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讓員工上交手機合法嗎

2025-01-19 12:40:05 字數 4064 閱讀 7682

1樓:親愛的吧友

公司無權沒收私人物品。因為公司未經法律法規授權隨意沒收私人財產是違法的,也構成了侵權。國家法律明文規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受到法律保護。

所以應該向公司明確提出這一點,反對上交手機這一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樓:網友

公司中禁止玩手機是很正常的管理制度,讓員工上交手機這個做法是有一些不合適,不應該服從這樣的管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急事兒,不應該上交手機。

3樓:佛道本同源

這是公司的管理,並非法律程式。

公司要求員工交手機合法嗎

4樓:楊梅

法律分析:1、如果這是公司的制度,且下班後返還,就不違法2、如果是沒有任何團悶信原因強制沒收手機或者是其他私人物品,這就是侵權的行為,構成違法行為3、如果公司的管理制度明確規定上班期間不得隨身攜帶手機(可能一些涉密部門),必須放到行李間或者值班室(包括公司指定的存放地),而職工違反了規定,公司也應該以警告為主。對屢教不改的再施以處罰,但不是沒收手機4、員工上班期間應該嚴格會遵守紀律,如果因為看手機不僅影響了工作,有時會照成意想不到的工作失誤,給單位和個人帶來不好的後塌輪果。

所以,員工不要以「公司無權沒收手機」為由而放縱自己的行為。

法罩羨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公司要求員工上班上交手機,這是合理的嗎?

5樓:淳色的王者頻道

工作單位提出在工作時間上交手機暫存,員工取回時發現手機損壞。有律師表示,手機臨時保管期間,單位應安排專人看管手機。因保管不當或第三方原因造成手機損壞、財產被盜或資訊洩露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

小謝(化名)前段時間在揚州市的一家餐廳找了份工作,規定上班時間不得使用手機,手機要交給店家暫存。為了保住工作機會,小謝按照商店的規定來了。但是有一天,當小謝回家時,他突然發現他的手機內側螢幕上有一條裂縫。

經詢問,他說修理要花1000多元。

我在餐館工作掙不了多少錢。這是在浪費時間嗎?想了想,小謝認為手機是在店記憶體放過程中損壞的,希望商店賠償費用。

商店認為小謝不能證明手機在商店儲存期間被損壞。雙方發生了爭執,直到他們報警。警察到達現場後,瞭解情況,進行雙方調解。

經過協商,商店付給小謝1000元,其餘由小謝本人支付。

事實上,像揚州的這家餐廳,有很多單位要求員工在工作時間上交手機。揚州某幼兒園也要求員工上班不要玩手機,還專門設定了「員工手機收納袋」,員工上班前必須上交手機,下班後領取。幼兒園園長王明確表示,幼兒園照顧3-6歲的孩子,不能容忍任何錯誤。

為了防止「工作原因」玩手機,出臺了這項規定。為了防止員工家屬或家長相互聯絡,學校專門設定了兩條座機。老師能理解這個規律,家長也很贊同。

揚州中山明靜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豔表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上交手機。她認為,從民法的角度來看,手機屬於員工個人財產,單位收取和上交員工個人財產是違法的。《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規定,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樹木、牲畜、生產資料以及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的其他合法財產。

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同時,張先生表示,出於業務管理的需要,企事業單位可以在徵得員工同意並保證其財產安全的前提下,暫時保留員工的手機。當然,手機臨時保管期間,單位要安排專人看管手機。因保管不當或第三方原因造成手機損壞、財產被盜或資訊洩露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

另外,如果工作中玩手機的情況比較嚴重,比如玩手機玩的疏忽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已經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那麼公司可以據此進行處罰。

6樓:網友

公司要求上班時間員工要將手機上交,這項舉措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員工分心,也算合理,但是如果家裡遇到緊急的情況,沒有手機也不行。

7樓:武帥帥

我覺得這不合理。這樣的規定明顯侵犯了員工的私人私隱。目前手機並不影響員工的工作。這樣做也會讓員工感到很不滿的。

8樓:你好看看內臟

公司要求員工上班上交手機,這不是合理的,因為手機是個人財產,這干涉了個人的自由。

公司要求員工交手機合法嗎

9樓:點行**

1、如果這是公司的制度,且下班後返還,就不違法2、如果是沒有任何原因強制沒收手機或者是其他私人物品,這就是侵權的行為,構成違法行為3、如果公司的管理制度明確規定上班期間不得隨身攜帶手機(可能一些涉密部門),必須放到行李間或者值班室(包括公司指定的存放地),而職工違反了規定,公司也應該以警告為主。對屢教不改的再施以處罰,但不是沒收手機4、員工上班期間應該嚴格會遵守紀律,如果因為看手機不僅影響了工作,有時會照成意想不到的工作失誤,給單位和個人帶來不好的後果。所以,員工不要以「公司無權沒收手機」為由而放縱自己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公司要求員工交手機合法嗎

10樓:律漸

1、如果這是公司的制度,且下班後枝大返還,就不違法2、如果是沒有任何原因強制沒收手機或者是其他私人物品,這就是侵權的行為,構成違法行為3、如果公司的管理制度明確規定上班期間不得隨身攜帶手機(可能一些涉密部門),必須放到行李間或者值班室(包括公司指定的存放地),而職工違反了規定,公司也應該以警告為主。對屢教不改的再施以處罰,但不是沒收手機4、員工上班期灶豎間應該嚴格會遵守紀律,如果因為看手機不僅影響了工作,有時會照成意想不到的工作失誤,給隱搭大單位和個人帶來不好的後果。所以,員工不要以「公司無權沒收手機」為由而放縱自己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公司要求員工交手機合法嗎

11樓:陳亞楠

1、如果這是公司的制度,且下班後返還,就不違法2、如果是沒有任何原因強制沒收手機或者是其他私人物品,這就是侵權灶豎的行為,構成違法行為3、如果公司的管理制度明確規定上班期間不得隨身攜帶手機(可能一些涉密部門),必須放到行李間或者值班室(包括公司指定的存放地),而職工違反了規定,公司也應該以警告為主。對隱搭大屢教不改的再施以處罰,但不是沒收手機4、員工上班期間應該嚴格會遵守紀律,如果因為看手機不僅影響了工作,有時會照成意想不到的工作失誤,給單位和個人帶來不好的後果。所以,員工不要以「公司無權沒收手機」為由而放縱自己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枝大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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