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女朋友和我說結婚,所以出資開乙個店。現在分手了,應該怎麼辦?

2024-12-22 13:25:04 字數 1529 閱讀 6043

1樓:冷麵熱心博主

既然分手了,你就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和能力,這個小店繼續幹下去,還是清算關門,你要仔細想好了。千萬不要意氣行事。如果自己有能力,而且還特別喜歡這個小店可以繼續幹下去。

2樓:布新筠

當初你朋友和你和你說結婚,所以你出自開了個店,現在分手了可以教你出資的部分要回來呀,只要你有證據比如說微信轉賬啦。支付寶只能支付寶轉賬了,都可以注意證據的,如果對方不給的話,可以從法律途徑。

3樓:xu忘不掉過去

兩個人可以協商,按照當時投資的比例,根據現在的收益,來分配開店所有的資產。

4樓:網友

既然分手了,應該把你的資金要回來,你倆應該協商一下,好合好散,協調不了就走法律程式。

5樓:網友

你試著看,問他要能不能把錢要回來一點 ,如果他肯拿回一點,那就最好 。如果他找各種藉口不肯把錢還回來 ,那你只有走法律程式。

6樓:保鳴晨

現在分手了,必須把你投資的錢拿回來,那是你辛苦賺的錢,都分手了對方也沒理由用你的錢了開店了。

7樓:柴亙

一是你和女朋友商議,達成共識,於與以解決。二是尋求公正人或公正機購調節解決。第三通過法律部分依法解決。

8樓:哈哈

看來這個女的和你在一起就是有目的性的,就是看重你的錢,根本沒有喜歡上你的,甚至可能她一直就有男朋友的,她這是欺騙你的感情和金錢的,最好你有證據,就可以起訴她的,追回賠償的。

9樓:網友

還想繼續?你思維有問題。投資開店擺明就是騙你。給她多少錢?是否有證據?

我跟女的在一起開了店剛來沒多久就跟我分手,而且我們期間花的錢她都不給了

10樓:

摘要。親,您好、熱戀期間,一對戀人合夥租賃了一家店鋪經營**。分手後,男方卻將女方告上法院,要求償還當初經營**店花費的支出。

法院會支援嗎?記者今日從廣州黃埔法院獲悉,該院審理後最終駁回了男方的全部訴求。法院指出,若戀愛不成,就對戀愛期間無論大小的花費進行甄別補退,這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悖。

我跟女的在一起開了店剛來沒多久就跟我分手,而且我們期間花的錢她都不給了。

算不算詐騙。

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回來嗎?

親,你好你是借給他蔽陸經營,還是投資給他經營呢,借款可以要回,投巨集轎頃資的話就很難了帆大,所以需要根據你的證據情況進行判斷了。

親,您好、熱戀期間,一對戀人合夥租賃了一家店鋪公升枯經營**。分手後,男方卻將女方告上法院,要求償還當初經營**店花費的支出。法院會支援嗎?

記者今日從廣州黃埔法院獲悉,該院審理後最終駁回了男方的檔笑中全部訴求。法院指出,行山若戀愛不成,就對戀愛期間無論大小的花費進行甄別補退,這與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悖。

錢是他給的房租合同我籤的,營業執照我籤的,其他的費用我出的。

她就出的房租。

親,您好建議你去諮詢一下律師,理論上是可以追討回來的,當然還是要看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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