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乙個房產所有權的問題?
1樓:玲瓏望冬竹
房產證名下是孫子的名字,在法律上說房產產權就屬於孫子,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剝奪。即使過了若干年後,想要更改房產的屬性,必須要有孫子的同意簽字畫押。以買賣的形式過戶。
如果不同意,是不能過戶的,房產產權只屬於孫子。
2樓:網友
1、房屋所有權包括佔有:是產權人對其房屋事實上的控制權;佔有權是房屋所有權的基本內容,沒有佔有,就談不上所有權。然而佔有並非就是所有,因為佔有分所有人佔有和非所有人佔有、合法佔有和非法占有、善意佔有與非善意佔有。
2、房屋所有權包括使用:是產權人按照房產的效能,作用對房屋加以利用的權利;使用權的行使必須符合下列條件:無損於房屋的本質。
按照房屋的自然效能、經濟效能和規定的土地用途使用。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4、房屋所有權包括處分:是產權人在事實上或法律上對房產進行處置的權利。如依法對自己所有的房地產**、出租、抵押、典當、贈與、拆除等。
處分權是房屋產權的核心,是房屋產權最根本的權利。處分權一般只能由房屋產權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5、房屋所有權包括期限: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其中,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3樓:網友
房產證所有權既然是外孫名字,不管外婆用什麼手段,都是處孫子的,外孫不同意更改名字誰也改不走,
房屋所有權人和產權人是乙個概念嗎
4樓:霍昕彤律師
法律分析:產權人和房屋所有人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
房屋產權人,即代表產權所有人(也就是產權擁有者),法律上認定的是財產(動產與不動產)登記的合法擁有者。房屋所有人指的是「戶主」。
2、權利不同。
產權人包括擁有房屋一切權利,同時還包含房屋地契的權利,而房屋所有人只有房屋擁有權,沒有地契權利。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產權證上為一人,也應屬於夫妻共同所有。
3、戶口關聯性不同。
產權人是指該戶的戶主,與房屋無關,可以既是戶主又是房屋產權擁有者,也可以不是戶主,卻是房屋產權擁有者。而所有人只能是戶主。打個比方,如果戶主改成你女兒,產權還是你的,房管局網上還是顯示是你的房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導致土地使。
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
房屋所有權問題?
5樓:匿名使用者
第二百四十條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二百四十一條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二百七十一條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二百七十二條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
6樓:郭某某律師
有夫妻書面約定從書面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
那麼就是婚前財產個人財產。
房產所有權問題,這種情況如果我不過戶算犯法嗎?
不過戶不犯法,但不還錢犯法,還是要還錢。這個事情如果是借名義買房還是借錢買房結果都一樣,房子在你們名下,屬於你們的財產。五萬補償不合理。和親戚協商低於市場價買下房子,親戚可以取得房產,也可以補償借錢情義。不然由你賣房,賣房所得在再還欠款和利息。我覺得像現在這種情況,你完全可以把房子賣了,因為把房子賣...
關於房屋所有權的問題(急
只需要確定,房子確由二女兒長期居住並奉養父母,承認其所有權屬於二女兒所有就可以。如果三女兒的手續合法,這個宣告也是無用的。再有如果三女兒手續不合法,按照遺產分配也不能是二女兒獨享,除非其他人主動放棄。急急急 求助 關於農村房屋所有權的問題。希望有懂法律的朋友來幫忙!1 有沒有簽訂書面的買賣房屋的協議...
乙個檔案傳到另一台電腦後丟失所有許可權?
解決方法 1 在檔案資源管理器中開啟到沒有許可權資料夾,右擊這個資料夾。點選下方的屬性選項。2 在屬性的上方選單欄,找到 安全 選項,點選安全。進入安全的資訊頁面。3 檢視 組和使用者名稱 以及當前使用者名稱的許可權。如果沒有寫入許可權,則增加許可權。4 選中需要新增許可權的使用者,點選中間部分的 按鈕,給當前的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