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心靈應不斷自新、重生,這很重要,不是嗎?如果你的當下肩負著昨日經驗的重擔,就心靈不可能有新生。新生,並不是生與死,而是超越了生與死的對立。
唯有從舊記憶的累積中解脫出來,心靈才能獲得新生;除卻當下,別無覺悟。
唯有不再對比、評判,心才能領悟當下。如果未能領悟當下,心中充滿改造或譴責當下的慾望,那麼這只是在延續過去。唯有以當下為明鏡,觀照、領會過去的記憶,不帶任何扭曲,才能有心靈的新生……
你是否發現,如果某次體驗是完整的、圓滿的,就不會在心中殘留任何痕跡?只有那些不完整的體驗才在內心留下印跡,並讓你產生自我認同,使該體驗的記憶延綿不斷。我們把當下視為達成目的的手段,所以當下就失去了其巨大意義。
當下,即永恆;但,拼湊組合而成的心識,怎麼能理解那渾然一體、超越拼合、超越一切價值的永恆呢?
當每種體驗在內心生起時,全然地、深深地享用它,細細地思索它,徹底地、深切地感受它,覺察它的苦與樂,覺察你的評判與認同。只有當這體驗圓滿終結時,才會有心靈的新生。我們要在一天之內活出四季,我們要敏銳地覺知、體驗、領悟每天各種體驗在內心的累積,並釋然。
2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人有選擇自己是否願意繼續生存下去的權力,死亡是難免的,活著的也是時間問題而已,自殺只是提前結束了人生舞台上的演出。
但是作為統治階級來說是不願看到這種行為的,這是對社會的不滿和抗爭的一種方式,和宣傳的和諧社會,國泰民安背道而馳,不利於統治者的,所以會有自殺干預這種心裡諮詢機構來勸說想結束自己生命的人。
3樓:2021春夏
不確定,因為死後是未知。如果死後會更好那就正確,如果死後更壞那就錯誤。所以正確答案只有死人知道。
4樓:蕭家碧玉
用現代社會的定義來說,是錯誤的。至於尋求真理,尋求真正的對或者錯,似乎是沒有意義的吶。生是好的,社會說,所以人們熱愛生。
死是壞的,社會又說,於是人們開始恐懼死。忽然有經歷過起死回生的人說,死時很舒服,生時很苦惱,所以這個人勸解周圍人去死。你猜社會和人們該怎麼定義那個人呢?
魔鬼,或者邪教?呵呵,所以,對還是錯,就那麼回事兒罷了。也別老想著追求真理了,你現在活在這裡,那麼,與社會作對的就是錯的。
就這麼簡單了。所以兜兜轉轉,到了最後,自殺還是成為了錯誤的行為吶。
5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我一直有乙個想法,等我爸媽走後,我就跟著一起走,我現在也想死,可我想到我爸媽會為了這個難過,我就不敢去死了。
6樓:網友
我覺得是正確的,因為死了就不會痛苦了,當然是在自己承受不了時是正確的。
7樓:少吃加工類食品
那些反自殺,做得根本不好。
我要成為對社會有較大貢獻的人,然後。
8樓:匿名使用者
對自己好, 所以是正確的。 有損他人的利益,所以別人覺得不正確。
9樓:天苟
就像郭德綱說的那句,我最恨勸我大度的人,他們又沒有經歷我的生活!
10樓:鬱
對於活的生不如死的人來說是正確的,結束了痛苦,多好。
是不是自殺的人死後證明自己沒有錯
11樓:實話實話怕個鬼
怨死。。。幹嘛要以前證明?這個社會大怨小案多的去了!公道在人心不在於生死!
男友讓我自殺證明信任
12樓:啊呀這個好
為什麼這種人也有女朋友的?
為什麼?女的不是口口聲聲說要找愛她的嗎? 這叫愛?
我看不懂了!! 勿回,謝謝。
你自己的男朋友,你高興怎麼辦都好。但是一定要把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一位,自。殺 什麼都不能證明,最多只能證明生命是多麼脆弱。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男人你就不要跟他廢話了,死了他都不心疼。
自殺就是不對嗎,自殺是正確的嗎?自殺是個人應有的權力嗎?為什麼不是
問題是你自殺後會有很多人為你傷心難過,這樣看來就不對 不是,那是對生活的絕望。不過還是要說一句,有什麼困難比自己生命還寶貴,自殺是弱者的行為,好好活下去 當然了,生命是那麼的珍貴,而且是父母給的,自己沒有權利剝奪自己的生命。為什麼人要活著,為什麼自殺是不對的 80 你和我的想法一樣,感覺生活中能引起...
自殺犯法嗎,自殺是犯罪嗎
法律分析 不違法。自殺不犯法。按照法律精神來看,自殺是應該屬於故意殺人,只不過這中行為侵犯的是自己的生命權利,沒有侵犯他人。但是基於犯罪人已經死亡,所以談不上承擔法律責任,沒有法律責任的承擔者。這種刑事立法也即沒有現實意義,故刑法沒有明確自殺行為是犯罪,根據刑法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自殺不算犯罪。...
有哪些作家是自殺的,有哪些作家是自殺的
1 川端康成 1899 1972 日本文學界 泰斗級 人物,新感覺派作家,著名 家。1968年以 雪國 古都 千隻鶴 三部代表作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成為繼泰戈爾和薩繆爾 約瑟夫 阿格農之後亞洲第三位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亞洲人。1972年4月16日,川端康成突然採取口含煤氣管的自殺方式離開了人世,未留下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