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把你的加班單,薪資單,保險明細都準備好。按照國家規定企業單位應該為員工繳納五險,公積金是沒有強制的有保險明細就可以;你拿工資條看加班費那一項中加班費是怎樣的計算方式發放的,綜合工時制是每月只要出勤夠174小時以外的時間都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要求支付加班費,平時加班就1.5倍,六日就是2倍法定節假日就是3倍,你看你們單位是否是這樣做的不是你就去人力資源部導你的出勤記錄不全的肯定是請假了之類的,那肯定有請假單,人事不給你查存檔的化,你可以叫你部門經理給你證明,你在這個單位工作這麼久了,你部門經理應該會給你證明的還有就是和這單位有關的東西你都拿著去勞動仲裁那裡,90%的成功率,但是你要說話有些技巧才可。
2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工資條呢,你剛開始進來面試時候說的工資是多少,你實際領到的工資又是怎麼計算的,超過八小時工作制的都屬於加班的,都可以有加班費來著。像你說的勞動局那,其實可以由他們幫你想想哪些有利,或者諮詢下律師。考勤表打卡記錄是考勤軟體打出的,是可以作假的,可以的話看看原系統來著。
我乙個公司做了三年多保安,公司是12小時兩班倒的,但公司每天扣乙個小時吃飯,我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嗎?
3樓:小_芥_末
樓上的法條現在已經過時了。
現在普遍用《***關於修改《***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其中第一條「第三條修改為: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原為工作44個小時)。
加班費是按照每週工作40個小時計算,超出部分按照超出部分工資的150%計算,每週至少休息一天,如果沒有休息一天,那麼這一天是按照200%的工資計算。逢國家法定節假日按照300%工資計算。
你這個案例如果計算加班費的話,如果按照每天工作12個小時計算的話(有考勤記錄),每天是加班4個小時,那麼這4個小時是按照150%的工資計算,另外你週六沒有休息的話,週六上的12個小時班也應該按照150%工資計算,按照法律規定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的規定,你每月只休息了2天,那麼還應該有2天是應該按照200%的工資計算加班費的。還有就是要看你上班的時候有沒有國家法定節假日,如果有的話還應該按照300%的標準計算加班費。
說了這麼多計算方法,如果你想主張加班費的話,需要提供加班證據,所以加班的證據要注意收集和儲存。
另外 不知道你現在還在公司上班不上,如果不上,看是什麼原因離職的,還可以看情況要求賠償金或者是經濟補償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到你。
4樓: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有其他情況,詳見我的個人簡介,再聊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仲裁,要求補發少發的加班費就行了。
廠裡上班每天工作12小時兩班倒沒有休息因為勞動合同不合理所以沒有籤現在想辭職老闆不同意能找勞動局嗎
6樓:韓飛律師
一、勞動者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的同意。並且如果沒有用人單位提供的辭職申請表可以自己寫乙份。具體的辭職方式分三種情況:
1、正常辭職的情況。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天書面提出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第31天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離職手續。
2、即時辭職,即所謂的快辭。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例如拖欠勞動者工資和未繳納社會保險等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餘的工資、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3、勞動者違法辭職的情況。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例如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的方式給用人單位送達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並且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82條!
7樓:小石頭衝衝衝
根據勞動法規定,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超過時間應該按加班來算,同時應該支付加班工資,此外,乙個月以上未簽立勞動合同,則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補償,像你這種情況應該是隨時可以辭職,並沒有法律規定,不會承擔法律責任
8樓:鄭州勞動陳律師
你好,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
9樓:liaoning卓政
可以的,可以申請勞務仲裁。
10樓:熱情的詩酒年華
可以的!因為沒有簽署協議,所以不會有違約,只是乙個工資的問題了!上勞動局是可以得到解決的!請採納
每天工作12小時,兩班倒。是什麼意思?
11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勞動法 上班時間的規定有 2種:
1 標準工作時間 2 特殊工時
特殊工時 又分為 ( 1-不定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
1 標準工時
每日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
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加班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標準工時每個月最多(包括加班) 上班230.9 小時(按照每個月31)。
加班工資規定: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 特殊工時
1-不定時工作制 ,工作時間國家沒有規定。 規定 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哪些適用 不定時工作制:
(一)企業中的高階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二)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三)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國家規定 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與標準工作時間 基本相同。(什麼是基本相同,也沒有詳細內容)
哪些人適用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一)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
(二)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
(三)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特殊工時並不是所有企業隨便可以用,需要審批,審批辦法規定 :
**直屬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報***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地方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審批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勞動行政部門制定,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國企和私企 並不是同等對待);
國家有規定,企業肯定鑽空子,把你按照不定時 工時 ,就不違法。
(1)違反工時 處罰;
違反工時,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處罰並不嚴重)
(2)國企情況
國企管的嚴,少有違反的(畢竟不是自己的),全是每日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不加班制度(平均月166小時)。國企也不會隨意辭退員工(出現事情都和管理層有關係)。國企也有一天上12小時的, 總上班時間員工都一樣,也會給補休。
一定不會超過標準工時時間。
(3)私企情況 ( 除國企外的任何企業,任何行業)
對於私企 不遵照 ,員工加班,可以少招人,能節約很多任務資。
違反工時,勞動法 站到勞動者這一邊,對於私企後果很可能是辭退,畢竟是私企,沒有很嚴。 勞動者根據 自身情況判斷,維護合法權益。
12樓:大琪琪之歌
例如: 白班:8:00-20:00 夜班:20:00-8:00
這週上白班,下週上夜班。(看公司怎樣安排,有的是兩周倒一次或者乙個月等等)
問:十二小時工作制兩班倒違法嗎?
答:1、「做二休二」排班方式不違法。只有在月工作時間超過166小時並且不計算綜合工資的
話,才涉嫌違法。
2、請假必須准假,並且需要按公司的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涉嫌無故缺勤。只要有一
天無故缺勤的,單位即可按制度以曠工處理(或「自動離職」)。
3、情況符合勞動法第39條第二款規定,單位有權與你解除勞動關係。
4、用人單位乙個月內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才算違法。問題是單位沒有超過乙個
月,所以不違法!
問:工作8小時兩班倒是什麼意思?
答:兩倒班就是 你今天從早晨8點上到下午4點,屬於8小時你上完了, 下乙個班從4點接你的班一
直上到晚上12點就算8小時結束,這就是2倒班!
問:兩班倒是什麼意思?
工作人員是兩班,第一班上完換第二班,第二班上完再換第一班,24小時一直有人值班。
13樓:蹁蹁地
是3班2運轉吧,就是每天有2個班次完成24小時的作業,每班工作12小時後休息24小時。這種班制不符合勞動法規定。應該為4班2運轉。
14樓:
工廠都是24小時4班倒,兩班應該就是早晚8點了
15樓:老黃
是一種因公職不可能進入的法制缺失區域
每天工作12小時,兩班倒是什麼意思?
16樓:大琪琪之歌
例如: 白班:8:00-20:00 夜班:20:00-8:00
這週上白班,下週上夜班。(看公司怎樣安排,有的是兩周倒一次或者乙個月等等)
問:十二小時工作制兩班倒違法嗎?
答:1、「做二休二」排班方式不違法。只有在月工作時間超過166小時並且不計算綜合工資的
話,才涉嫌違法。
2、請假必須准假,並且需要按公司的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涉嫌無故缺勤。只要有一
天無故缺勤的,單位即可按制度以曠工處理(或「自動離職」)。
3、情況符合勞動法第39條第二款規定,單位有權與你解除勞動關係。
4、用人單位乙個月內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才算違法。問題是單位沒有超過乙個
月,所以不違法!
問:工作8小時兩班倒是什麼意思?
答:兩倒班就是 你今天從早晨8點上到下午4點,屬於8小時你上完了, 下乙個班從4點接你的班一
直上到晚上12點就算8小時結束,這就是2倒班!
問:兩班倒是什麼意思?
工作人員是兩班,第一班上完換第二班,第二班上完再換第一班,24小時一直有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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