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其音曲風調
羅默的衛星蝕法 光速的測量,首先在天文學上獲得成功,這是因為宇宙廣闊的空間提供了測量光速所需要的足夠大的距離.早在1676年丹麥天文學家羅默(1644—1710)首先測量了光速.由於任何週期性的變化過程都可當作時鐘,他成功地找到了離觀察者非常遙遠而相當準確的「時鐘」,羅默在觀察時所用的是木星每隔一定週期所出現的一次衛星蝕.他在觀察時注意到:連續兩次衛星蝕相隔的時間,當地球背離木星運動時,要比地球迎向木星運動時要長一些,他用光的傳播速度是有限的來解釋這個現象.光從木星發出(實際上是木星的衛星發出),當地球離開木星運動時,光必須追上地球,因而從地面上觀察木星的兩次衛星蝕相隔的時間,要比實際相隔的時間長一些;當地球迎向木星運動時,這個時間就短一些.因為衛星繞木星的週期不大(約為天),所以上述時間差數,在最合適的時間(上圖中地球執行到軌道上的a和a』兩點時)不致超過15秒(地球的公轉軌道速度約為30千公尺/秒).因此,為了取得可靠的結果,當時的觀察曾在整年中連續地進行.羅默通過觀察從衛星蝕的時間變化和地球軌道直徑求出了光速.由於當時只知道地球軌道半徑的近似值,故求出的光速只有214300km/s.這個光速值儘管離光速的準確值相差甚遠,但它卻是測定光速歷史上的第乙個記錄.後來人們用照相方法測量木星衛星蝕的時間,並在地球軌道半徑測量準確度提高後,用羅默法求得的光速為299840±60km/s.
光速每秒多少公里 是怎麼算出來的
2樓:黑科技
光速是299792458公尺/秒,也就是30萬公里每秒。它是光波在真空中傳播的速度,是人類發現的自然界物體中速度最快的物體。不同介質中的光速都不同,水中的光速就比空氣中的光速慢。
光速是已知的最大速度,物體達到光速時動能無窮大。
光速所指的就是光傳播的速度,它也是目前科學家公認的極限速度,也就是30萬埋缺胡公里每秒。人類沒有發現比光傳播速度更快的物質,所以光速也被視為是宇宙極限速度。
第乙個提出這一概念的人是愛因斯坦。光從本質上講是一種電磁波,而在電磁場和波的物理公式中,可以推匯出光速的具體數字。嚴格意義上講,光速的計彎攔算值為公里每秒,這是光在真空中的傳播速度,而在不同的介質中,光的傳播速度也是不一樣的。
比如光在玻璃中的傳播速度就只有20萬公里每秒。
計算出光速並不困難,但問題是以人類現在的所有認知,除了光之外,其他物體想要達到光速都是不可能的。現代物理學中甚至已經不再討論光速和超光速的概念。在經典的力學理論中,光速是個另類,因為光速和其他速度疊加後的結果,依然是光速。
波速公式:v=λf(λ波長,f頻率)。
光在真空中的速度 c=3x10^8m/s ,c=λγ
光從真空射入介質,頻率不變,波長減小。
光在介質中的速度:v=c/n,波長:λ=0/n。
每秒鐘30萬公里的光速是怎樣測定出來的
3樓:莎緹拉
之前那些不甚準確的就不說了,也不說那些演繹性質的故事了,就列出來人類是用什麼方法如何精確測到光速的:
最早用地球上的佈置測出精確光速的是斐索,採用旋轉齒輪的方法來測定光速的。測出的光速為 千公尺/秒。
簡單說一下旋轉齒輪法的原理:將光線從齒輪邊緣通過兩齒之間的空隙射到幾公里外的乙個鏡子上,經鏡子反射後讓反射光沿同樣路徑回射並穿過一開始的齒輪空隙,把齒輪旋轉起來後,從光源處觀察回射光,當看不到回射光時就說明那束光在往返過程的時間裡齒輪正好轉了半個齒,使回射光被齒輪的齒遮擋。然後可以通過此時的齒輪轉速算出齒輪轉過半個齒的時間,用往返路程除以時間就是光速。
後來傅科用旋轉平面鏡的方法來測量光速。其測得的光速為公尺/秒,並分析實驗誤差不可能超過5×105公尺/秒。
之後邁克耳遜(美國人,1852-1931)繼承了傅科的實驗思想,用旋轉八面稜鏡法測得光速為299796千公尺/秒。
這些測例都是一脈相承的旋轉法,雖然轉的東西不一樣,但原理都差不多。
現代就是。1950年的微波諧振腔法:將微波輸入到圓柱形的諧振腔中,當微波波長和諧振腔的幾何尺寸匹配時,諧振腔的圓周長πd和波長之比有如下的關係:πd=2404825λ,因此可以通過諧振腔直徑的測定來確定波長,而直徑則用干涉法測量;頻率用逐級差頻法測定。
所得光速的結果為。
1970年的雷射測速法:通過c=vλ公式算光速。同時測定雷射的波長λ和頻率v來確定光速c.由於雷射的頻率和波長的測量精確度已大大提高,比以前已有最精密的實驗方法提高精度約100倍。
另:現代真空中光速的準確值是:c=
4樓:沖天旋風
原先是測定,現在是定義。
光速是如何測定出來的?
5樓:有點意思si兒
1、最早的高精度測量光速的方法,齒輪法。
光在特定的光路上,兩次通過齒輪的間隙後被觀測者看到。這種情況下,只有齒輪的轉速是某一些特定的值的時候,光才可以順利通過兩個間隙,而不被擋住。而這個特定的轉速,則與光速有關。
這樣,就把光速的測量,轉化成了測量乙個齒輪的轉速。
2、麥可遜的改進實驗。
把齒輪換成了乙個八面的鏡子。鏡子不斷旋轉,只有在轉速是特定的值的時候,光才能順利被反射,進入觀測者的眼睛。由於這裡,鏡子對光路的影響更大,所以測量的精確度可以更高。
3、現代的光路測量往往會使用干涉法。
通過測量特定頻率的雷射的波長,再用速度=波長*頻率,就能算出來速度。這一方法的精度極高。現在,由於公尺是從光速定義過來的,所以光速的值也就定死了,就是299792458m/s。
6樓:匿名使用者
第乙個嘗試測量光速的,也是伽利略。他和他的助手在夜間相隔數公里遠面對面地站著,每人拿一盞燈,燈有開關(注意當時還沒有電的知識,更沒有電燈。)當伽利略在某個時刻開啟燈,一束光向助手方向射去,助手看到燈後馬上開啟自己的燈。
伽利略試圖測出從他開燈到他看到助手開燈之間的時差,從而算出光速。但這個實驗失敗了,因為光傳播速度太快,現在知道,要想通過這種方法測出光速,必須能測出10-5秒的時差,這在當時是完全不可能的。
第乙個比較正確的光速值,是用天體測量得到的。1675年,丹麥天文學家羅麥注意到,木衛消失在木星陰影裡的時間間隔逐次不同,它隨著各次衛星掩蝕時,木星和地球之間距離的不同而變長或變短。他認識到這是由於在長短不同的路程上,光線傳播需要不同時間。
根據這種想法,羅麥推算出c=2×108公尺/秒。
直到1849年,地面實驗中才有較好的光速測量。當時,法國物理學家斐索利用高速齒輪進行這項工作。1862年,傅科成功地發展了另一種測定光速的方法,他用乙個高速轉鏡來測量微小的時間間隔。
下圖是經過改進後的實驗裝置示意圖。轉鏡是乙個正八面的鋼質稜鏡,從光源s發出的光射到轉鏡面r上,經r反射後又射到35公里以外的一塊反射鏡c上,光線再經反射後回到轉鏡。所用時間是t=2d/c。
在t時間中轉鏡轉過乙個角度。實驗時,逐漸加快轉鏡轉速,當轉速達到528轉/秒時,在t時間裡正好轉過1/8圈。返回的光恰恰在稜鏡的下乙個面上,通過半透鏡m可以從望遠鏡裡看到返回光線所成的像。
用這種方法得到c=299,796±4公里/秒。
近代測量光速的方法,是先準確地測量一束光的頻率v和波長λ,然後再用c=vλ來計算。1973年以來,採用以下的光速值。
c=299,792,458±公尺/秒。
光速是30萬公里每秒,還是無限速
不是無限速,初始始速度就是現在的光速30萬公里每秒,此後,這個速度就再沒變過,形成了現在遍每個方向每個角落的宇宙微波背景輻射。相對論也不一定完全正確,可能未來也會像牛頓定律一樣被其他理論取代,一切皆有可能 有限制性的,光速就是光速,每個物質不相同。光速是光的傳播速度 速度的快慢跟時間沒有關係 這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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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小時5公里等於每秒多少釐公尺,千公尺每小時等於多少公尺每秒怎麼算
5公里 5000公尺 5000 00釐公尺 每小時 60分 60x60秒 每小時5公里等於每秒500000 60x60 釐公尺 5x1000x100 3600 138.9 釐公尺 秒 138.8的無限迴圈 千公尺每小時等於多少公尺每秒怎麼算 先把千公尺換算成公尺 然後用這個資料除以3600就是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