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要特別說明一下,自工傷發生之日起30天之內上報材料,是指的上報材料到當地工傷認定部門(一般是當地市人力資源及社會保障局工傷處)進行工傷認定。如果在規定期限內認定工傷的,期間的費用由工傷保險**進行支付,如果超期申報的話期間的費用由用人單位進行支付。另外如果因為特殊情況材料不能及時準備齊全的,可以向當地認定工傷的行政部門申請延期,延期的時間一般不超過30天。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幫助到你!
2樓:郟榮花旅倩
1、關於工傷需要延期**和需要延長醫療期的,工傷保險條例有規定的。
2、《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認定期限是多少天
3樓:吳振剛律師
回答工傷申報時限是一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般應該從受理申請之日起,60天裡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申請認定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應該在15天裡作出工傷認定。
行政機關在認定期限內沒有作出行政處罰結論的,工傷認定時限中止,工傷認定的適用期限因申請主體的不同而不同。《工 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您好,您對我的回覆滿意的話,希望能在採納後給我乙個贊哦,您的鼓勵是我回覆的動力喲~~
4樓:網友
工作中事故發生後,單位應在30日內(時限)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時效)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單位不為職工申請認定,職工或者近親屬可在1年內(時效)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認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對需要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這些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工傷認定時限中止。
工傷醫療期完後多長時間就不能辦延期了
申請工傷認定,個人的一年申請時效,什麼情況下可以延期?
5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個人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無論什麼情況都不可能延期。
2.同時,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如果做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做出結論期間,做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中止的時間不計算在一年的時效之內。
3.另外,如果是因職業病申請工傷認定的,申請工傷認定時效是自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而非自得病之日起。
6樓:釣魚佬老頭
1、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一年時效,前提是「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
2、從你所述情況來看,應當屬於職業病的範疇,沒有診斷清楚,時效計算也不能開始。
3、工傷科如果不受理,他的理由可能是要有乙個明確的診斷,不是因為過了時效。
4、所以你應該抓緊時間,找更好的專家診斷,診斷清楚後,按上述規定去做認定應該是沒問題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的一年申請時效,是法定的除斥期間,沒有可以延長的情況。所以是沒有任何特殊情況來申請延長。你患的是職業病的話,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所以你根本沒有過申請期的,而且還沒有開始計算呢,所以應該是從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
你讓醫生出具證明就可以了。
8樓:匿名使用者
有,比如說不可抗力阻止你去申請工傷,或者戰爭爆發。總之有特殊情況可以申請,但是如果是你的失誤就很難了。
不能明確是什麼病。很難啊,你直接拿診斷書去試試吧。
9樓:
沒有申請時效為一年的規定啊。工傷申請時效是在工傷發生後30天內。並且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醫院無法確定診斷結果,責任不在勞動者,而在於醫院,只要你已經申報過工傷,那麼就不會過期。你是不是一開始就沒申報?如果在過了社保局所說的申報時效,你檢查結果屬於職業病的,仍然可以要求得到職業病職工待遇。
建設工地工傷保險怎樣續期
10樓:喵喵衛士
建築企業承建的工程延長施工期限的,繳費單位必須提前30天填寫《建築業企業工程延期申請表》向保險關係股申報備案,申請工傷保險延期。但每次申請延期期限最長不超過半年。(喵喵保)
11樓:乙份涼皮加個饃
直接在辦理團險就可以了。
12樓:**
你這個是商業保險續期嗎?
關於工傷延期**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工傷需要確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工傷的醫療機構出具意見,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可以申請延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最多延長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的具體確定程式,按各地的規定執行。
根據你的情況,你工傷認定後,就應該確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多長時間是應該通知你本人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如果停工留薪期滿還不能工作,可以申請延長。但是,要在停工留薪期滿前幾日(各地一般都有規定)提出延長申請,停工留薪期滿後就不能提出了。
並不是說,需要一年後取固定物,停工留薪期就要延長,還是要看你恢復的情況,能否上班工作。
不知道你傷到什麼程度,一年多了,應該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了。一般是停工留薪期滿,就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具體可諮詢當地勞動部門。
祝你早日**!
14樓:亮公釋疑
依照法律的規定,職工可以有醫療期,但是延長醫療期的需要單位和勞動主管部門的批准。資料證明主要以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為好。
超過一年的工傷認定期限可以申請延長時間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 由於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為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屬於用人單位原因;
(四)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
(五)當事人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申請仲裁、提起民事訴訟。
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是多少
五險的繳費基數是 上年度的社平工資 60 比如重慶上年度的社平是4252 再用2251分別乘以個人 企業的五險的交費比例。社會保險如何繳納,單位和個人承擔的比例各是多少?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單位20 個人。版8 醫療權。保險繳費比例 單位10 個人2 3元失業保險繳費比例 單位1 個人0.2 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的特點,工傷保險有哪些基本特點?
1 工傷保險物件的範圍是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勞動者。由於職業危害無所不在,無時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職業傷害。因此工傷保險作為抗禦職業危害的保險制度適用於所有職工,任何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遭受職業疾病,都應毫無例外地獲得工傷保險待遇。2 工傷保險的責任具有賠償性。也就是說勞動者的生命健康權 生存權和...
門診發票到工傷保險公司報銷的時候,工傷保險公司能不能從門診發票上面看到是什麼病
僅憑發票,是不可以報銷的,同時還需要病歷 清單 處方及檢查報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工傷保險經辦規程 人社部發 2012 11號 第五十四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工傷後,用人單位應及時到業務部門辦理工傷職工登記,填寫 工傷職工登記表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