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月的環境檢測報告,環保稅能減免嗎 5

2025-01-22 14:05:07 字數 4028 閱讀 5387

非本月的環境檢測報告,環保稅能減免嗎

1樓:可耐的人兒啊

這個問題我好像弄懂了,是這樣的:文中說的是汙染物的濃度值,低於50%比低於30%的濃度值更低,濃度值越低汙染越小,稅收優惠就越大。

2樓:笵閒不閒

不可以。財政部 稅務總局 生態環境部關於明確環境保護稅應稅汙染物適用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17號)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納稅人委託監測機構監測應稅汙染物排放量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監測方案,並將監測資料資料及時報送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監測機構實施的監測專案、方法、時限和頻次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範要求。

監測機構出具的監測報告應當包括應稅水汙染物種類、濃度值和汙水流量;應稅大氣汙染物種類、濃度值、排放速率和煙氣量;執行的汙染物排放標準和排放濃度限值等資訊。監測機構對監測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凡發現監測資料弄虛作假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納稅人採用委託監測方式,在規定監測時限內當月無監測資料的,可以沿用最近一次的監測資料計算應稅汙染物排放量,但不得跨季度沿用監測資料。

納稅人採用監測機構出具的監測資料申報減免環境保護稅的,應當取得申報當月的監測資料;當月無監測資料的,不予減免環境保護稅。有關汙染物監測濃度值低於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規定的汙染物檢出限的,除有特殊管理要求外,視同該汙染物排放量為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計量主管部門發現委託監測資料失真或者弄虛作假的,稅務機關應當按照同一納稅期內的監督性監測資料或者排汙係數、物料衡算方法計算應稅汙染物排放量。

因此,你公司委託監測機構監測應稅汙染物排放量,如5月無監測資料,可以沿用4月的監測資料計算季度的應稅汙染物排放量。但當月無監測資料的,不能申請減免環境保護稅。

環保稅,低於排放標準30%,減按75%徵收,這裡表達是不是有問題啊?

3樓:墨汁諾

舉個例子,排放限值是18mg/m3,低於排放標準50%是指低於9mg/m3,低於排放標準30%是指低於; 如果應納稅額為100元,實測濃度是8mg/m3時,應交100*元;如果實測濃度為10mg/m3時,應交100*元。

環保稅法》第十二條款第4條)納稅人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暫予免徵環境保護稅。

環境保護稅減免稅明細計算報表之減免稅情形 a表b表減免稅計算填寫的區別 a表有專門的減免稅計算表,需先填減免「汙染當量數」或綜合利用量,後填「本期減免稅額」 b表沒有專門的減免稅計算表,且直接填寫「本期減免稅額」即可。

b類表 b表填報注意事項禽畜養殖業、小型企業和第三產業水汙染物汙染當量值汙染物排放量的第四種計算方法:抽樣測算不能按固定期限申報時:按次申報 b表填報注意事項之按次申報禽畜養殖等行業水汙染物抽樣測算其他抽樣測算。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毛病 高於排放標準不是高於排放值 高於排放標準就是達到了排放標準即排放值低於標準值 低於排放標準就是超標了即排放值高於標準值。

5樓:馬幫阿呆

「低於排放標準30%的」是指:實際排放濃度小於「排放標準-(排放標準×30%)」

低於排放標準的30%的」是指:實際排放濃度小於「排放標準×30%」。

環境保護稅法中的表達方式是第一種。

環保稅4月1日開始徵收 環保稅填寫細則有哪些

6樓:

屬於地方稅務局管理稅種,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環境保護稅的徵收機關是。

7樓:868旭旭

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環境保護稅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全國大部分省份人大常委會近期已相繼審議通過本地區環保稅方案,為環保稅開徵鋪平了道路,各地均統籌考慮本地區環境承載能力、汙染物排放現狀和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目標要求,在法定幅度內確定了稅額方案。

中國第一部專門體現「綠色稅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環保稅法規定,應稅大氣汙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汙染當量元至12元,水汙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汙染當量元至14元,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和調整,可由各地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法定稅額幅度內決定。

目前,我國已明確規定,從環保機關征收環境保護費,改為由稅務機關征收環保稅。

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應當建立稅務機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單位分工協作工作機制,加強環境保護稅徵收管理,保障稅款及時足額入庫。

1.稅務管理權。包括有權辦理稅務登記。有權稽核納稅申報,有權管理有關發票事宜等;

2.稅收徵收權。這是稅務機關最基本的權利,包括有權依法徵收稅款和在法定許可權範圍內依法自行確定稅收徵管方式或時間、地點等;

3.稅務檢查。這是稅務機關最基本的權利,包括有權依法徵收稅款和在法定許可權範圍內依法自行確定稅收徵管方式或時間、地點等;

3.稅務檢查收權。這是稅務機關最基本的權利,包括有權依法徵收稅款和在法定許可權範圍內依法自行確定稅收徵管方式或時間、地點等;

3.稅務檢權。包括有權對納稅人的財務會計核算、發票使用和其他納稅情況、對納稅人的應稅商品、貨物或其他財產進行查驗登記等;

4.稅務違法處理權。包括有權對違反稅法的納稅人採取行政強制措施,以及對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有權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稅收行政立法權。被授權的稅務機關有權在授權範圍內依照一定程式制定稅收行政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作出行政解釋等。

6.代位權和撤銷權。此次在新修訂的稅收徵管法中,為了保證稅務機關及時、足額追回由於債務關係造成的,過去難以徵收的稅款,賦予了稅務機關可以在特定情況下依法行使代位權和撤銷權。

環保稅與排汙費有什麼區別?

8樓:掘金企服

兩者主要有兩點不同:

第一,環保稅增加了企業減排的稅收減免檔次。現行排汙費制度只規定了一檔減排稅收減免,即: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汙染物或者水汙染物的濃度值低於規定標準百分之五十的,減半徵收環境保護稅。

有的意見提出,應當根據減排的幅度確立更多檔次的稅收減免。為鼓勵企業減少汙染物排放,參考實踐中一些地方的做法,環境保護稅法增設了一檔減排稅收減免,即: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汙染物或者水汙染物的濃度值低於規定標準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徵收環境保護稅。

第二,環保稅進一步規範了環境保護稅徵收管理程式。「現行排汙費由環保部門徵收管理;改徵環境保護稅後,將由稅務機關,按照本法和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徵收管理,增加了執法的規範性、剛性。同時,考慮到環境保護稅的徵收管理專業性較強,本法還強調了環保部門和稅務機關的資訊共享與工作配合機制。」

環保稅是怎麼回事?

9樓:12366北京中心

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汙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環保稅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規定:

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汙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第三條 本法所稱應稅汙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汙染物和當量值表》規定的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

10樓:環保小靈通

費改稅的過程,旨在督促企業正視環境問題,由被動服從轉為主動關注,喚醒排汙企業的環保責任意識,提公升企業的環保觀念。

環保稅在全部財政稅收中佔比較小,因此並非為增加財政收入而實行費改稅。

雖然2018年1月1日開始徵收,但目前各地方**與企業並未有進一步行動。

對於**,費改稅後,徵收部門由環保口轉為地稅口,涉及問題較多,**各部門間還在溝通交接。

對於企業(中小企業),排汙許可證辦理還是一臉懵,環保稅更是無暇顧及。

這其中,處於非重點區域的守法企業,稅費基本平移,無成本增加。對於重點區域企業、非重點區域非守法企業,環保稅繳納必將加大企業成本支出,環保稅的力度將得以體現。

當然,最終要交的稅額,還需要根據企業排汙的監測資料決定。因此,監測、檢測資料的公正性、準確性,又將成為新的重點。

國家在發展過程中,遇到問題在所難免,積極地看待各種問題,解決它,讓我們的家園更好,讓這個時代更好。金山銀山,不如綠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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