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侯哥
我前段時間做了乙個公告離婚的案子,這樣的情況,女方要是不出庭的話,一般需要8個月左右,離婚判決書才能生效。因為這期間法院要公告兩次。
2樓:
如果起訴狀可以送到女方手裡,就很快;如果找不到她人,法院就要發公告,公告期一般是6個月....
如果案件是簡易程式的話應該是三個月左右,如果是普通程式大概六個月左右...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如果找不到對方的話時間可就很難說來了。因為涉及到公告的問題
4樓:法律與公正
此類案件法院一般都會當庭宣判。具體看法院安排何日**。
離婚案件 **後多長時間後會宣判
5樓:華律網
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訴訟案件**後幾天判決,就離婚訴訟案件來講,法院是否判決離婚不是根據**次數確定的,通常情況下一宗訴訟案件的乙個審理程式法院只**一次,當然也存在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需要第二次**的情況。但是否判決離婚法院會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為原則。在實踐中,什麼時候下判決,應該根據法院是否當庭審判來決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同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因此,法院的判決書會在審結期限之前下發。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6樓:四哥有法說
法律上沒有規定從**到判決的具體時限,但對整個審理過程規定了明確的時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審期限。
法律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如果法院適用的是簡易程式,則會在立案後3個月內就審理完畢;如果法院適用的是普通程式,則會在立案後6個月內審理完畢;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進行批准。
8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籤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
9樓:深圳張勇律師
1,要乙個月左右會宣判
離婚從起訴到一審判決要多長時間?
10樓:華律網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複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乙個判決的結果。
拿到判決結果後,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後,在三個月內審結。
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麼在十五天上訴期過後,該份判決書即生效。簡單說,如果僅有一審程式,用簡易程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
普通程式審理最遲六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式,則再一審程式中再加上三個月。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民訴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11樓:劉大來律師
立案到**,一般乙個月左右。一審判決一般三個月左右。
12樓:匿名使用者
起訴後六個月內**正常,一般大約二個月左右**,第一次**大多不判離,判決後六個月再起訴基本都判離。有事加我我就是前幾天**的!
13樓:深圳郭傳柏律師
簡易程式三個月,普通程式六個月。如果法院案子多,在快到期的時候你可以催著點。
14樓:法源厚德
針對你提出的問題,本律師做如下解答:
一審訴訟審理期限一般是六個月。但實踐中一般三四個月就結案了。
15樓:來電顯示
簡易程式3個月審結、普通程式6個月審結。
16樓:上海笙銘律師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3、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和第一百六十一條
17樓:白尊者e宋白
其次起訴期間。怎樣保全財產?
從起訴離婚到判決離婚需要多久時間?
18樓:華律網
根據民訴法規定,一審簡易程式應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畢,普通程式應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畢。一般來說,離婚糾紛都不是很複雜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簡易程式審理。三個月內應該是會有乙個判決的結果。
拿到判決結果後,判決還沒有生效。這時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沒有人向作出判決的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一方不服判決內容,在接到判決書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會從接受案件後,在三個月內審結。
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即生效。如果雙方對判決結果沒有不滿意的,沒有人提起上訴,那麼在十五天上訴期過後,該份判決書即生效。簡單說,如果僅有一審程式,用簡易程式審理最遲三個月加十五天。
普通程式審理最遲六個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審程式,則再一審程式中再加上三個月。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民訴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19樓:墨汁諾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為普通程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20樓:
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乙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准離婚的情況下,那麼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後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准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擴充套件資料:
起訴離婚的程式包括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第三階段:**審理階段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離婚訴訟結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決,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書生效。對生效的離婚判決(調解)不服的,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能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關於離婚判決的
網上搜尋 法院對離婚案件的內部判決標準 應該對你有幫助的,去看一下吧。裡面主要內容有 一 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否准予離婚的標準二 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 三 離婚後子女撫養及撫養費的給付問題 四 離婚後對子女的探視權問題 五 離婚時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 六 離婚時債務的清償問題 七 離婚時的過...
離婚判決書有哪些內容,法院離婚判決書是什麼樣的
離婚判決書的內容如下 1 原告及被告的基本資訊 2 人資訊 3 訴訟案件的基本情況 4 婚姻狀態 5 法律依據 6 判決結果以及需要說明的相關事項等。判決書,法律術語一般是指,法院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種應用寫作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 刑事判決書 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離婚判決...
判決離婚後房產怎麼辦,判決離婚後房產怎麼辦?
為了儘快結束一段不愉快的婚姻,很多人通過暫時放棄撫養權或者回避分割財產的方式來達到離婚的目的。當離婚已成事實後,一方再次提起訴訟要求分割房子,另一方則提出 一事不再理 的原則,主張不得再分割房屋。那麼到底婚姻期間的房子離婚後還能再分嗎?1 協議離婚後,對不執行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約定的,可以到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