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行政單位工作人員,某天因公加班回家的路上將人撞傷。
1樓:金屬
這事本身是侵權行為,如發生時您處於行使工作職權或受僱傭的狀態,而導致損害後果的發生,單位或者僱主有賠償義務。依您的闡述,恐怕構不成。
我估計您想的是工傷。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您是撞傷人,而不是被撞,不能認定工傷。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不屬於因工行為,不能找單位報銷;因為沒有法律依據。
縱橫法律網-廣東際唐律師事務所-韋鋒律師。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沒受傷,就不屬於工傷,要報銷沒有法律依據。
縱橫法律網-廣東德榮律師事務所-秦紅梅律師。
我在一傢俬人企業上班,由於長期上夜班的緣故,有一天在下早班回家的路上將行人撞傷,請問公司應該負責嗎
4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與公司無關,公司應該無需負責!
5樓:漳州知青年
這樣的情形要讓公司給你報銷根本不可能的!
沒有任何條文可以支援你的!
因為上夜班是你自己同意的!
公司沒有暴力脅迫你吧?
所以只有自己認栽啦!
但是可以給你乙個建議!
找你的主管或是老闆,跟他們訴訴苦!
把你如此配合公司工作,任勞任怨的拼命工作,對公司的忠誠,要求加一點工資來彌補一下損失,這樣的可能性會大一點吧!
6樓:網友
這是你個人的事情,不能與公司相提並論,只能自己自討沒趣。
上班期間晚上加班開車撞傷人怎麼處理?責任怎麼分配,很急!單位現在讓我們那醫藥費
7樓:網友
首先是要你的公司承認你的加班是通過公司允許的,並且你開車是工作需要。這樣的話這個責任應該是由你們公司承擔。
8樓:心平氣和微
單位負責,墊付個人醫藥費可報銷。
9樓:網友
這屬於工作期間發生的意外事故,應當由單位負責賠償。具體的你可以諮詢專業律師。
我母親在公司的要求下到公司加班,但在上班途中被車撞傷,請問這是工傷嗎?公司該負什麼責任?
10樓:網友
這個是律師的權威回覆:我幫你查到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之一: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因而你的情況屬工傷。
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據此,你的情況屬於工傷。法律未規定工傷保險賠償與人身損害賠償只能兩選其一,因此,單位應當配合你辦理工傷保險賠償。
11樓:王景佔
你的情況應當認定為工傷,你應當享受工傷待遇,包括醫療費、帶薪休假、傷殘賠償等工傷待遇。
我老公換了個工作後,最近一直加班,幾乎每天都加班,有時候是到半夜或者凌晨才回家,有時還通宵不回家
12樓:匿名使用者
請遠離你那些「狐朋狗友」吧,俗話說,「寧拆十座廟,不破一門婚」,哪有這樣的朋友啊?悲劇~
家庭穩定為大局,其他都不重要!
再說,無端的猜疑,最終導致你婚姻的解體,除非你希望這樣的情況發生!
13樓:網友
如果你一直保持懷疑的心態,你所關注的問題就會變成問題。
他是你老公你就要信任他。在幕後一直支援著他。
14樓:蔣度度
你應該先淡定,靜觀其變,以不變應萬變。狐狸終會露出尾巴的!
有人在公司的要求下,在週末加班,但在上班途中被車撞傷,請問這屬於工傷嗎?如果是公司應負什麼責任?
15樓:山野柴胡
【工傷範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影印件);
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並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鑑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16樓:網友
首先要確定個員工是如何發生交通意外,如果是自己違犯交通規則,導致意外發生,這樣賠償那方面就有點問題。公司一般賠償15%左右,不過現在的公司老闆的道德好有問題,即是員工在公司發生意外,他都不想賠償,何況是在返工路上。簡單來講就是法律上要負責15%的資金,事實上能不能得到就好難講,這就是中國的現實。
17樓: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屬於工傷,公司應當賠償醫療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費;
造成傷殘的還應當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若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的,還要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就業補助金。
18樓:網友
按理屬於,不過現在勞動法變了,不好說,查查去年的勞動法修改案。
19樓:網友
找公司賠償,不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20樓:杭州吳軍安
上班途中受傷是否屬於工傷?
上將做什麼工作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搞領導工作了,要麼是領導軍事工作、要麼是領導思想政伏滲則治工作,具體每天幹些什麼就不知道了。
給你簡單解釋一下吧。
第一,上將是我國目前最高的軍銜/武警警銜,授予正大軍區職和正大軍區職以上的軍官/武警警官;
第二,連和連以上部隊設軍事主官(部隊長)和政治主官各一名(連級政治指導員、營級政治教導員、團級和團級以上政治委員),兩者平級,分別領導部隊的軍事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司令部、政治部、軍委除外,不設政委一職)
所以呢,上將就是軍委副主席和正大軍區級部隊/單位的首長,具體的有這些:
軍委副主席、國防部長、總參謀部總參謀長(總參不設政委)、總政治部主任(總政不設政委)、總後勤部部長/政委、**備部部長/政委、海軍司令員/政委、空軍司令員/政委、獨立兵種司令員/政委、七大軍區司令員/政委、武警部隊司令員/政委、國防大學校長/政委、軍事科學院院長/政委。
另外,只有軍委副主席和軍委委員才一定是上將,而軍委委員是國防部長、總參總長、總政主任、總後部長、**部長、各軍兵種司令員。軍區司令員、武警司令員、國防大學校長、軍事科學院院長以及所有這些單位的政委則一律不在軍委委員之列,所以他們未必就是上將,任職時間短的是中將。
還有,雖然四總部首長都是正大軍區職軍官、軍委委員,但實際上總參總長和總政主任的級別喊搭是高於其他正大軍區職軍官的(包括總後和**的部長),副總參謀長和總缺棚正副主任同樣是正大軍區職軍官,也可以被授予上將軍銜。
22樓:網友
你說的是什麼上將???
影馳顯示卡中的稱謂???
過年加班有強迫的嗎?理由是因工作需要都必須加班,這樣合理嗎?我要不想加班怎麼辦呢?
23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因為過年時全家團聚的日子,再說了,過年了,還讓員工加班,這算什麼。
24樓:網友
跳槽,不然只能忍著了。
工作加班是否要經過加班本人同意`自願
25樓:豎兒
除特定情況下,加班與否,應由雙方協商確定,而不能是單方擅自決定。其次,公司如果倒閉,仍要支付相應的工人山棗段工資、社保費用,以巖悔及經濟補償逗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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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是行政助理還是行政總監了 一般專職行政人員是協助行政總監開展工作的。具體如 協助審核 修訂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進行日常行政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參與公司績效管理 考勤等工作 獎懲辦法的執行 協助行政部經理進行內務 安全管理,為其他部門提供及時有效的行政服務參與公司行政 採購事務管理 做好材料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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