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賽俊俊
再婚家庭繼子繼女法律未明確限制,但倫理上不可以。雖然法律禁止自然直系血親結婚的緣由可以類推適用擬製直系血親,導致不能將現行法律關於自然直系血親禁婚的規定直接套用在擬製直系血親上,規定背後支撐禁婚親規範的倫理依據還是可以通用的。繼子繼女結婚是違背禁婚親規範倫理依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2樓:普法的小張
律師解析依具體情況而定。
若繼子繼女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則可以結婚;
反之,若繼子繼女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則不能結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3樓:星星燦比鬥星明
再婚家庭若繼子繼女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則可以結婚;雀敏反之,若繼子繼女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則不能結婚。
法律分析
如果繼子和繼女沒有血緣關係就可以結婚,不構成近親結婚。近親(或稱親緣關係)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內有共同的血緣關係。如果通婚,稱為近親婚配。
雙方有太多相似的遺傳因子,後代無法從那裡產生變異,有害基因將之傳遞給子孫。如果這一基因按常染色體隱性遺傳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為是突變純合子而發病。因此,近親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疾病的發生風險。
由於近親結婚的夫婦,雙方有較多相同的基因,容易虛慎對生存不利的隱性有害基因在後代中傳遞(即純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質低劣的孩子。據世界衛生組織估計,人群中每個人約攜帶 5 ~ 6 種隱性遺傳病的致病基因。在隨機婚配(非近親婚配)時,由於夫婦兩人無血緣關係,相同的基因很少頃譽枝,他們所攜帶的隱性致病基因不同,因而不易形成隱性致病基因的純合體(患者)。
而在近親結婚時,夫婦兩人攜帶相同的隱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容易在子代相遇,而使後代遺傳病的發病率公升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再婚家庭怎樣處理和繼子繼女的關係?
4樓:是xp我是
對待對方的孩子必須公平,而且要略微偏向對方的孩子!再婚是一種愛的能力的重建。再婚者若想家庭和睦必須努力改變自己,適應新角色,摒棄以下4種病態心理:
比較心理」,即在重組家庭的夫妻交往中,將現在的配偶和以前的配偶相比較,這往往是很多家庭矛盾的導火線。
防備心理」,在交往中不夠坦誠,在經濟和財產方面「留一手彎肢」,或者想控制雙方,在感情方面過於敏感,走不出埋歲世第一次失敗的陰影,對什麼都疑心。
厚此薄彼心理」,如數落對方的孩子,偏袒自己的孩子;「自卑心理」,有些人(女性尤多)因首次婚姻失敗,認為離婚是不光彩的事,深感自卑,一味地對現任付出,失去自我。
再婚家庭雙方都有小孩還要再生孩子嗎。
重組的家庭,大多數情況下,至少有一方都是有孩子的。現在的社會壓力很大,生孩子容易,養孩子更難,養孩子更多的是一種責任,而不是為了你們的感情,成為你們感情的所謂紐帶。經歷過了一些感情的坎坷,更應該懂得珍惜。
如果再婚家庭都各懷鬼胎,要靠孩子來維繫,這樣的感情估計也不會長久。再生乙個孩子,其實是極不負責任的表現。經營好你們的婚姻。
維護好重組家庭各個成員的關係。而你們又有這個經濟能力,有這個精力和時間,可以考慮再生乙個孩子。
不具備這幾個條件,還是放棄的好。如果重組家庭的感情特別好。所謂愛屋及烏,必然會對對方的孩子視如己出,利用有限的資源,將其培養成有用的人才。與你們要不要孩子,沒有必然的聯絡。
隨著再婚家庭的增加,大家可能為了鞏固夫妻雙方的感情,因此會考慮再生乙個彼此共同擁有的孩子,這樣也能夠讓這個家庭的感情更加雀漏親密,此外,為了能夠讓重組家庭之前生的孩子的心靈不受傷害,也需要認真對待彼此之前的孩子。
我是再婚家庭我和我老婆離婚之後繼子和我還是繼父子關係嗎
孩子媽媽看孩子,法律規定是合情合理。你現在老婆難道大過法律了?讓你怎樣,你都不知道應該怎樣嗎?你是男人嗎?能啊。為什麼不能?離婚,家庭關係 10 這個就是奇葩了 沒有岳父岳母就不要老婆了?這個算什麼理由 完全就是藉口 如何處理家庭關係及離婚時的問題 樓主你好 先協商,如果樓主覺得事情比較小的話最好還...
再婚家庭為了繼子女問題而影響夫妻感情的屬於正常嗎?
再婚家鬥並庭為了碼冊繼子女問題而影響夫妻感情是屬正常的,必定每個人的子女和你沒有血緣關係,確實不能像親生的一樣對待,即使你往好來,對待有一點不好,對方就得說你對她不好,所以兩個人的感情矛盾大多數都是因為孩子愛起來的,要想使自遲銷巨集己夫妻感情和睦,首先就得有對雙方的孩子要好,一碗水端平,這樣才能生活...
如何妥善處理與繼子女的關係,再婚家庭如何處理好和繼子女的關係
我覺得其實跟繼子繼女相處,首先要跟另一半商量好,第一要愛人得相信自己,第二要問清楚愛人你們之間是應該像平時普通父母該管就管該寵就寵呢?第三要知道他們以前怎麼離婚的,對於孩子知道的又有多少。這些因素不搞清楚,跟孩子一旦相處不好,也很容易導致夫妻感情不合。還有就是我們必須把他 她 同自己的孩子一樣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