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法的特點
1樓:毓政苑
羅馬法,一般泛指羅馬奴隸制國家法律的總稱,存在於羅馬奴隸制國家的整個歷史時期。它既包括自羅馬國家產生至西羅馬帝國滅亡時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習慣法在內。也包括公元7世紀中葉以前東羅馬帝國的法律。
特點:(1)私法極為發達完善,公法不甚發展;
2)立法形式靈活簡便、獨具特色;
3)法制建設與法學研究緊密結合;
4)深湛的原則與制度、科學的概念和術語;
5)卷帙浩繁、規模巨大的法律編纂。
什麼是羅馬式風格?
2樓: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
10世紀以後,西歐經濟水平提高,封建制度穩固。教會勢力與貴族力量並行發展,特別是修道院制度更為完備。十字軍東征和大規模的傳教活動擴充了教會的勢力和影響。
對聖人遺物的崇拜,掀起了各地朝拜的熱潮。經濟的發展和宗教的狂熱使新的教堂和修道院層出不窮。為了追求更加壯觀的效果,建築普遍採用類似古羅馬的拱頂和粱柱結合的體系,並採用希臘羅馬時代的「紀念碑式」雕刻來裝飾教堂,因此,此一時代的風格被稱為「羅馬式」。
羅馬式藝術並非古代羅馬藝術的復活,而是綜合了各種藝術風格,包括近東、羅馬、拜占庭等風格。所有羅馬式藝術,尤其是建築和紀念性雕刻,都體現出一種巨集偉的觀念和強有力的技巧。
羅馬式的繪畫主要有抄本畫(抄本細密畫)和壁畫兩種,它較之於同時期的建築和雕刻要弱得多,基本上是在蠻族藝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在繪畫史上貢獻不大。這主要是因為繪畫藝術在他們看來難以體現羅馬式藝術的精神——崇尚力的表現。當然由於此期繪畫藝術同時不斷受到東方藝術的影響,在繪畫形式上還是比較豐富的。
3樓:匿名使用者
羅馬式指正好在哥德式(gothic style)藝術發展之前,歐洲藝術的乙個階段。儘管有些人士將11世紀定為羅馬式藝術的起點,某些權威人士卻將早在7世紀產生的藝術稱為羅馬式。2023年左右,羅馬式為哥德式所取代。
羅馬式藝術主要出現在教堂藝術中,在許多地區風格之中亦見到。主要地儲存在彩飾手抄本(illuminated manuscripts)中而留傳至今的羅馬式繪畫,具有線性裝飾性質,並顯示出受到拜占庭(byzantine)藝術風格的影響。溼壁畫和鑲嵌畫也很流行。
這一階段以紀念性石雕的復興為標誌,雖然大型人物雕像很少出現在神龕。
中文名羅馬式。
提出者拜占庭和敘利亞。
提出時間。10-12世紀。
含義一種藝術風格。
羅馬式建築有怎樣的特點,羅馬式建築的特點有哪些?
羅馬式建築以水平線和圓為主,寬闊平穩,牆壁佔面積大,其裝飾雕刻和繪畫,更傾向於程式化和幾何圖案。羅馬式建築主要分布在伊比利亞半島中部 愛爾蘭和蘇格蘭以及斯堪地那維亞半島中部 中歐的東部,包括斯拉夫西部,即從波蘭起穿過波希公尺亞和摩拉維亞到斯洛伐克 匈牙利的西部和斯洛維尼亞,及南歐的義大利半島等地區。...
古代羅馬法最核心的原則是什麼,古代羅馬法由幾部主要法律組成
古羅馬法的核心內容之一是承認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遵循的原則是自然理性,體現了自由 平等與正義的法則。核心的 物權 制度,建立了以物權制度 債權制度為主要內容的 物法 體系。古代羅馬法由幾部主要法律組成 羅馬法是前6世紀到公元6世紀羅馬奴隸制國家法律規範的總稱。是古代社會最發達最完備的法律,也是世界法律...
羅馬法的歷史地位及羅馬法復興的意義
歷史地位 十二銅表法 是古羅馬第一部成文法典,是古羅馬固有習慣法的彙編,它總結了前一階段的習慣法,並為羅馬法的發展奠定了基礎,是 一切公法和私法的淵源 許多世紀以來,十二表法 被認為是羅馬法的主要淵源。但只是在一定限度內維護平民的利益,仍然保留了一些野蠻的習慣法。意義內容相當廣泛,條紋比較清晰,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