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住院後醫療費誰出

2022-09-30 23:35:04 字數 5517 閱讀 9734

1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交通事故後,可能會有人員**,產生了醫療費怎麼辦?現實中,通常都有受害人先行墊付,待出院後,由駕駛員及保險公司共同負擔。如果協商不成,起訴即可。

2樓:匿名使用者

沒人自願墊付的話就是傷者自己出唄。

3樓:律問問

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受害方自行墊付醫藥費,因為目前還沒有法律規定機動車一方必須墊付醫藥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

也就是說,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先行墊付部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關於責任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分為兩種程式,簡易程式和普通程式。

1、如果是簡易程式,那麼交通事故責任一般是當場下達或者是10個工作日內下達。

2、如果是普通程式,則需要做一系列的檢驗檢測,如血液檢測、車速檢測等,並在最後乙份檢測報告出來後3日內作出最終的事故責任劃分。

所以,一般所需要的時間比較長,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發生交通事故後,傷者住院期間醫療費應該由誰出

4樓:金果

應該由侵權人在雙方責任比例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5樓:北京中聖暉

你好 應該有責任人承擔,現有傷著墊付,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6樓:匿名使用者

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支付

7樓:魔楓戰

一般都是傷者自己先出,出院後找交通事故責任人或保險公司報銷。住院期間也可以找事故責任人協商先拿部分醫療費。

8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處理,按責任分擔費用。

交通肇事之後,患者住院應該由誰先墊付醫藥費?

9樓:

一般情況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墊付醫藥費。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在一些特別情況下,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

首先,墊付前提是發生了三種情形造成受害人人身**:

一是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是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是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其次,墊付金額不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相應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且墊付金額為搶救受傷人員所必須支付的相關醫療費用。

再者,保險公司有權就墊付的搶救費用向致害人追償。

對於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肇事機動車未參加該強制保險或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這幾種情形,則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先行墊付受害人人身**的喪葬費用、救助**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肇事之後,一般情況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墊付醫藥費。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在一些特別情況下,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

首先,墊付前提是發生了三種情形造成受害人人身**:

一是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是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是被保險人故意製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其次,墊付金額不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相應的醫療費用賠償限額,且墊付金額為搶救受傷人員所必須支付的相關醫療費用。

再者,保險公司有權就墊付的搶救費用向致害人追償。

《條例》另外還規定,對於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肇事機動車未參加該強制保險或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這幾種情形,則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先行墊付受害人人身**的喪葬費用、部分或全部搶救費用,救助**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11樓:匿名使用者

到給你爸爸勘查事故現場的交警那裡聯絡。

注意以下問題:

一、態度要溫和(不管責任大小),拿出個經濟困難的樣子去向交警諮詢醫藥費問題;

二、交警放車不一定要經過你方同意,但他放車是在對方交足事故押金的前提下作出,一般沒問題。也就是說車方已把該次事故的基本費用交到了交警隊(包括你爸的住院**費等相關費用)。你可找交警借款墊付住院費。

三、再說現在車輛都有交強險,到交警那裡辦理相關手續就可拿到。

與交警用協商的口氣處理該事,現在不要心急,治病要緊。最後結案時你再看處理的是不是公平,若不公平再做起訴的打算。現在是救人要緊。

最後的處理結果還是要看你爸在該次事故中的責任大小了。責任大自負的費用就相對多,沒責任時對方要全額賠付。

祝你好運

12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看責任是在誰的身上,如果責任還沒有判定下來的話是由保險公司來墊付,如果不墊付的話,可以先諮詢律師,找法院訴訟太慢了.可以找當地新聞**來報道一下,可能效果要好點.

肇事車輛開出來了也不一定算是違法,可以到交警隊看看辦理正規的手續

13樓:

首先要求對方保險公司墊付。超出部分有你墊付。然後到法院起訴對方賠償 看病第一 先不要管錢了 人沒事了 再看如何讓賠償

14樓:好多奶糖

這就看誰的態度強硬還有誰的心軟了,

15樓:律問問

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受害方自行墊付醫藥費,因為目前還沒有法律規定機動車一方必須墊付醫藥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

也就是說,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先行墊付部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關於責任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分為兩種程式,簡易程式和普通程式。

1、如果是簡易程式,那麼交通事故責任一般是當場下達或者是10個工作日內下達。

2、如果是普通程式,則需要做一系列的檢驗檢測,如血液檢測、車速檢測等,並在最後乙份檢測報告出來後3日內作出最終的事故責任劃分。

所以,一般所需要的時間比較長,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發生交通事故,傷者住院期間,醫療費用該由誰支付

16樓:喜歡吃饃饃

法律也沒有明文規定。一般自行墊付

17樓:律問問

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受害方自行墊付醫藥費,因為目前還沒有法律規定機動車一方必須墊付醫藥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

也就是說,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先行墊付部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關於責任認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分為兩種程式,簡易程式和普通程式。

1、如果是簡易程式,那麼交通事故責任一般是當場下達或者是10個工作日內下達。

2、如果是普通程式,則需要做一系列的檢驗檢測,如血液檢測、車速檢測等,並在最後乙份檢測報告出來後3日內作出最終的事故責任劃分。

所以,一般所需要的時間比較長,在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你好,車禍我全責,對方住院醫療費花了九萬,我車全險,三者三十萬加不計免賠,保險公司說醫藥費不全報

由交強險保險公司承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不含港 澳 臺地區 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 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 醫療費用賠償限...

車禍事故雙方同等責任傷者的醫療費由誰墊付

可以不用墊付,等對方到法院起訴你和保險公司後,積極配合保險公司應訴就行,聽你說的既然你有交強險和三責險,就不用擔心,保險公司應該能賠付的。你好 抄 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bai 第七十五條規定 醫療du機構對交通事故zhi中的受傷人員應dao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

出車禍,肇事者不出醫療費怎麼辦,交通事故肇事者不出醫藥費怎麼辦?

車禍肇事者不賠償怎麼辦?交警隊也含糊?還是得找交警隊,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之後就好辦了,對方該賠的得賠,不賠就去法院訟訴 關鍵還是要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希望我的解答能給你朋友提供一定的幫助。交通事故肇事者不出醫藥費怎麼辦?可以先找車主投保的保險公司先行墊付一部分的醫療費,也可以去法院申請醫療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