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個人,做著自己喜歡的工作是什麼感覺?

2023-06-06 07:20:04 字數 3918 閱讀 8733

1樓:y傾陌

肯定是身心愉快啊,做自己喜歡的工作就是一種享受,人都變得精神了。

2樓:叔本無華

熱情洋溢,渾身充滿幹勁,對工作有很多別人無法察覺到的理解,充滿創新精神。

象被幸運之神的閃電擊中一樣。

3樓:我叫蕭笑

1、做著我喜歡的事,且是擅長之事。擅長不擅長,可能需要時間的沉澱與經驗的積累,但喜歡不喜歡,一開始你就可以發覺到。記得第一次實習,是在一家房地產公司做渠道專員,主要工作內容包括維護老客戶和開發新客戶,每個人都有任務指標,而且是以小組比賽的方式進行,那樣的工作性質,我明顯是承受不了的,自從那份工作之後,我就知道自己是不適合做銷售的,因為不喜歡。

但要說到,我具體擅長做什麼?說實話,至今還在摸索中。前前後後,經歷了幾家單位(含實習),作為領導者,如果能挖掘員工的優勢,並且讓員工從事著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已是非常難人可貴了。

2、所從事的工作,與個人的目標一致。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所以頻繁的嘗試各類職業,在沒確定之前,未嘗不可,可一旦確定之後,做著職業規劃內的事,你的工作就有了意義和價值,這對你的激勵和鼓舞並非是喜歡或不喜歡那麼簡單了,目標和方向,是你前進的動力,是你奮鬥的**。但如果現在的工作,不是自己理想中的職業,又如何呢?

有一種觀點,我比較認同,職業與職業之間有些基本的素質是互通的,比如說溝通表達能力、人際交往能力,就算你從事的不是自己未來規劃的職業,現有的工作還是可以為你帶來價值,並非一無是處,領導者要幫助挖掘工作的內在價值,和員工的目標相結合起來,這樣的結合只要多思考,總還是可行的,3、所從事的工作,能夠滿足現階段的訴求。對於工作,每個人訴求點不一樣,有些人想要高薪,待遇太低,就不會長待;有些人想要穩定安逸,工作太忙太累,就會選擇離職;有些人渴望晉公升,長期從事乙個崗,就會選擇跳槽。如果乙份工作,可以滿足他的訴求點,這樣的工作對員工而言才有意義。

就像當下的我,雖然長遠的目標肯定是高薪+成就,但就現階段而言,如果乙個單位能給我晉公升和成長的機會,我就會選擇留下,因為這是我實現目標的必經之路,也是工作的意義所在。

做自己喜歡的工作有什麼意義呢?

4樓:匿名使用者

能做自己喜歡的工作這就是最大的意義。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如果能夠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是最好不過的了。

心情好:做自己喜歡的工作,心情會非常好,心情好身體各方面都好;

工作努力:做自己喜歡的工作,會想著辦法的努力工作,有方向有目標;

心態好:做自己喜歡的工作,心態也會不一樣,不會覺得這件事是為別人做的,而是為自己做的。

5樓:潛思煙

我認為做自己喜歡的工作,才會覺得非常的有意思。你覺得特別有意義。

我做的就是自己喜歡的工作。還是在學生時代。因為我寫作文還不錯,我的乙個老師就說過,好好學習吧。將來考上大學去做乙個記者。到處去周遊有多好啊!

那個時候我並不懂什麼是記者。但是腦子裡記住了老師說的話。感覺記者一定是乙個很好的職業。所以就一直努力。你把這個當成了自己的乙個理想。

後來我沒有考上大學。 因為我們那個年代公升學率太低了,只有4%。但是我通過考試,最後真的成了一名記者。實現了我夢寐以求的願望。

在工作中我非常的努力。因為我做著我喜歡的工作。每天雖然辛苦,但是我非常的開心,真的是累並快樂的感覺。我每天熱衷於自己的工作事業。也取得了一些成績。

所以我認為能夠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當然是最好的選擇。如果不能做自己喜歡的工作,也要認真去對待自己所從事的工作。不管做什麼工作都要付出努力。這才是最有意義的事情。

6樓:網友

只有發自內心的想做某件事,你才有充足的動力。你必須熱愛你的工作。

不討厭這份工作」和「熱愛這份工作」是有區別的。

找到你喜愛的工作,你會覺得這一生沒有一天在工作。」如果你感到你所做之事是有意義的,你就不會被焦慮和疲乏打敗。你必須找到意義感,從而找到你工作的動力。

2、哪些因素是可以讓你對工作有動力的呢?

工作需要具備四個動力因素:挑戰性、認可度、責任感、個人成長。

這裡先糾正三個誤區:

1)目標不能代表意義感,目標只是乙個方向。

當然也有一種可能,你會在追尋目標的路途中找到了意義,那自然最好;但是你不能吧目標和意義混為一談。

2)你有自己的意義感和使命,別人的意義不代表你的意義。

賈伯斯的意義感是用科技改變世界,比爾蓋茨的使命是讓每乙個家庭的桌子上都有一台電腦,巴菲特的夢想是讓自己的錢大幅穩定增長——但是這些不一定是你的目標和意義,你的方向和使命要自己去追求。

朋友、家人、老師或前輩只能給你建議,決定是要你自己做的。

更何況,他們的建議也只是建立在他們的成長環境、認知結果和時空圈層中,對於你不一定適配。

做乙份自己喜歡的工作是什麼體驗?

7樓:小劉說職業

每個人的感受都不一樣,下面我來分享一下做乙份自己喜歡的工作的體驗:

第。一、有幸福感 。工作已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與日常生活中的吃、喝、拉、撒融為一體,不可缺少。

我離不開它,它是我簡單而平常的生活,失去它,我便沒有了幸福可言。正如:工作能與個人的興趣愛好結合起來,那一定是一件幸福無比的事情。

第。二、有成就感 。對於企業人員來說,他們通常會得到以下4類評價:

1、自我評價。2、家庭評價。3、企業評價。

4、社會評價。如果乙個人能在這4類體系中得到肯定的評價,那麼他一定能收穫足夠多的成就感。正如:

在工作中,我總是難免會遇到一些問題和困難,但通過自身不斷地努力,並運用各種途徑和方法將困難和問題解決,最終獲得公司各方的一致好評。此時,我就特別有成就感。

第。三、有滿足感 。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闡述了人的五種需求:

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受尊重需要、自我實現需要。它有兩個基本出發點,1、人人都有需要,某層需要得到滿足後,另一層需要才出現。2、在多種需求末滿足前,首先滿足迫切需要,該需要滿足後,後面的需要才顯示出其激勵作用。

正如:個人的新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發放等需求得到滿足後。個人如果能夠獲得公司給予的更多發展機會,那麼自我價值便得到更好的滿足。

第。四、有認同感 。個人是企業組織的一部分,只要認同企業,員工便能與企業目標一致,自覺為企業操心,為領導分憂。

如果員工驕傲自豪於自己是該企業的一員時,那麼就肯定會有強烈的工作慾望。正如:我非常喜歡本職工作,且對公司具有高度認同感,那我工作起來就一定特別用心和勤奮。

第。五、有歸屬感 。乙個人喜歡乙份工作,一定具有強烈的歸屬感。

而企業歸屬感的形成是乙個漸進、複雜的過程。其形成後將促使員工將個人目標和企業目標相融合、相統一,使員工將企業的發展目標產生強烈的認同感,從而為達成個人和企業的目標而不斷強化自我,並對企業產生強烈的責任感。企業責任感的意義就在於增強員工的責任感和義務感,讓員工將公司的事當成自己的事來做,最終會使企業經營目標和個人勞動目標同步實現。

喜歡上自己的工作

8樓:休究紹

人人都希望擁有乙個充實完美的人生,都渴望擁有乙份自己喜歡的工作,但是又有多少人一出校門就能心如所願呢?

你在工作中快樂嗎?

可能大多數人會說,我討厭我的工作,但不得不工作。

其實工作沒有討厭、卑微貴賤之分,只有我們對待他的態度。

自己輕視自己的工作,做得很粗糙馬虎,那他就是不尊重自己的勞動。工作天天覺得辛苦煩悶,那絕不會做好,也無法發揮自己內在的特長。

如果沒有能力改變自己目前的狀況,只能用這份工作來養活自己,那還不如認真工作,先讓自己喜歡上這份工作,在有空的時候都去為自己充電,等待最佳的時機做自己喜歡的事。

生命不息,戰鬥不止。我們有權力選擇更好的生活,但你要有能力養活自己,那就要工作,要讓工作滿足自己的一切,你就要有你的能力學識。

只有通過工作,才能保證精神的健康,在工作中進行思考,工作才是作快樂的事。專注工作,可以鍛鍊心性,磨礪靈魂,塑造人格。

與其討厭自己的工作,不如讓自己先喜歡上自己現在的工作,努力思考,積極向上,發揮自己的特長。

金子無論在**都會發光。伯樂也總是能在眾多的人群中發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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