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現在孩子已經十歲左右了,兩個女人和孩子在一起生活真的很困難,你得首先要想想自己怎樣掙錢能養活這三口人,首要的目的就是賺到錢讓孩子上學,兩個女人過的生活過得去就行。
2樓:匿名使用者
男人有愛情,還應該有親情,孩子是你的親人,你有責任爸把他養大,為了孩子,還是和情人分手吧,你在離不開情人,也不行,因為你有責任和義務。
3樓:彌靜逸
和情人分手吧,別在害小三了,自己原配的孩子都十歲了,該好好過日子了,別讓孩子恨你一輩子。
4樓:網友
必須讓自己做出選擇,過正常的生活,人才輕鬆和快樂。
5樓:守護媚
還是要以家庭為主,不要再背叛自己的家庭和家人!
6樓:俟依絲
過好自己的生活,努力去拼搏賺錢養家。
7樓:機成化
我不知道您現在的具體情況到底是怎麼樣的,但是我覺得回歸傳統正統以及道德倫理應該是您正確的選擇。
8樓:一一劍下天山
首先的話就你這種孩子才10歲左右的話,那麼說這個年齡的話,只是說只花錢不掙錢的。那麼說這個時候的話,你只能說盡量去找乙份好一點的工作,工資高一點。畢竟的話,你家的人口比較多一點。
而且的話基本上都是屬於花錢那一類。所以說的話,這個你只能說家長不能這樣子,經濟基礎。你才可以保證孩子有更好的學校,或者說是更好的教育。
9樓:網友
你怎麼回事?你該平靜的想一下,怎麼掙錢?
孩子10歲了,是個女孩,兩口子離婚,該怎麼辦
10樓:李建成律師
協商不成,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根據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判決撫養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3.對2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11樓:惠鴻寶
這個要看你們誰的經濟**?更有利一點。孩子就歸誰來撫養。如果你想來阜陽這個孩子你的老公他必須要拿出,一半的錢,撫養這個孩子,
12樓:愛你,幸福
女孩子看他爸爸喜歡孩子嗎?要喜歡最好跟著父親,
13樓:匿名使用者
女孩一般判跟媽媽的可能性大。
14樓:網友
為了孩子健康發展,不能離婚?
15樓:網友
離婚女孩子媽媽養爸爸怎麼了嘛陪。
16樓:手機使用者
孩子都這麼大了,非要離婚才能解決嗎?
我現在已經結婚10年了,有兩個孩子,我老公很愛我,可是我不怎麼愛他,我現在遇到離了婚的男人
感性上來說選愛人,從理性上來說選家庭,看你內心需求是什麼了,你自己童年最想要的選擇 證明你非常自私 你一方面捨不得你現在老公的經濟條件 一方面又捨不得情人的關係 真的貪心 你現在老公不是你愛的 但他對你真的算很好的 而你愛的 你確定你能和他同甘共苦嗎?在貧困中能堅持多久?保險的選擇是選你老公 因為經...
我現在是兩個孩子的媽了,天天在家帶孩子,4歲,1歲,我現在沒有朋友,沒有自信,現在越來越煩
可以做做微商,讓生活更充實,而且還有好多姐妹一起聊聊天 其實你也可以從孩子身上感到一些快樂,有時候跟孩子在一起,孩子是很天真的,很可愛,有很多可能被忽視的地方,發現了你會覺得這當中有很多的快樂。可以跟鄰居,一些同樣是孩子的媽媽的交流一夜育兒經有共同的話題,可以一起逛街,還有附近的鄰居什麼的,有時候可...
我們結婚十多年了,有兩個孩子,老公外面有女人了,說我們性格不合,沒有共同語言,但我覺得不是這樣的
女人結婚後,把全部心血放在老人老公孩子身上,唯獨失去自我,把自己的命運全寄託在男人身上,運氣不好遇上良心被狼吃掉的男人,不被拋棄才怪呢。女人要懂得愛自己!這樣的老公即使在一起也失去了任何意義了,還是分開吧,早晚他會後悔的。孩子最好跟著你為好。跟著他會受苦。再談一次,以孩子方面談,不行就果斷離婚了 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