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鄭州馬
重婚罪屬於連續犯,不存在犯罪中止情形。
所謂連續犯,是指行為人基於數個同一的犯罪故意,連續多次實施數個性質相同的犯罪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態。連續犯的構成特徵:(1)連續犯必須基於連續意圖支配下的數個同一犯罪故意,這是構成連續犯的主觀要件。
2)連續犯必須實施數個足以單獨構成犯罪的危害行為。這是連續犯成立的客觀要件之一。也就是說,行為人實施的數個危害行為必須能夠構成數個相對獨立的犯罪,這是成立連續犯的前提條件。
3)連續犯所構成的數個犯罪之間必須具有連續性。這是成立連續犯的主觀要件與客觀要件相互統一而形成的綜合性構成標準。(4)連續犯所實施的數個犯罪行為必須觸犯同一罪名。
2樓:管福稞構手全天
根據我國的刑法規定重婚罪屬於行為犯,也就是說只要出現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的行為即構成重婚。
行為犯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如果她還沒有向司法機關告發你,你完全可以和你的合法配偶進行和解(這當然不是法律規定的)
你也可以選擇自首,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也可以獲得法律的寬大處理。
自由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希望對你有用。
3樓:李昭瑩
不是。你是既成事實了。已經結婚了,就是重婚罪,即便是再離婚,也構成了重婚罪。但是可能因為你主動離婚,犯罪情節會輕一點,但是罪行是不變的。
重婚罪如何認定犯罪中止
4樓:創作者
重婚罪是無法認定犯罪中止的。重婚罪帶梁屬於連續犯,因此不存在犯罪中止。根據《刑法》規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四條。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世型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搜行猜,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如何認定犯罪中止
5樓:楊利慧
法律分析:重婚罪屬於連續犯,不存在犯罪中止情形。
所謂連續犯,是指行為人基於數個同一的犯罪故意,連續多次實施數個性質相信如同的犯罪行為,觸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態。
犯罪中止指的是,犯罪的人在犯罪過程中,因為主觀因素自己主動放棄繼續實施犯罪或猛攔者自己主動地防止繼續犯罪,防止發生更惡劣的犯罪結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滑知啟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終止還能定罪嗎
6樓:劉歡
法律分析:重婚罪終止還能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有配偶而重婚的缺鍵,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虛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差扮睜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是不是繼續犯
7樓:劉浩鵬
法律分析: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肢基滲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歷脊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鋒配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什麼情況下的重婚不構成犯罪
8樓:趙麗
下面兩種重婚行為不構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實踐中,由於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響,夫妻間虐待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果一方,尤此姿其是婦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後,在外地又與他人結婚,由於這種重婚行為的動機是為了擺脫虐待,社會危害性明顯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2)因遭受災害外逃而與他人重婚的。族晌因遭受災害在原籍無法生活而外流謀生的。一方知道對方還健在,有的甚至是雙方一同外流謀生,但迫於生計,而不得不在原夫妻關係存在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
這種重婚行為儘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會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一、重婚罪的認定。
1.要區分重婚罪與有配偶的婦女被拐賣而重婚的界限。
近幾年來,拐騙、販賣婦女的犯罪相當嚴重。有的婦女已經結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騙、販賣後被迫與他人結婚,在這種情況下,被拐賣的婦女在客觀上儘管有重婚行為,但其主觀上並無重婚的故意,與他人重婚是違背其意願的、是他人欺騙或強迫的結果。
2.要森穗絕區分重婚罪與臨時姘居的界限。
姘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而臨時在一起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不構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關於如何認定重婚行為問題的批覆》中指出:「如兩人雖然同居,但明顯只是臨時姘居關係,彼此以『姘頭』相對待,隨時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約定時期屆滿後即結束姘居關係的,則只能認為是單純非法同居,不能認為是重婚。
3.從情節是否嚴重來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在實踐中,重婚行為的情節和危害有輕重大小之分。根據本法第13條的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為,並不一定就構成重婚罪。
只有情節較為嚴重,危害較大的重婚行為,才構成犯罪。
有重婚行為,不是一定就構成重婚罪。首先,有兩種特殊的重婚,明確不會按照重婚罪處理。其次,如果重婚的情節顯著輕微,同時危害也不大的話,也是可以不認為是犯罪。
由此可見,對於一般的重婚行為,情節要達到嚴重程度之後,具有較大的危害,那麼才認定為犯罪。
報案可以報涉嫌重婚罪麼,重婚罪離了還算重婚罪嗎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 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 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
重婚罪是怎麼認定的,怎麼認定為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它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一是 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 是指已經結婚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結婚 二是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指沒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在第二種情況下當事人必須是 明知 否則不構成此罪。重婚罪的認定,關鍵要看是否...
重婚罪如何判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它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一是 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 是指已經結婚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結婚 二是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指沒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在第二種情況下當事人必須是 明知 否則不構成此罪。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