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24小時,如果有重大犯罪嫌疑,可以向上級申請延長扣押時間。
2樓:貫壯
一般在24小時以內如果延長需要向上申請批准。
對嫌疑人最多可以拘留多長時間
3樓:羅聖亮
法律分析:37天。對於拘留的人認為要逮捕的,要在拘留三天內申請逮捕,情況特殊可延長4天,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的嫌疑人,最長可以延長30天,所以拘留最長可以是37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對於犯罪嫌疑人最多可以拘留多長時間
4樓:醉意撩人殤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乙個月。
第一百五十七條 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
5樓:法律快車
凡是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是有證據表明犯罪的嫌疑人,是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人,刑事拘留的時間是從被拘留之日其3日,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至七日,如果犯罪嫌疑人有結夥、多次、或流竄作案的,就要延長至30日,公安機關要在這些時間屆滿前,向檢察院提出逮捕犯罪嫌疑或釋放或轉為取保候審檢視居住的決定,檢察院在收到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的建議後應當在7日內做出是否逮捕的決定,如果逮捕,則由公安機關執行,如不予逮捕則做其他處理,因此乙個犯罪嫌疑人只說拘留的話是最長為37天。執行拘留的是看守所,而不是拘留所。
你說的拘留又是拘留所的,那只是一般違法的人,違反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那麼可能是乙個行政案件,由公安機關作為行政機關對嫌疑人做出的處罰,那麼這個期限以決定處罰時確定的時間為準,如之前有傳喚的傳喚一天折抵執行一天,正常的治安案件拘留是15日,特殊情況合併執行不能超過20天,因此,拘留所的拘留最長為20天。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 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一般期限為十四天以內,對於重大刑事案件,多人多次、流竄作案等情節的,拘留期限不超過三十七天。
7樓:匿名使用者
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過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過37日sq
8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 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逋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這就是說,拘留剝奪人身自由的期限,一般為10日,特殊情況下為14日;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後羈押時間可長達37日。
哪些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犯罪嫌疑人如果不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不可以取保候審。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 可能判處管制 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 患有嚴重疾病 生活不能自理,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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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查詢刑訊逼供的主要根源。第一,從歷史根源上看,刑訊逼供是封建司法特權的產物,以肉刑懲罰消除犯罪,仍然還在不少的公安民警思想打上根深蒂烙印。第二,從職業角色上看,刑事警察擔負著除暴安良的社會責任,很容易導致警察出現攻擊性行為。現有偵查條件下,對破案率寄予過高的期望,可能會促使偵查人員為達目的不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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