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社會暢聊人生
1、用處:辦理辦理生育保險要用和上學都要用。 出生證又稱為《出生醫學證明》,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證明嬰兒出生狀態、血親關係以及申報國籍、戶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
2、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係; 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依據;為戶籍管理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提供醫學依據;
3、必須以《出生醫學證明》為有效證明的事項提供依據。從2023年1月1日起,中國啟用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第五版)。2023年1月9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聯合發出通知,規範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管理。
2樓:小洛答疑
入托上小學都需要用到出生證明。
給孩子辦理幼兒園入托手續,需要用到出生醫學證明,很多幼兒園規定,戶口和出生證明缺一不可,現在上小學,也需要出生證明了,很多家長反映,有不少學校在新生入學時,都會驗審出生證明,如果出生證上的時間和預防接種卡的時間有較大出入,也會給報名帶來麻煩的。
孩子出國。孩子的出生證明,從醫學角度證明了孩子的出生狀態、血親關係等,也是新生兒日後申報國籍、取得戶籍的有效證件,從2023年才開始使用出生醫學證明,所以很多80後的父母根本沒見過自己的出生證明,這頁紙是很重要的,如果寶寶沒有辦理身份證,這就是他的有效證件之一,比如寶寶乘坐飛機,如果不滿兩周歲的寶寶,必須出具醫學證明購買機票,登機時也要出示醫學證明,若嬰兒乘坐國際航班出國,旅行社也會要求出具孩子的出生證明。
孩子修改名字需要用到出生證明。
如果孩子對自己的名字感到不滿意,想要去改名字,這時候可不是光拿著戶口本就可以的,還要用到出生證明,在我國,28歲以下的孩子改名字都需要用到出生證明,如果丟失了,還需要去出生地所在的醫院和計生部門補辦,過程也是很麻煩的呢。
遷出戶口需要用到出生證明。
某網友的兒子17歲了,需要遷戶口,可是卻要用到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來,從2023年開始,全國實行了出生證制度,凡事90年後出生的人群,出生申報戶口和遷移戶口,都需要用到出生證明,否則就不允許辦理,可見出生證明的重要性。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在孩子出生以後的42天裡,需要去關部門給寶寶和媽媽體檢,並根據結果給寶寶辦理出生證明,以備接下來上戶口用。其實除了上戶口以外,這個證件還有很多的用處,家長一定要保管好。通過下文來了解下出生證明長大後用處有哪些吧。
出生證明長大後用處有哪些。
1、小孩辦理入戶時候,需要提供出生證明進行辦理。
2、小孩初次申請辦理身份證,要求監護人陪同,帶上戶口簿,小孩出生證明原件等資料進行辦理。
3、小孩未滿6周歲就讀幼兒園,小學等需要提供出生證明原件。
4、未辦理身份證的小孩,若需要購買醫療保險等都要求提供出生證明原件。
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補辦。
剛出世的寶寶沒有處理要抓緊時刻去處理,假設孩子的出生證明丟了的話也要抓緊時間去補辦。而補辦出生證明必定要到孩子出世的醫院去處理,有的時侯是在大人和孩子出院得乙個月以後處理也有可能時刻會延伸一些每個醫院的時刻規矩不一樣,必定要在醫院規矩的時間內及時的抓緊處理。
由於在產婦臨產的時分就開始錄入了父親和母親的身份資訊,所以父母只需帶上證件和有關材料去醫院的科室按照有關流程就能及時處理了。
出生證明長大後用處有哪些?大有用處,比如孩子辦身份證或者辦護照都需要用到,作為家長要收藏好,最好放在比較高的地方。如果家長找不到了,或者寶寶出生42裡有事,未來得及補辦,一定要去寶寶出生的醫院去補辦,非常好辦。
4樓:晴雨脈脈
出生證明的主要用途是在入學前。
一般用於辦戶口、辦理獨生子女證及經費、社保、未成年人銀行卡、疫苗、入托、入學等……
入學之後有了學籍一般就很少用到了,但是還是要儲存好,留個紀念也是好的。
怎樣開出生證明,出生證明怎麼開
辦出生證明流程如下 1 醫院收取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 戶口簿原件 2 在核實父母身份證資訊無誤後的第二天,專職醫生會給新生兒母親乙份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新生兒父母要認真填寫 3 到孩子出生醫院所在轄區的婦幼保健站後,找到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視窗,將準備好的資料交給視窗內的工作人員審核辦理 4 ...
出生證明沒了怎麼補辦,沒有出生證明怎麼補辦
嬰兒出生證明主要是針對醫院新生兒的詳細情況進行記錄,該證明遺失了是可以補辦的。家長們如果因為某些原因丟失了孩子的出生證明,是可以帶著相關的資料到簽發機構所在地縣 區 級衛生行政部門去補辦的。出生證明全稱 出生醫學證明 是證明嬰兒出生狀態 血親關係以及申報國籍 戶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醫學證明。下面是補...
小孩出生證明可以補辦嗎,小孩出生證明丟失怎麼補辦
小孩出生醫學證明 是否可以補辦,取決於你們目前的狀況是否符合 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 中規定的條件。如果符合條件的,可以補辦。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 對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 補辦 作了明確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規定,補發 出生醫學證明 只適用於1996年1月1日 邊遠貧困地區自1996年3月1日 以後出生的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