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律臨王巖
房屋屬於不動產,需要過戶,也就是改房本。如果名字還是你的,那就可以要回來,儘管道德上有點尷尬,但是還可以要回來。
2樓:**檢察
根據我國土地法和城鎮發地產管理法,在農村,你是不能買賣自己的房屋的,因為農村房屋牽涉到集體土地所有權,雖然房子是你的,但房子的土地所有權是集體的,是集體劃給你使用的,你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附著在土地上的房屋你是可以出租給別人使用的,或者借給別人使用。據此,你和你大哥之間的書面證據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是無效的,房子依然是你的。
你當然可以要回來,發生爭執,你完全可以到你們村集體或縣土地局要求處理的,根據目前我國農村個人宅基地使用權的有關規定,你是沒有權利買賣附著在集體土地所有權上的房屋,你只能出租或者其他不改變你的所有權的交易方式。
3樓:網友
法理上只要你宅基地證上還是你的名字,你就可以要回來!但各地法院在判決和執行上有不同的理解,很大程度上影響最後的結果,你最好還是在當地請個律師諮詢一下。
順便說一句,為了錢你還真做的出,和大哥翻臉!
4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們有沒有不把房產證戶主改名。
改了就不行。
不改還有可能。
5樓:感情線
沒有過戶吧。
你可以把錢還給他。
房子以戶上為標準。
書面協議沒有經過公正,會有法律效力嗎
6樓:網友
書面協議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規定,否則協議內容無效。只要書面協議是雙方自願協商一致達成,且不違法,即使不經過公證也是有效的,今後打官司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7樓:寒豆小姐
夫妻婚前或婚內所籤協議,內容約定屬於雙方真實意思、不違背法規法規的規定、有雙方親筆簽名落款,則協議是有效的,並非未經公證就無效。
8樓:陝西西安李
公證不是必經程式,有效。
沒有訂立書面借款協議,我能拿回來我的錢嗎
9樓:從振
民間借貸合同為非要式合同,實踐性合同。法律不要求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只要當事人達成借貸合意即可,但又由於是實踐性合同,出借人必須實際出借款項,借貸合同方可生效,故你只要證明你有向對方出借過款項,且該款項不是其他用途,未過訴訟時效,不是賭債等非法債務的,你就能要回來。
10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不承認就不好辦。
你找他要,手機錄音。
證明借款的事實、數額等再到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該證據,或者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11樓:山東濟南何主任
有其他證據印證,也可以起訴要回。
口供一致,沒有書面證據,只有佐證,可以當做證據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能證明案件事實。
其他證據也可以作為證據。
證據包括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
民間借貸糾紛原告提供證據不能證明借貸關係,即只有資金交付憑證,沒有書面合同或協議。 法律規定僅有交
13樓:李建成
法院的判決有法律依據,合法,不服您可以上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九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具備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關於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路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第十七條。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14樓:韻合
根據判決書法院認為有針對性的寫上訴狀。不知道你有沒有找律師,當初一審可以不用明間借貸來起訴,可以換一種起訴策略。
15樓:安靜美男子雙子
在沒有付款憑證的情況下,法院會要審查你的支付能力、你們之間的交易習慣、借貸金額的大小和你們之間的關係等因素綜合判斷你們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是否成立;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法[2011]336號)中有詳細規定,建議查閱。
沒有文字協議,只有口協議,能否上訴?
16樓:網友
口頭、書面的協議形式都是有一樣法律效力的,但是口頭協議有對方不承認的時候如何證明的困難。
17樓:網友
口頭協議,人家可以不認賬,所謂空口無憑,法律面前重證據,你等於什麼依據都沒有,怎麼上訴?
沒合同,也沒什麼書面證據,只有錄音 能起訴嗎
18樓:在九侯山講西班牙語的滿月
沒合同,也沒什麼書面證據,只有錄音,能起訴。能賠雙倍工資,起訴判決後很快能拿到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19樓:網友
沒合同,也沒什麼書面證據,只有錄音能證明有勞務關係,是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並要求其支付工資及賠償金。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20樓:微風
沒合同,也沒什麼書面證據,只有錄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可以依法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錄音材料的詳細內容如果能佐證勞動雙方的事實勞動關係和相關的訴求事實,勞動者勝訴的可能性會較大。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應當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籤,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裡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檔案),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21樓:呂艾
沒簽勞動合同,沒有書面證據,有和單位領導的錄音,只要錄音不失真,可以作為證據使用。錄音裡要提到勞動者參加工作時間,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等問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3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勞動者與單位形成事實上的勞動關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起,支付勞動者2倍工資。最多支付11個月。
單位應該給勞動者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起補交社會保險費。
勞動者要辭職,應該提前30日向單位遞交書面辭職報告。
單位不批准辭職的,勞動者可以使用**信或者特快專遞,給單位郵寄的方式,到單位收到辭職報告第31日,勞動者就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離開單位辭職了。
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1天,超過的工作時間,單位應該給勞動者加班費。
勞動者主動辭職,單位有不籤勞動合同等情形,勞動者工作8個月了,單位應該給勞動者補償乙個月工資。
如果單位不同意和勞動者協商解決,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第38條,第46條,第47條,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勞動法》第38條。
22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事實勞動關係,錄音材料可以證明勞動關係存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23樓:真的還活著哦
不知道你們怎麼發工資,有沒有工資條,或者是銀行直接轉賬,那個都可以做為證據,
24樓:在睡覺咯
先按正常程式提交書面辭呈,並保留乙份自己備份。註明日期,期望的離職日期可以在提交書面日期內的乙個月為期限,然後在接近期望日期仍不給予確切答覆的,就可以去勞動管理部門諮詢怎麼準備仲裁證明、資料了,期限過了乙個月後,立即申請仲裁。
最好是在收集資料完畢後,適當給老闆(人事部)一點傾向於法理上的壓力和說法,為了避免官司企業應該會更妥善解決。
沒有經過公證的房產協議有法律效益嗎
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協議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不要求一定公證,但公證的效力更高。房屋產權是以登記為準,既然登記在女兒名下,就是女兒的。你們是口頭協議還是書面協議啊 口頭協議的話,沒有證據證明,要一半房產會很困難協商一下,讓她支付一定的現金也行。具體的可以請乙個律師諮詢一下 有法律效...
兩個人簽的協議,就只有簽字沒有公正人,受法律保護嗎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只要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就受法律保護。白紙黑字肯定受法律保護,但如果是口頭協議就需要有證人或證據了。只要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而簽訂的協議,當事人簽字即可,無需公證或鑑證,特別規定的除外。只有二人簽字沒有公證的協議有效嗎?法律沒有規定合同必須進行公證才具有法律的效力,依法簽訂的...
當沒有證據,人品言行能否作為法律依據
不能。試想假設你的兄弟在人品 言行上有某些缺失,卻從未作案犯科,公 檢 法機關可以僅憑上述情形,給你兄弟扣上一條莫須有的罪名嗎?所以,法律是重在證據的,否則那還不全亂套了嗎?員工喜歡搬弄是非,人品不好,但是沒有確實證據 比如錄音,檔案什麼的 想開除,按照法律流程怎麼走呢 試用期,如果是庸人單位未和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