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籤20年合同突然不買會犯法嗎

2025-02-01 05:10:24 字數 3479 閱讀 8749

1樓:陳金華

買保險籤20年合同,突然不買,這是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嚴格來說,該行為雖然違背了保險法,但並不犯法。

理由:(一)犯法,一般是指觸犯社會治安法律或者是刑法。

二)購買保險合同,是民事法律行為,《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三)保險法相關法條:

第十五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三十六條 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三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 被保險人在前款規定期限內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但可以扣減欠交的保險費。

第三十七條 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止的,經保險人與投保人協商並達成協議,在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後,合同效力恢復。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二年雙方未達成協議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保險人依照前款規定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第四十七條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險人應當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應當降低保險費,並按日計算退還相應的保險費:

一)據以確定保險費率的有關情況發生變化,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明顯減少的;

二)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明顯減少的。

第五十四條 保險責任開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手續費,保險人應當退還保險費。保險責任開始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應當將已收取的保險費,按照合同約定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應收的部分後,退還投保人。

2樓:桃麗啊

不會,合同上有記載保費欠交或停交的的約定。

一般有60天寬限期,即60天內能交清就沒損失,且保障不變;

如60天后仍然未交保費會合同中止,保險公司不再承擔風險,可在2年內申請復效,補交所欠保費,保單繼續有效;

若2年後仍未繳納保費,保險合同終止,退還保單現金價值(會比所交保費少很多)

如果您保單的現金價值較高的話,可以用保單貸款來繳納保費。

買20年的保險交了一年不交了

3樓:尹朶月

買保險是個人的權利,不續保也是個人的權利,和信譽無關,都是商業行為而已。

不交保費意味著退保,在猶豫期。

過後退保是會有相應的損失的,只可以退回現金價值,合同終止,就代表不再給予保障。退保攻略送上~《買錯了保險,如何退保最划算?

1. 猶豫期內退保

猶豫期內退保比較簡單,我們在合同約定的10天猶豫期內退保,保險公司扣除工本費後直接退保全部保費。

2. 猶豫期後退保

提出退保申請,保險公司一般會按照條款約定在30天內退還保單現金價值。

解除保險合同。

但是在保單的前幾年,現金價值都會非常低,經常會出現保費幾千上萬一年,但是頭幾年現金價值才幾百塊錢的情況。

所以,猶豫期後退保會虧得比較多。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下次投保前一定要考慮清楚哦!

保險合同的寬限期:

保險公司對投保人未按時繳納續期保費所給予的寬限時間,保險法。

規定寬限尺兆卜期是60天。

寬限期內:

即使沒有交納續期保費,保險合同依然有效,如果在此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要承擔保險責任猜兆,不過要從給付金額中扣除欠交的保險費。

60天寬限期後

投保人仍未足額交納續期保費,則保險合同將會中止。保險中止後,只有提出復效,才會重新恢復效力。

而中止後申請復效,一般保險公司都會要求重新健康告知。因此,如果退保,可以等過了60天寬限期後再退,這樣可以享受更長的保障期。

總結就是,買了保險後想要退保了是可以的。但是我們一陵穗定要三思而後行,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算清楚、想清楚,做好後續的規劃,這樣的退保才能給自己換得更好的保障。

保險合同20年之後還有效嗎

4樓:百保君官方

保險合同20年後還有沒有效要看購買的是什麼險臘螞種,像一些意外險。

和醫療險是屬於交一年保一年的,只要繳費就要效,像一些是屬於終身型的保險,這種基本上都是重大疾病保險。

一般交費十年或者二十保終身。

重疾險有:1、按型別分類,重疾病險分為消費型和返還型。

1)消費型到期不返還保額。

但**便宜。

2)返還型到期或身故可獲得保額賠償,但**高。

2、按保障期限分類,重疾病險分為定期和終身。

1)定期重疾險,保障期限為固定期腔銀限,例如年,到期後不再享受保障。

2)終身重疾險,一輩子可享受重疾險,沒有期限。

重大疾病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特定重大疾病,當被保人達到保險條款所約定的重大疾病狀態後,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約定支付保險金的商業保險。

行為。保險金給付後,不限制使用用途,它可以作為收輪圓埋入的補償。患重疾無法工作的這段時間,中斷了收入,或許有房貸、車貸、孩子的教育經費等固定支出還要繳納,還有後續的**費用、護理費。

等,都需要依靠重疾險的賠償金來覆蓋。

所以重疾險要優先給家庭經濟支柱來配置,一般建議做到年收入的5-10倍,這樣可以保障在休養期間的生活品質不發生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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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的保險不買了可以嗎

5樓:abc保險網

不會。但是一旦出現了中斷繳費的情況,特別是健康險這類保險產品,會有以下2種影響:

1、保險公司會要求重新進入觀察期。

對於健康保險來說,初次投保的時候都是設有觀察期的。而且各家保險公司的觀察期的時間也是有所差異的。比如,有的是30天、90天雀讓;而有的卻是180天甚至是一年。

等過了觀察期,我們購買的健康險才會真正生效,在觀察期即使患病了,保險公司也是不賠的。那麼,孝歲消如果健康險在保險期間中斷繳費,並且過了保險公司規定的續費寬限期,對應的保險公司可能會要求重新進入觀察期。保險公司這樣做,也是為了避免帶病投保的情況發生,和初次投保的要求是一樣的。

2、保費會增加。

一般情況下,如果我們中斷了繳費,且在保險的寬限期內,也沒有及時續上的話,那麼我們的保單就會進入失效狀態。如果我們沒有打算退保,又想讓這份保單繼續生效,可以在巧知兩年內向保險公司申請保單復效。不過進行保單復效,除了需要補繳應該要繳納的保費,另外保險公司還需要收取復效利息,這一定程度上是提高了投保人的成本。

當然了,如果我們在兩年復效期內沒有申請復效,那麼這份保險就會永遠失效。這種狀況下保險公司會根據保單的具體情況,退還現金價值或者是保費給投保人,但這會讓投保人損失很大,因此不建議大家在保險期間中斷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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