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可以隨隨便便開除員工嗎
1樓:小狗愛吃骨頭
雖然是你自己的錯,但是任何一家公司都不能隨便開除員工,還有就是達了3個月的工都沒有籤勞動合同,這已經違反了勞動法,你可以去告這個公司,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和補繳保險。
2樓:網友
有合同的不可以隨便開出,在一些小地方沒合同可以隨便開除,向你這樣是可以開除的,如果有合同可以要求賠償,主要是你沒簽合同,按規定超過3個月必須籤合同,是企業違規在先,你可以找律師商量一下。
3樓:是稚工
沒有籤勞動合同,這樣你是不容易告他的。另乙個要看你是否過了試用期,如果過了試用期而公司沒有幫你辦理勞動合同,這樣是不合理的。
關於是否應開除你,要看你工廠的廠規或員工手冊有沒有相關的規定,要是裡面真的這個條文的話,那你就比較理虧了。
4樓:網友
曠工是你違反了勞動紀律,被開除沒辦法。告它好象沒用哦。
5樓:網友
舉證用的訴訟費大概得個萬兒八千。。。簡易別告。
找找當地勞動部門 調解一下。
還有曠工為由開除你即使是簽了合同也是合理合法的。。。
6樓:張勇
如果你被開除,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和補繳保險。
7樓:覃建達
沒簽勞動合同你很難告他的,而且你也曠了幾次工,你就更加難告他了,你虧大了。
工廠裡可以隨便開除乙個員工嗎?
8樓:網友
不可以。只有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以開除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擴充套件資料。一般情況下,企業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
1、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
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支付賠償金。
9樓:胥萱長裳
你問的問題就是用人單位是否能隨意開除員工,回答當然是否定的!如果公司隨意開除員工,需要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工資補償等法律責任。
10樓:卻竹青迮鵑
首先工廠應有相應的規章制度對請假有相關的規定,同時向員工進行公示,才能按規章制度對違規員工進行處罰。
如果你在試用期,工廠因為你請一天假開除你,規章制度上是否有規定說試用期請一天假就開除,如果沒有就是違法的。工廠不能因為該原因同你解除勞動關係。但如果工廠是因為你試用期不合格同你解除勞動關係,那又另當別論。
這種情況下,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恢復勞動關係。
工廠可以隨便辭退員工嗎
11樓:彭宗輝
工廠不可以隨便辭退員工。可以辭退的規定包括: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含肢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辭退賠償包括:
1、每工作滿一年就對應支付乙個月的工資銷老此,如果工作在六個月以上但是不滿一年的,則按一年計算;而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向員工支付半個月的工資;
2、法律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虧迅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工廠裡可以隨便開除乙個員工嗎?
12樓:
摘要。不可以。只有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以開除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工廠裡可以隨便開除乙個員工嗎?
您好,我是律臨平臺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不可以的。不可以。只有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以開除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肢扮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亮鋒,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敬飢晌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工廠能隨便開除人嗎
13樓:
摘要。您好,是不可以的,公司沒簽勞動合同開除員工需要支付補償金。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
公司沒簽勞動合同開除員工需要支付補償金。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作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若勞動者無過錯情況下,用人單位屬於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你好,請問廠裡能不能隨便開除人。
您好,是不可以的,公司沒簽勞動合同開除員工需要支付補償金。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公司沒簽勞動合同開除員工需要支付補償陸昌金。
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從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作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若勞動者無過錯情況下,用豎敏人單位屬於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第47條規定餘悉枝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而且沒牽勞動合同。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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