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游泳館溺水被救後,家長索賠150萬,他們算是訛詐嗎?

2024-12-30 15:25:09 字數 4259 閱讀 7422

1樓:情感顧問

不算,家長把孩子日後出現問題都考慮進去,提前拿錢預防。

一、游泳館有責任保證孩子的安全問題。嬰兒游泳池溺水掙扎3分鐘最後被救**引起極大關注,從**中,我們可以看到無論是游泳館的工作人員,還是寶寶的母親都沒有發現嬰兒溺水。多虧一邊家長,及時發現寶寶異常,馬上救出,否則孩子能不能活下來都是問題。

對於家長索賠150萬,其實是可以理解。孩子溺水是游泳館工作人員疏忽吧,他們辦的是vip,也就是一對一,簡單說寶寶在水中游泳,游泳館必須派一名專業人士在一邊指導,就算孩子的母親在玩手機,這點也不影響游泳館過失,需要對孩子安全負責,出事需要對孩子健康負責。

二、溺水的併發症有腦功能受損了 。也許小夥伴聽到家長要150萬,就覺得是藉機撈錢,但是你們站在家長的角度來想問題。孩子只是暫時沒事,日後會出現啥情況,這點連醫生都無法保證,就不要說家長。

最令人感到恐怖是,溺水的併發症有腦功能受損了。假如孩子日後是這種情況,你們還會覺得150萬太多了?是在詐騙嗎?

是想錢想瘋嗎?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三、商家不願支付150萬,最後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站在商家角度,店家對家長想要150萬賠償是無法接受,認為孩子現在都沒有問題,他們沒有理由承擔150萬,因此店家想通過法律還維護自己的正當權利。

不過孩子的爸爸最後讓了一步,店家可以不賠償150萬,但是需要保證,孩子日後因為這此事,有什麼問題,店家需要承擔醫療費,這點看是挺合理的。

四、最後:這件事再一次告訴我們,帶寶寶去游泳,就算是專業的游泳館,作為家長還是上點心吧。要是遇上乙個不負責任的工作人員,到時候哭都來不及。

2樓:jia小霖霖

生命是無價的,多少錢都換不來!更何況他們剛剛處於出為人父母的喜悅中,就要面臨生離死別。這是一種無法言喻的痛!

3樓:小蟲蟲

我覺得有一點訛詐了,畢竟孩子也沒什麼事。但是賠償多少應該會有一點。150萬孩子又不是去世了,這家人就是在訛詐。

4樓:勝利村寧

嬰兒游泳館溺水被救後,家長索賠150萬,這算是訛詐,雖然該嬰兒溺水,是游泳館工作員工的失誤,但幸運的是嬰兒被救,並沒有死亡,所以索賠150萬是有點多。

5樓:你到底敢不敢

嬰兒游泳館溺水被救後,家長索賠150萬,我認為他們這種行為不算是訛詐,因為游泳館的一些管理不當,所以導致嬰兒在游泳的時候溺水,發生了這樣的事情理應讓游泳館承擔更大的責任。

6樓:哇塞塞影視剪輯

嬰兒游泳館溺水被救後,家長索賠150萬,我覺得這並不算是訛詐。家長把孩子送進游泳館。游泳館的工作人員就有義務保障幼兒的安全,但由於工作人員的疏忽,導致幼兒溺水,所以我覺得游泳館有非常大的責任。

7樓:乾燥溫度

嬰兒游泳館溺水被救後,家長索賠150萬,我認為他們算訛詐,畢竟帶孩子去游泳,其母親也應該上點心,不應該全權交託給店員負責。

8樓:數碼專家小行星

我覺得不算。因為發生這件事家長也不願意,索賠這麼多也只是要個安慰。

9樓:劉心安兒

嬰兒游泳館溺水被救後,家長索賠150萬,他們並不算是訛詐,因為這個工作人員存在著一定的疏忽,同時母親也有一定的責任,因為母親在嬰兒游泳時,沒有盡到相應的監護義務,最後導致嬰兒出現溺水的現象。

10樓:愛學習的雙子

我覺得家長索賠的非常多,有點兒訛詐的意思。因為在這件事情發生的時候,這個小孩兒的母親也是在現場的,他也沒有盡到監護的責任和義務,一直在一邊玩手機。

11樓:觀繹

我覺得算,孩子溺水孩子母親要負絕大部分責任,可她們竟然向游泳館索賠。

12樓:小四喜丸子呀

我覺得不算訛詐。嬰兒溺水對工作人員來說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所以索賠是正常的,但是具體金額還是需要等待判決。

杭州一嬰兒在泳池裡腹瀉,游泳館索賠,家長是否需要為此承擔賠償責任?

13樓:可靠的越兒越兒

有一些時候,孩子在公共場合是非常不好管理的,比方說會大喊大叫,又或者是和自己的父母發小脾氣,再或者是滿地亂跑,這都會對於周圍的人產生乙個影響 而今天要講的這個故事呢,也是孩子在公共場合所出現的乙個事情。

這件事情發生在浙江杭州,而在乙個游泳館裡面,是一家人選擇去游泳的 本來規定的,三歲以下的孩子,必須要去穿尿不溼才可以下水 並且是明文規定的,但是我們故事的女主人公他的孩子一直都是自己的婆婆在管,而自己的婆婆已經穿好了泳衣,下了水 沒有給孩子穿尿不溼,她看到了,但是認為是自己的婆婆,所以他也不好多說什麼 這個樣子孩子也恰去玩的,可是沒有想到孩子正好複習了,所以就汙染了泳池,並且也需要去做乙個相應的賠償 。<

在乙個**裡面,我們可以看到鄭一鳴媽媽來,她也是感覺到自己賠的錢有點兒特別的多 首先根據當地的工作人員都乙個描述,直接的損失就已經達到了四千多塊錢 而只讓這一名媽媽賠了一半兒另外的一些設施什麼的大概是在幾萬塊錢左右,這一名媽媽聽到了之後也是不太想想去賠償了,認為賠不了這麼多。<>

首先這件事情應該是賠償的,因為游泳館已經明令規定了,三歲以下的孩子需要穿尿不溼才可以進水 而因為他家的孩子沒有穿,才導致了這個汙染,所以呢 賠償談拍是一定的了,但是賠償多少呢?也是需要根據給商家所造成的一些麻煩去賠償的,而這一名商家也非常明確的說到了 大概直接損失了四千多,讓他賠了50%,有一些其他的賠償根本都沒有讓他賠 而且相對於兩千多塊錢來說的話,我感覺也不是很多 並且商家也給到了乙個滿意的說明。<>

這件事情明顯就是這一名女士不佔理,所以認為沒有什麼可以說的,而當我們遇到這樣的事情之後,我們也是需要去照價賠償的,可是如果是店家開了乙個,不太可能的 數字的話,我們是可以申請去往當地的有關部門去巧困維護含寬羨我自己的權益的 。

14樓:網友

是的,是因為嬰兒這旁芹種行為會影響游泳館的正常營業,游泳館需碼缺要更換泳池裡面的水,之後要進行大清理遲啟辯,會影響正常的經濟收入,所以家長應該做出相關的賠償。

15樓:想去看極光

就應該家長賠償,因為店裡都有張貼說明的,上面明確規定謹謹棗了,而且晌喚是嬰兒的家長沒給孩子穿祥拆紙尿褲,這就是家長的責任,應該賠償。

16樓:匿名使用者

個碧爛人看法不應賠。理由,孩子小往往不受控。很可能不小心汙染池念耐水。

想必泳池領導也深知。既然深知可能會發生這樣狀況。那悔高漏就必須承擔風險。

讓泳客承擔風險是無理不道德。

17樓:山西巨集盛星辰

是的輪答亂,因為嬰兒在臘檔游泳過程中不小心腹瀉,所以影響了游泳池裡面的水,游泳舉哪館之後需要進行大清潔,需要更換水資源,也需要更換濾芯,會影響正常營業。

兒童游泳館溺水死亡賠償

18樓:張燁

法律分析:游泳館溺亡屬於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備段責任,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等等。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

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二十九條旁含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運滾笑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游泳館兒童溺水賠償案例

19樓:陳棋良

法律分析:一般由承包方賠償大部分扮陪,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責任方可能多方也可能單方。

法律喚沒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和缺納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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