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bd小葵
畢業之後為了生活,放棄了嬌氣變得獨立。沒有哪個老闆會喜歡乙個事兒多又嬌氣的小姐。在工作環境中必須從內到外都散發一種獨立 乾淨利落的氣息,放棄了放縱變得嚴格要求自己,休息日不再睡覺逛街到處野。
2樓:辰星
生存和生活不一樣,為了更好的生存下去,我放棄了身體健康問題,放棄了家裡的舒適,放棄了夢想,用生命中最青蔥的歲月去謀取生存。
3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一名職高高考生,也許許多人認為職高嘛,混混日子,但並不是啊!我乙個職高生也很累,全省四千多考大學,但是能上本科的最多五六百多,自認為挺殘酷的。但是,我想考大學啊。
我拼了命讀書,為此我放棄了很多,不如課餘休息的時間,比如朋友,比如社交,所以啊,我真的感覺自己的格格不入。但也是我該得的,畢竟我選擇了未來,那麼我的當下就會不如意,也許未來也會不如意。成績還不錯,可是,我還很難過,難過那些被我所放棄的人與喜好。
人想要得到什麼就必須放棄相應的事物。
4樓:沉夜孤星
每乙個人的生命裡,都有著這樣乙個男孩子,女孩子,她或他都不屬於愛情,也不是自己的男女朋友,可是,在離自己最近的距離內,一定會有他的位置。有時,愛也是種傷害,殘忍的人,選擇傷害別人,善良的人,選擇傷害自己。還不如放棄。
從此悲傷逆流成河。
5樓:仇丹翠
九十年代初期,出國熱,特別是農村出來的想幹一番事業的但又沒機會在城市容身,就想著法子去國外發展。記得二個孩子剛二三歲,我就向親戚朋友東拼西湊,借夠了路費,扔下了二個孩子給父母帶,夫妻都出國了。為了多賺點錢以後生活好一些,我放棄了孩子最美好的成長階段。
6樓:bd小葵
出國後找到了乙份工作,每天起早摸黑,什麼苦都吃過。那時往國內打**很貴,都不捨的打,買了幾分鐘的卡說完就沒了。跟孩子說話時,記得他們在**裡叫我阿姨,因為他們早就忘了媽媽的模樣。
為了生存,骨肉分開。每天心裡想的都是孩子的模樣。得到的,怎麼都比不過放棄的愛和依賴!
7樓:熙熙
曾經為了生存和生活被迫割捨和放棄了寫作。我常常為此痛苦而不安。這畢竟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像一股噴泉被一塊大石給壓住了。不過終於在生活中覺醒,拿起筆的那種暢快的感覺來了。
8樓:裝
曾經背景離鄉到城市裡去當建築工人,那段日子會讓人終生難忘。放棄在家裡父母照顧自己溫暖舒適的優越條件,跟隨四鄰五村的大哥大姐,去到幾百里外的城市打工。在那段日子裡,深切體會到離家在外的苦楚,為生活奔波的辛苦加上遠離父母的陪伴,讓二十歲剛出頭的自己倍感難熬。
我要不要放棄現在的工作呢?你會放棄現在的工作嗎?
老師這個職業可不是容易當的,尤其是班主任。既然不開心那就不要繼續了,因為老是不開心的工作肯定沒什麼熱情啦,那樣對自己 對學生都不是好事。所以不合適就應該離開。感情的事,也是最麻煩的事。雖然說錢買不來幸福,可沒有錢也很難幸福,你想啊。如果兩個人天天為了柴公尺油鹽苦惱能有多少快樂,沒有快樂何來的幸福可言...
我不知道曾經放棄了你,是否有讓你的現在更加難受,就像我為了那個他一樣,也許你比我更痛苦一點吧,我想
忘記?你嗎?不可能,別找什麼方法也別自欺欺人了,提這個問題本身說明你重情重義,你不可能像有些人那樣沒有靈魂的瀟灑,所以你根本忘不掉,不僅僅忘不掉,ta的生活狀態可能還會長時期的影響你的心情,這一切都源自你曾經的付出,源自你感情的投入,要想忘掉除非你的靈魂可以切割,所以還是別想忘不忘了,你的重情重義決...
喜歡你這麼久,現在想放棄了,我的選擇是對的還是錯的
喜歡了對方這麼久 終於放棄了 當然是對的 如果對方不喜歡你 你早就應該放棄了哦 對於一個男人來說,看到一個女孩10天左右就強烈的要娶她,這才是對的。僅僅是喜歡 那個叫好感,就算你們交往3年,也不會有結果的。對於女孩來說,喜歡一個男孩 你知道你們結婚50年後,他還會寵溺你麼?如果說是不喜歡那就趕緊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