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薔英武
土地作為農民主要的生活**,一直以來也都被國家所重視,像現在新的土地政策,其實一方面是為了維護農民的利益,另一方面是為了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讓農民更好地獲得應有的權益。
在最新的《土地承包法。
修正中提到,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自動延長30年承包不變,這大大的給農民朋友吃了一劑定心丸。
現在全國農村土地確權。
已經基本完成,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自動延長30年承包期不變。可是農村畢竟存在一些新增人口。
和一些老人去世,那麼接下來的土地到底怎麼調整呢?
其實按照政策規定「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大方向上是不會重新調整的,但總存在一些特殊情況,比如承包戶家中自願放棄土地遷往城市生活;比如一些五保戶。
去世後,家中無人繼承土地;以及土地承包者荒廢土地超過兩年被村集體收回土地;新增人口需要分配土地等等情況,那麼部分土地是會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進行微調整的。
不過在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土地做出的一些微調整,僅限於有需要的人申請後進行,大體上的土地是不變的。
而對於一些特殊情況,村集體會拿出集體預留機動地進行分配,或許建議有需求的人通過土地流轉的方式獲得土地,一些沒有人繼承的土地也會進行重新分配。
但是對於一些家庭戶在第二輪土地承包結束前,家中成員全部離世,造成無人繼承土地的情況,往往也會作為村集體的預留機動地留存。
另外,在「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下,可以家庭內部協商攤分土地承包經營權如原來5個人共分到10畝地,現在人口增加到10人了,又分戶了怎麼辦,可以內部協商為人均1畝地,或是按新分的戶來平均分配。
總之,這10畝地是由原來的家庭成員共有,如何分配大家可以商量,但應該人人都有份。新增人口有沒有得,不是村集體說了算,而是你所在的家庭內部成員有沒有協商溝通好。
2樓:美麗中國
現十幾歲以下的小孩都沒有土地,嫁進來十幾年的媳婦在婆家也沒有土地,為家庭生兒育女作貢獻十幾年,還沒有土地,沒有話語權,誰還願意生兒育女,現在開放生育第三胎,生出來用什麼養,不光說房子,教育,等經濟壓力,連在農村生存基本生活保障田土就分不配不到,長大怎麼生存?然而由於土地不變政策,有的沒多生育的家庭,但上一輩人數多留下很多土地,有的死光死絕還存有很多土地,所以造成生育多的有勞力的一邊是想要士地的沒有土地耕種,沒生育又死老人人少的家庭沒勞力又有種不完的土地,造成農村土地到處撂荒,土地使終不變嚴重違背社會發展需求,也違背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在農村如果生育能分配到田土,很多人會願意生,是促進人口發展降低老齡化的有力措施施。強烈要求國家對土地進行調整。
3樓:本靜白
至土地承包以來,出生的孩子,大部分都沒有土地,這對他們是很不公平的,這對社會穩定,生育開放,是很受影響的,更對****規定的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很是不理解,農民靠土地吃飯,沒有土地怎麼活?土地不變可以,可要考慮到新出生的沒有土地怎麼補償呀!**部門是沒有規定,還是有沒傳到下邊來呢?
有一些規定,可不符合實際情況,無法實施,造成影響。為了社會穩定,建議有關部門,制定出合情合理的規定,讓百姓滿意。
農村土地30年不變那孩子30年沒地的怎麼辦?請領導或專家給解答?
4樓:1750圓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條 下列土地應當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
一)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
二)穗坦燃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你需找村委會要求依法承包土地信逗, 如村委會推脫,你可以到鄉(鎮)**要求解決,如再解決不了,你可以到當地縣信訪局上訪,應當得到解決。
你的孩子猜虛屬於新增人口,依法可承包到土地。
5樓:網的風
村裡可能有機動地、新開墾地、收回或上交的土地,等,用於安盯碼排新增宴公升人口土地晌則老,如果實在沒有可以動用的土地,那隻能等到下一輪承包了。
土地三十年不變孩子十三歲了農村戶口沒有口糧田,怎麼辦呀?如果孩子二十二結婚有孩子了還是沒有地,我們
6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情況是可以要求村裡重新微調一下村裡承包地的。按法律規定,新增人口肯定是可以分得承包地的,過世的人的承包地應該由村集體收回的。
7樓:網友
我國相關土地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對於新增人口可根據本村的機動地等實際情況進行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條 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
第二十八條下列土地應當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
一)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
二)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
三)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
8樓:一老夫
這位知友,農村土地政策全國都是一樣的,有人沒地,沒人有地的現象普遍存在。不過你放心,**不會由於失地或沒有地讓人捱餓,變窮。到時候會有新政策出臺的,請放心!
9樓:清風去讀三
±地三十年不變孩子十二歲了農村戶口設有口糧田忿麼辦如果孩子二十多給婚有孩子7還是沒有地怎麼辦。
10樓:匿名使用者
十年後xx黨,有沒有都兩說了。
農村土地30年不變
11樓:餅也樂
農村土地政策30年不變是保持農民的土地承包關係一直不變,而且這種承包關係可以長達時間更久。
一、土地確權都包括什麼地。
土地確權是指對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和其他權利的確定和確認,也是根據法律和政策的規定,確定一定範圍內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其他權利的從屬關係的內容。土地確權包括以下權利:1、國家土地所有權; 2、集體土地所有權;3、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4、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土地確權是當前農村土地改革和流轉的重點,土地權利的登出,明確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十分關鍵。土地確權後,過去農村土地的兩種權利將成為三種權利,即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而其中經營權可以轉讓和抵押,賦予農民更多的財產權利,更好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二、個人承包土地最長年限。
根據土地型別不同,土地承包的最長期限也會不同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耕地的最長承包期限是30年,農村草地的最長承包期為2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權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過***批准承包期可以延長。
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未經批准不得建房。
三、根據民法典,耕地的承包期為多少年。
耕地承包期為30年。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的農村土地,包括依法由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既包括農民集體所有的農業用地,也包括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國家所有農業用地。
耕地承包期為30年,承包期屆滿,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應當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繼續承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是三十年,在未到期限當中被村委劃分出去,請問
你好呢!第一 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這個問題呢。農村土地三十年承包合同未到期還能繼續有效嗎 在承包期限到期後,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合同效力隨之消滅的情況下,村委會將農業戶承包的已到期的農村土地另行發包,看起來是合法的。可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與其它承包合同在承包期限上的規定是有所不同的,它不能簡單的等同於...
現在農村土地承包期限是哪一年,我國的農村土地承包是哪一年開始的?
農村第一輪土地承包從 1983年前後開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為15年。第二輪土地承包從1997年開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在第一輪土地承包期到期之後,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也就是說第二輪土地承包期限為30年。這裡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 集體土地實行家庭承包經營,是一項長期不變的政策...
我家的農村土地被別人強佔了40年後,還能要回來嗎
40年前土地歸集體所有。你就一句話,別人解答不了問題的。40年前土地是個什麼狀態,全村人的簽名證明是40年前的還是現在的,這40年間你可否有對佔有提出異議,如何證明40年前土地是你的,這都是關鍵問題。你就一句話,沒法解答 你好,我土地被人霸佔怎麼要回來已經發生10多年了還能要回來嗎?雖然你的土地被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