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來自江南標緻的小智
男子在診所就診後突然死亡,是診所的鍋。本次事故中鄒某本身患有冠心病,切司法鑑定認定這是導致其死亡的主要原因。那麼,鄒某在就診時有沒有告知醫生自身真實診所在接診時未對鄒某身體及患病情況進行詢問和排查,導致鄒某用藥不到兩分鐘就出現抽搐,直至死亡,這是導致鄒某死亡的次要原因。
目前的醫患事故的解決途徑有四種,包括自行協商、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裁決。但不管是協商、調解,亦或是通過訴訟解決,在發生醫患事故時都應理智思考,選擇恰當的解決途徑。
2樓:聊桃
男子在診所就診後突然死亡。對於其死亡的原因,要經過法醫的鑑定,如果是死亡,是本身自身的問題造成的。那麼診所是不應該承擔任何責任的。
如果是診所就診的時候出了問題,那麼診所應該承擔責任。
3樓:申屠池
可能是突發心肌梗或腦溢血突然死亡,診所應負一定責任,沒有及時對患者檢查確診**,造成男子診後突然死亡,這個鍋應有診所背,因為明知診所醫生水平和設施條件,應及時將患者用120轉入三甲醫院,可能就不會致男子在診所突然死亡。
4樓:這個冬天不再冷
男子在診所就診後突然死亡,診所的醫療條件和救治水平不夠,救治不力是乙個原因,另乙個原因是男子的病情比較重,不適合在診所這種地方就診。
所以診所有一定比例的責任,但是男子本人也有一定比例的責任。
5樓:**魔羯
男子只要是在棧所開始已經就整了,要麼死亡的肯定是咱所的,也獲賠理賠。整個兒都百分之應該是能達到90%或者百分之百,都得是瞻碩賠償。因為是在你們診所死亡的,所以你是必須有刑事責任,所以像這樣似的,你也沒有說誰的鍋,只是說讓你倒霉,誰讓你來你再說。
就是倒霉,正好這人就死了,所以只有人數兒也命了。
病人在診所看完病在輸液過程中突然死亡怎麼處理?怎麼定責?
6樓:寓教於樂老童鞋
你的提問不可能有唯一的解釋答案。首先保護好意外死亡的屍體,做好對病人家屬的安撫工作。然後由醫患檢三方組成的醫療事故調查組進行司法調查,根據實際情況定責。
給出合乎情理的實事求是的具有司法意義的解釋。至於解決問題的辦法是先由醫患雙方在檢方在場的情況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司法機關呈請法院依法裁定。(退休老師為你解答,僅代表個人觀點)
老年患者自己走到醫療所看病,在候診時突然死亡家屬索賠五十萬,你怎麼看?
7樓:小郭姐姐
在醫院待命的時候,老年人突然死亡了。家人的投訴是五十萬元。特別的原因是什麼?醫院管理得不好嗎?還是急救來不及了?
如果監護不周的話,我覺得家人應該更負責任。如果應急措施來不及的話,就更不能說了。你不用說在候車室,而是正常的住院**。
無論是怎樣的死亡,對於親屬來說都是悲哀的,但並不是家人無視道德和倫理強行要求的理由。
幾年前,在乙個封閉的小山村裡,有一位母親為了供兒子上大學而非常辛苦,但是在他即將畢業的時候,那個孩子卻因交通事故而去世了。了解孩子的家庭情況後,學校和公交公司提出了天價補償方案。我帶著兒子的遺像,陪著兒子最好的朋友,在兒子讀書的城市裡重新走了一遍。
之後,巴士公司的所有人都深深地感動了。巴士公司和那個山村結成友好互助的物件,每年向山村提供大量的物資和金錢。
我不贊成所有的死亡都以這樣的方式解決,但我相信真正的親情絕不是用金錢來衡量的。想在那種意外的死亡機會中獲得更多財產的人,不僅有親情的汙染,也有人性的汙染。這些小人的氣派。
老年人自己去看病。說明有民事行為能力。如果在候車室突然死亡的話,會有幾種情況。
1、老年人自己有病,但本人沒有意識到疾病的重要性、突發性和不可逆性。不是在診察的時候和醫生商量要求急診,而是自覺地排隊按號碼看病。這期間發生了事故。
如果醫院此時對突發事件及時採取科學應急措施,即使結果不滿意,醫院已經負責,對死亡結果不負責。從人道主義精神出發,醫院給予適當的補償就可以了。
2、老年人會事先通知醫院。本人身體不好,所以必須馬上接受檢查。醫院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還是按順序,結果耽誤了老人的寶貴診斷時間,引發老年人突然死亡的疾病。
這時,醫院方面應該對老人的死亡負完全的民事責任。解決方法按照法律的程式,通過法院決定。
3、老人已經把自己的病情告知了醫院。雖然沒有及時就診,但醫院也提前採取了預防措施,最終死亡了。對此,提出親屬起訴處分的提案,在法院作出公平的判決。
8樓:只吃魚頭
作為醫院應該立即向當地警官報警,讓警察來審理這個案件。警察會通過調取監控發現,老年患者在候診室突然的死亡和醫院沒有任何關係,家屬的索賠完全是勒索。
9樓:咪豆萌
覺得家屬這樣做是訛詐,因為老人是自己去的,而且是在等候過程中發生的意外,診所不應該擔主要責任,但是診所出於人道給一點錢安慰家屬可以,五十萬太多。
10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候診,也就還沒和診所發生醫療關係,只要做心肺復甦就地搶救。並幫他叫救護車,就算夠了。
「家屬情緒激動」長沙40歲男子在診所治感冒後身亡,這到底怎麼回事?
11樓:醫學生與大學生活
該男子因感冒在該診所接受霧化**暈倒後身亡,據了解,該診所醫生當時並未撥打急救**。該男子死因還尚不確定,好好的一條生命,就這樣逝去,家屬情緒不穩定也是正常事情。
12樓:小
這是一起醫療事故,普通感冒卻過失死亡,所以家長就是非常的激動的,他們想要新說法。
13樓:秋風體育
其實就是男子在診所接受了霧化**,結果暈過去了,再也沒有醒過來。
14樓:莫莫學習
該男子患感冒去了診所**,奈何是乙個庸醫,還為了錢財,亂用藥,導致該男子身亡。
15樓:帳號已登出
這個人去診所看病,突然昏倒在地上,人已經不行了。當時該醫生未撥打急救**,而是自行搶救。
在單位工作時,感覺不舒服,回家後,到醫院就診,乙個月後死亡,單位應該怎麼處理?
16樓:網友
你這個不好說,你說要是在單位直接去醫院死亡了那就是工傷事故,單位可以包賠你的所有費用。如果回到家在去的醫院,就看單位咋說的。我想你應該找律師諮詢一下心裡有個底,以免吃虧。
17樓:不放棄呀
這要看病例,如果和單位,工作有關聯,可以找單位補償。
18樓:溥衍
即使是這種情況下的話,那他也應該是乙個工傷的,也屬於是在工作中造成的現象,因為畢竟他不舒服的時候是在工作時間在明年去檢查完了就是1個月之後才出現問題,所以也是只要有工作單位的人就會出具工傷證明的,這種事情由工作單位來解決。
19樓:網友
因為你是在單位感覺身體不舒服的,就是說你在單位工作的時候得病的醫院就診乙個月後死亡,單位應該有責任。應該賠付你死亡輔助金。
陝西一男子在看守所拘留期間死亡,到底誰來負責?
20樓:匿名使用者
陝西一男子在看守所拘留的時候死亡。這樣的結果應該是由看守所負責。雖然這個男子是有罪行的。但是看守所沒有對男子做好保護。
21樓:晚點相遇
誰來負責應該看這個男子因為什麼死亡,是疾病還是被打,現在說是心臟病突發,但是還有說頭部有傷,還是應該看結果。
22樓:白珍全全全
應該由看守所拘留人員以及看守所的主辦負責人來負責,因為畢竟這名男子是在拘留期間進行了死亡,所以肯定是他們沒有及時發現。
23樓:每日話題心說
我覺得應該由拘留所負責人承擔責任,因為拘留所有相應的監管責任,需要保障男子的安全。
24樓:強哥遊戲辣評
應該是看守所的相關管理人員負責吧,因為人是在看守所死的呀。
25樓:揭平凡
人死如燈滅,無人負責。
26樓:冬天的秘密是冷
當然是看守所負責,
男子走在行人路突然身亡,7個被告都喊冤,到底誰應該為此事負責?
27樓:谷之嵐
我覺得應該要徹查清楚受害人具體的死因。不能盲目抓人,不然又會有誤判的案子出現,這對於民眾都是極其不負責的。
28樓:之珈藍福
我覺得如果有人通知了相關部門,相關部門也有責任。
29樓:花花就是我
我覺得還是應該要一開始這個人來為這件事情負責任,是他造成這件事故的開端。
30樓:小
這是男子自己的事情,他可能不舒服,不關被告的事情。這件事來看,這些人就是背黑鍋的。
湖南男子殺2人後跳樓身亡,他到底遭遇了什麼?
31樓:冷眸社會
想完全理清湖南殺2人後跳樓身亡男子的具體遭遇,是不可能的事情。他的遭遇只有他最清楚,問題是他已經死亡,他的遭遇也隨著他的死去而了無痕跡。不過,從網上的傳言以及官方釋出的資訊中,我們可以知道他殺人跳樓大概率和感情以及金錢有關。
這意味他的遭遇應該是要麼被騙了感情,要麼被騙了金錢,又或者兩者同時被騙。網上的傳言顯示,他在婚介所裡認識了乙個女的,前前後後花了幾萬元,卻連女子的面都見不上,為此他要求婚介所退錢,由此和婚介所的員工發生了衝突,最終演變成殺人自殺事件。
網上的這個說法,有待求證。官方釋出的訊息則顯示,該男子和婚介所一女員工,存在情感糾紛,最終發展成為殺人自殺事件。官方釋出的訊息,無疑過於簡單,情感糾紛不足以把事情交代清楚。
不過,事發突然,短時間內,官方肯定無法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全部搞清楚。事情真相的最終公布,肯定需要更多的時間,在這裡大家可以耐心等待。
這起殺人事件發生在湖南岳陽平江縣,具體地點是該縣某婚介所的員工宿舍。當時,平江縣**接到群眾報警說,一婚介所員工宿舍內有大量鮮血流出。接到報警之後,民警迅速出警趕赴現場。
在宿舍內,民警發現三名傷者,皆奄奄一息,於是民警立馬通知120和刑偵大隊。
當地120趕到後,迅速把三名傷者送往醫院搶救。不過一人在送醫院路上就死亡了,一人在醫院裡搶救無效最終死亡,一人在醫院經搶救後大難不死。至於刑偵大隊以及民警,也迅速的調查,很快他們就掌握了**者、傷者、死者的資訊。
**者彭某宇,男,現年44歲。傷者彭某華,女,現年42歲。兩名死者分別是:
彭某榮和宋某。**者彭某宇和傷者彭某華存在情感糾紛,死者彭某榮和宋某是傷者彭某華的同事,三人住在同乙個宿舍。兩名死者之死,更多是無妄之災,非常的無辜。
**者彭某宇**後,藏匿在事發大樓的6樓。後來他來到圍欄邊想跳樓,警察發現後,嘗試與之對話,但沒有回應。大概11點左右,該男子選擇從6樓縱身一跳,最終搶救無效而死。
事件發生後,有記者嘗試聯絡婚介所,進行採訪,但婚介所均無回應。
據悉,當地相關部門正在全力處置這一事件。這起事件,也給許多人提了個醒,那就是在處理感情的時候,一定要慎重。感情最是動人,也最是傷人。
每年都有大量因為感情糾紛最終導致死亡的事件發生。這個大家必須要注意,特別是處於感情旋渦的人。
32樓:閒聊界的
男子已經死了,他遭遇過什麼經歷過什麼都無法詳細的說出來了,雖說事件女主角沒有生命危險,但她說的話有幾分可信度這事兒還有待驗證,目前案件正在調查中等到調查完了估計就能知道他為啥這麼瘋狂了。
一、新聞稱男子可能是與婚介的員工彭某有感情糾葛,這才導致悲劇的發生。9月8日湖南警察中心接到報案稱在婚介所的宿舍內發現有很多的血跡,**在接到報案後立即出警,在趕到位址後發現有三名女性倒在地上,其中兩名在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另一名女性彭某已經送到醫院接受**,暫時沒有生命危險,而犯罪嫌疑人在殺了人之後就選擇跳樓,在送去醫院的途中因傷勢過重死亡。
事兒發生後有新聞爆出,這名男子通過婚介所認識了彭某,倆人算是情侶關係,在出事兒之前男子為彭某花費了幾萬塊,但是雙方卻連面都沒有見過,估計是男子想把錢要回來彭某不給,之後就發生了男子惱羞成怒持刀殺人的結果。
二、不管因為啥事兒都可以坐下來好好說,殺人後自殺這男的實在是一根筋。目前男子已經死了關於事情的真相只能通過那個花了他幾萬塊的彭某口中得知,而她口中到底有多少話是真的這事兒沒辦法比對,畢竟當事人除了她都死了。眼下事情的來龍去脈也只是知道了個大概,具體細節到底如何還得等**的通告,眼下**還在調查中,估計等調查完就會有結果了。
但是不管是啥理由,這男的持刀殺人就是傻!如果真的是被彭某騙去了幾萬塊,完全可以通過正規途徑把錢要回來,法律也不是擺在那作為裝飾的,法律存在的意義就是保護良好公民的合法權益和財產,不過男子把事兒做到了這個地步,不管他是不是受了委屈有沒有被騙都理虧了,沒有人會同情沒有人會幫他說話,因此還丟了性命真是不值得。
最後:那兩個跟著女主角吃鍋烙的舍友可真是冤,這事兒和她倆啥關係都沒有,就因為當時她們在一起就攤上了這事兒,真是太無辜了!
家裡養的小紅鯉魚換水後突然死亡是咋回是
兩種可能,如果剛一換就死,那就是換新水後不適應,因為應激反應就死了 如果換了幾天就死了,是因為舊水裡有硝化系統,新水裡沒有,所以魚食糞便變質產生亞硝酸鹽把魚毒死了。紅鯉魚怎麼養幾天換水怎樣殺菌 餵養鯉魚換水的方法 其實鯉魚的話不用經常換水。因為自來水裡面含有氯,所以一般換水前要先養水,將水放置3天左...
朋友在工作的時間突然出事,搶救無效,死亡原因不明!老闆應該賠償嗎
當然了 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內 應該都算工傷吧 工作時間出現任何問題都屬於工傷 這要看老闆有沒有給你朋友買保險了,如果買了老闆就不需要賠償了,直接由保險公司進行相關賠償。純屬工傷,工亡 1 喪葬補助金 6個月 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支出 2 供養親屬撫卹金 職工本人工資一定比例1 配偶40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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