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你其實跟我原來一樣,我原來也是總覺得自己文憑低了怕別人看不起,所以都不敢去大公司去應聘,但是自己抱著平常心去的話就會好很多,放開點,其實真正的原因還是自己,我每次都是自己在打心理戰爭,現在社會太現實了,所以要想開點,大膽點,也就會好很多!你有許多不懂,要努力的學習,現在有很多免費培訓的,你可以去學習下,可以拿證還包分配,不包分也無所謂,重要的是自己學習到了東西,在就是做什麼事情既然做了就要努力,要麼就不做,我就是這樣,多學習一點對自己是很好的!
人生是活到老學到老的!
2樓:羨鶴學長
什麼事邁出第一步都是最難的,一定要逼自己邁出去。等走出這一步就好了。膽子放大點,怕什麼,年輕的時候多碰碰壁有好處,面試的時候談吐大方一點,不要畏畏縮縮的。
要很誠懇的告訴面試的那個人,你一定會幹的很好。這樣面試不出三家你一定能找到想要的工作了。
3樓:網友
其實幹什麼都是這樣的。
沒有一帆風順~做什麼事情都需要邁出去第一步。
然後不要給自己留下 不幹了 或者選擇別的工作的念頭。
你可以堅持 1個月就能有效果。
要相信自己~
4樓:一樂居士
你缺少的是自信心!
很懷疑自己的能力,沒信心,所以不敢跳槽,該怎麼麼呢?
5樓:匿名使用者
慎重辦。根據勞動合同法: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汪純次實行勞動合同困和咐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棚碧。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這些規定有利於工作的穩定,經常跳槽就失掉機會了。
我懷疑自己的能力,在工作上一直犯錯,被扣了好多次工資了,唉!怎麼辦T T,是不是自己沒能力
非站著說話不腰疼,我一直堅持兩個原則,第一,萬事先想自己的問題。第二,不要辯解。這兩件事情是不太容易做到的,但是強迫久了,就能形成良好習慣。想自己的問題,並不是說事情一定是自己的錯,很多時候甚至都不全是自己的問題,但是,抱怨,埋怨別人有什麼用嗎?這不但影響別人對你的看法,更要命的是會在心裡形成暗示,...
我憑自己能力借的錢,為什麼還要還
你好,當然不用還啊!對啊,我憑自己本事點的菜,為什麼還要付錢呢?對啊,是他們把菜給我端上來的啊,是筷子先 我讓我夾菜的啊!所以,憑什麼要還錢呢?我憑本事借的錢啊,但是別人也可以憑本事向你要錢啊!這個方法可就各種了,題主不知道能不能憑本事招架的住 借的錢,使用自己的信譽換取的幫助。借錢不還,就是沒有道...
為什麼總有人故意糾纏我,好煩呀,想自己簡簡單單過著都不行,怎麼辦
總是有人故意糾纏 可能是因為你很出色 被別人嫉妒 或者就是對方的問題 更建議找出原因 然後再對症解決 才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老了就不會了,穿的醜一點,二一點 我講兩個小故事,可能對你有用.有個孩子非常希望得到父母的關注與撫愛,可父母因為其它原因沒有及時給予,這個孩子就用調皮使壞的方式,通過父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