做沒什麼意義的事的時候。
1.忙碌。首先在當代的社會條件下,很多人處於忙碌的狀態。
整天起早貪黑。特別是對於已經有家庭的人來說。不僅要照顧小孩,老人還有自己,還有很多家務以及人際關係的處理。
感覺忙碌了一整天。一睜眼一閉眼,一天就過去了。一睜眼一閉眼,乙個月就過去了,漸漸的一睜眼一閉眼,一年就過去了。
忙碌讓人們感受不到時間的流逝。因為你的生活很充實。2.
沒有重大事件。當乙個人在一段很長的時間裡。重複著同樣的生活規律。
沒有發生任何重大的或者是其他的事情。就比如說寒假和暑假。很多學生黨感覺時間怎麼這麼快,還沒開始過呢,假期就要結束了。
因為你的假期很平常,每天幾乎一模一樣的生活。有時候甚至沒有了時間的概念。慢慢的你也就忘記了時間。
感覺自己的時間被偷走了。3.手機。
作為當代最流行的手機,幾乎人手一部。相信大家都有看過抖音,快手等等,這些軟體有很多小**組成。看著看著不自覺的,乙個下午就沒了。
不自覺的看著看著就忘了時間。再比如說打遊戲。 輸了一局不罷休,贏了一局再想來一局。
慢慢的時間也就沒了。總結:作為當代人,我們應該趁著美好年華,好好珍惜時間,做更多有意義的事情,多與身邊的人交流,讓生活賦予更多的美好。
讓人生過的更有價值。希望每個人在人生的某一次回頭的時候,看到的都是絢麗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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