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何處安鑫
按照法律規定,若在國外一方不能親自回國辦理離婚手續,則不能採取協議離婚的方式辦理離婚手續,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 若需通過訴訟方式則可根據 以下規定在國內一方居住地提起離婚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5、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
2樓:正商觀察者
該問題中的男性當事人可以單方面到法院起訴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同時,女方不回國,不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和審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婚姻到了什麼程度該決定離婚?
3樓:小阿生趣談情感
每個人都嚮往著一段美好的婚姻,乙份真摯的愛
4樓:愛豆雜貨鋪子
什麼樣的婚姻該離婚?聽聽金姐怎麼說,這個比喻太恰當了!
5樓:賣手機的人
乙個家 兩個人 不同的世界
以前真不知道三觀不合是什麼大事 過日子嗎 哪有什麼高大上 不就是柴公尺油鹽 可越來越認識到 三觀體現在雞毛蒜皮上 彼此說的不懂 吵架也吵不明白 所有事情都不在乙個頻道 慢慢學會沉默 不再溝通 慢慢疏遠 心冷 最後轉身離開 或許 分手後的我們更自在
6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到了什麼程度決定離婚。這個事情問題不是那麼好回答啊。
我看了,如果有了孩子,為了孩子盡量不離婚吧,必經不能有爸沒媽。有媽沒爸。地讓孩子生活著。
但是,非要離婚,哪就要看看。事情的發展程度了。
如果你,就是實在實在的不願意回這個家了,一點點戀想沒有就離婚吧。
如果,任何一方有不可改的錯誤問題。就像偷人,賭博,有第三者,家暴等等。原則上的問題。還是都不要在互相傷害了。離婚吧。
大家以後都好好生活吧。
希望幫助你。
7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最終的結局是相伴過一生,因此我認為離婚主要看你對另一半的厭惡程度。如果你對另一半連看一眼都難受,就可以離婚了。人生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為什麼要和乙個自己非常討厭的人生活在一起呢。
如果對方縱然缺點很多,但你可以容忍他,就可以繼續走下去。
8樓:匿名使用者
我嫁的是個媽寶男,又沒本事孩子奶粉我是我自己的錢,每次一吵架,全家出動罵我乙個人,趕我走,而且從來都不會關心我,什麼事都和老婆講公平,受夠了很煎熬,現在終於離了
9樓:晴兲學使
如果我結婚了,我會很珍惜我的婚姻,我會好好的愛我的另一半。但是如果我的愛人喜歡上了別人,他不再愛我了,我會毫不猶豫的選擇離開他,愛情的世界沒有那麼多空間,只是唯一的,我會毫不猶豫的和他分手,開始自己的新生活。
10樓:綠鯉魚以驢
我覺得,最好的婚姻生活是夫唱婦隨或婦唱夫隨。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別因為一時衝動就嚷嚷著離婚,這些都不是乙個為人父為人母該有的態度。現在的離婚率這麼高,和我們太過自我,不願意受一點委屈是有關係的。
結婚後更多的應該是考慮到孩子的感受,而不是我們自己的得失。但有些人非常不幸的是,找了個只為自己考慮的人。
如果倆人以經沒有了共同目標,共同為家努力拼搏的默契,一方只想到吃喝玩樂高消費,嫌棄自己的另一半掙的少等等各種各樣的要求。相信我,離婚後你會過得更加輕鬆,你也會更加努力工作掙錢。
11樓:匿名使用者
在我看來,有孩子不管什麼情況都不能離婚,因為能從兩個陌生人到相戀再到孩子的父母,彼此再內心深處早已扎根,只不過被世俗和生活的瑣碎一點點的瓦解,才會選擇離婚,最根本的問題還是思想境界,沒有共同目標,革命時期的婚姻能為彼此赴死,如今有誰能做到,雖說年代不同,但不是根本問題,還是思想問題
12樓:想你時時刻刻丨
回答: 假如婚姻到了心中沒有了那份當初的「愛」互相不關心對方程度的人……我覺得還是決定離婚的好這樣各自都解除了婚姻的痛苦!但是我是不會決定離婚的為了家裡的孩子和老人什麼事情多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切多回到當初決定要在一起生活幸福快樂的日子裡!
13樓:阿鳳
兩個人從吵吵鬧鬧到一言不發,各自幹各自的,根本不關心對方,甚至話都懶得說,這種時候,就該坐下來好好溝通了,如果連這也做不到,那就到了各走各路,到了離婚的時候了!
14樓:mc郭勇
如果婚姻變成了雙方的厭惡,感情已經破碎的話,我認為應該要離婚了。畢竟勉強在一起是不會幸福的,我們都已經是成年人,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與其在一起繼續傷害彼此,我還不如選擇離婚,然後開展一段新生活,積極面對一切。
1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准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婚姻到什麼程度該離婚?
16樓:myolie喵
婚姻出現以下幾種情況就應該仔細的考慮離婚了:
1、夫妻之間嚴重缺乏溝通
都說溝通是夫妻長久的橋梁,夫妻缺乏基本的溝通也屬於婚姻失敗要的成因之一。絕大多數人認為,但凡婚姻出現問題,只要在初起階段及時跟配偶溝通就好,可以避免矛盾激化到對方最終變成自己的前夫或前妻,因此,在維繫婚姻關係方面雙方都應該懂得退一步才能海闊天空的道理。
2、慣用假話欺騙對方
信任、尊重是人與人之間的基礎,兩人哪怕是朋友,都需要建立起友好親密的關係,友情才能繼續下去,何況是夫妻呢。在目前性封閉逐漸向性開放的社會裡,紅杏出牆無疑是導致婚姻失敗的巨大殺手,是成為離婚最重要的爆破力。
3、分居時間較長
夫妻本是共同體,若一對夫妻分居時間長,兩人共同話題以及夫妻生活就會減少甚至沒有,那麼兩人的關係將越變越冷淡,一直到一方堅持不下去。
4、沒有穩定的物質基礎
乙個人最怕的就是「爛泥扶不上牆」,何況是由2人組成的小家庭呢。我國婚姻一直遵從「男主外,女主內」的原則,男人必須要有擔當,要有足夠穩定的經濟**,才能讓家庭更幸福、更穩固。若乙個男人好吃懶惰沒有上進心,伸手跟女人要錢,那這樣的婚姻完全沒有堅持的必要。
5、暴力成家常便飯
在婚姻生活中,女人都是弱勢的一方,有些男人在外面受了委屈,會將情緒帶回家裡對自己老婆拳打腳踢,或者在精神上折磨自己老婆來解氣。這種婚姻對家暴受害者而言,離婚是乙個複雜又必須的過程,此時最難確保的是在女方提出離婚前的自身安全。建議必要時尋求法律的幫助。
17樓:匿名使用者
下面三種我建議放棄:
一、沒有愛情,婚姻好像一潭死水
在現實生活中,有相當一部分人之所以步入婚姻的殿堂,不是因為愛情,而是因為其他原因,比如到了適婚年齡、父母催促、忍受不了眾人一樣的目光、為了盡快走出情感創傷……於是隨便找乙個人和自己結婚,這種婚姻雖然可以長久,但是時間久了,就會爆發激烈的矛盾。兩人的爭吵越來越多,彼此不懂得包容和體諒,一味的指責與謾罵,直至婚姻變成一潭死水。如果夫妻雙方對彼此都沒有興趣,感情基礎太差,那麼就不要讓自己忍受這份痛苦,可以考慮離婚。
所以我想告訴那些還沒有結婚的女人,不管多晚,一定要嫁給愛情。
二、有家暴或是有虐待傾向
絕大多數以離婚為結局的婚姻,大多存在著家庭暴力問題。這種婚姻對家暴受害者而言,離婚是乙個更複雜又必須的心理過程。而最能確保的是在女方提出分居或離婚之前,確保自身安全是很難周全的問題。
三、為些芝麻小事頻繁爭吵
絕大多數的離婚者反省,爭吵不斷是導致婚姻破裂並且與前任分道揚鑣的主要原因。情感專家表示,毫無結果的頻繁爭吵只能給夫妻關係造成巨大傷害。無休止爭吵的一大主要原因是夫妻之間缺少相互理解、相互欣賞或換位思考。
一旦一方開始客觀地看待和理解愛人的不同觀點,夫妻衝突就會降溫,問題往往更容易解決。
但是作為過來人,我還是建議你慎重考慮離婚,莫被衝動沖昏了頭腦,離婚對女人來說代價比男人大,我建議你離婚前多尋找婚姻指導,能挽回盡量挽回,國外就有很多成熟的理論可以參考,例如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的《奧克婚姻質量評估》,他認為婚姻的質量是以下十乙個方面的契合結果,婚姻的問題可以拆分為「解決衝突的方式、財務管理、婚姻期望、性生活、性格相容性、分享與溝通、休閒活動、親友關係、角色平等性、宗教信仰、子女教育」各個因素的問題,其中乙個因素發生問題都可以導致婚姻破裂,面前的難題究竟應該從何入手?怎麼入手?哪些方面是可以迅速提公升並挽回婚姻的,他都會給你答案。
女方嫁到男方,如果女方的戶口不遷到男方家,是不是以後生孩子男
不是的。孩子出生後可以隨父上戶口,也可以隨母上戶口,這個選擇權是屬於你們的。與你們的戶口在不在一起沒有關係。我們要相信,戶籍制度在全國都是一樣的,至於說到新疆等少數民民族地區,國家只有優惠照顧的政策,沒有有別於內地的其它政策的。你完全可以放心。新生兒可以申請在男方或女方的戶籍上落戶,如果是在男方戶口...
如果擺酒席不聯婚,男方擺酒那邊,女方我的父母要出席的嗎
當然都要出席.其實領了證不就是結婚了,擺酒席只是傳統的做法,就像中秋吃月餅,端午吃粽子。一樣的,不能說不吃月餅就不是過中秋。如果不聯婚的話,肯定是要出席的。旅遊結婚其實只是一種形式,就如同擺酒席一樣的。真正算結婚的就是領了結婚證。風俗不同,不過沒必要把錢全給飯店,只要兩個人高興就好 如果擺酒席不聯婚...
結婚女方不陪送
哎怎麼說呢?感情不深是一回事,你想要女方陪嫁多少一輛車嗎?只不過女方多多少少還是陪點家具比較好 老兄啊,我也碰到這種事了 快結婚了?媳婦家什麼也不陪送!正常嗎?現在結婚,女方都陪送什麼!5 不知道你是 的,我們這稼女,一定要陪嫁的,要不然女兒去到男方家會不好看,沒地位。陪嫁一般都有洗衣機。冰箱,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