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偷東西,賣給我,承擔什麼責任

2022-05-16 05:35:03 字數 4200 閱讀 5881

1樓:張珂律師

買別人偷來的東西,如果知情並且**較低,會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為自用而實施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行為的,應綜合考慮涉案財物價值、退贓退賠等情節,酌情從寬處罰。

法律分析買別人偷來的東西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行為人為自用而實施掩飾、隱瞞行為的,在本質上是構成犯罪。一般客體來說,其犯罪客體為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主觀要求必須是一種明知,對於本罪的明知有兩個方面必須注意,一是明知的內容。

應該是明知該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為人知道該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時,就應當認定其主觀上是明知,而不要求行為人必須明知該物品是什麼具體的犯罪所得,是如何所得,該物品具體是什麼物品,有何價值等。二是明知的程度。本罪客觀方面包括「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

窩藏,是指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處所,有隱匿、保管的主觀故意。轉移,是指將犯罪分子搬動、運輸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窩藏和轉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達到足以影響司法機關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繳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動的程度,如在乙個房間內的轉移贓物行為不能構成本罪的客觀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條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2樓:

如果那個偷東西的被抓,說的是你叫他去偷的,那就是同罪,同夥,如果以上都不是,那也是消髒罪,小偷賣給你的東西,是否達到法律的入罪條例,五百以上就要罰款扣留了,也要比例那些髒物,是國家的,公共場所的,通訊的,還是個人財產的,也要退髒,

3樓:於金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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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您好,我是平台合作律師,已經收到了您的問題,很高興為您服務。

如果你知道是贓物的話,是犯罪的

明知財物是屬於違法犯罪所得而進行收贓的,是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如果收贓行為不構成犯罪的,可以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而不是給予治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一)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損毀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的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三)明知是贓物而窩藏、轉移或者代為銷售的四)被依法執行管制、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在緩刑、暫予監外執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

更多2條

4樓:lmoc雙魚

明知對方賣的是贓物,你還是買下的話,你要承擔責任。

否則的話只是普通的買賣關係,應當沒事。

我不是律師,僅供您參考。

有人偷東西再賣給別人,買的人要負法律責任嗎?

5樓:李旻律師

一、為自用而收購贓物不以犯罪論處,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1)行為人購買贓物的目的是「自用」,主要是出於生活中使用的目的而購買,如購買自行車、電單車等用來自己出行,購買高壓鍋用來做飯等等。一般情況下,購買生產資料如機器裝置等用於生產經營的,不能認定為自用,自用的範圍應嚴格掌握在生活用品範圍內。

(2)所購買贓物的價值,剛達到《解釋》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3000元至1萬元的數額。「剛達到」,不能機械地理解為正好達到,而是超過不多。如某省制定的標準是3000元,那麼,3000至4000元一般都可以理解為剛達到,但如果數額超過50%以上,即在4500元以上,一般不能認定為「剛達到」。

(3)行為人認罪、悔罪並且退贓、退賠的。

二、為自用而實施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行為的,應綜合考慮涉案財物價值、退贓退賠等情節,酌情從寬處罰

行為人出於自己使用的目的而實施轉移、收購等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行為的如何定罪處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行為人為自用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財物價值剛達到本解釋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標準,認罪、悔罪並退贓、退賠的,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在《解釋》出台前,沒有司法解釋涉及該問題,司法實踐中也很少對行為人是自用還是轉售牟利等進行區別量刑。

《解釋》之所以對「自用」的情形專門作出規定,主要是基於刑法謙抑性原則並根據這類行為人主觀惡性小的特點而制定的。司法實踐中實施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為人基本分為三種:第一種是職業收贓者,轉賣牟利的;第二種是為了幫助上游犯罪分子逃避司法機關追訴的人;第三種則是貪圖便宜、自己使用的人。

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主要打擊的物件是職業收贓者,正是由於職業收贓者長期、穩定的掩飾、隱瞞行為,使得上游犯罪分子在實施盜竊、搶劫、搶奪等犯罪時無所顧忌,進而極大地妨礙了司法機關對上游犯罪的追訴,而對於收贓自用的行為人,雖然客觀上也幫助犯罪分子逃避司法機關追訴,但其主觀惡性比職業收贓者小得多,司法實踐中不乏一些行為人僅收購一輛電動自行車或者家用電器自己使用,價值剛剛達到3000元,沒有必要一律作為犯罪處理。《解釋》對「自用」作出出罪和從寬處理的規定就是要體現對此類犯罪處罰時「輕其輕、重其重」的原則。

在司法實踐中適用《解釋》的上述規定應當注意兩點:

一是行為人為自用而實施掩飾、隱瞞行為的,在本質上是構成犯罪的,但因犯罪情節較輕、行為人主觀惡性較小,事後恢復性措施到位,而不作犯罪處理或者雖然追究刑事責任但酌情從寬處理。這與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是有本質區別的。在不作犯罪處理的情況下,需要適用《刑法》第十三條的「但書」部分的規定,即「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而不能僅適用《解釋》第二條第二款。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明知是別人偷的東西,還購買就是掩飾非法所得罪

如果不知道是贓物,按照市場價所購,屬於善意取得,不承擔責任

如果明顯低於市場價,還購買,還是購買贓物

別人賣給我來路不明的貨,我**後才知道,承擔法律責任嗎?

7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你賣的是什麼了,違禁品肯定是要承擔責任的。如果普通買賣行為中購買到他人偷竊之類的物品,但是你確實不知情的,無需承擔法律責任。

8樓:汪雲彪

如果是違禁品,如果是明知是贓物而收購的,就要承擔刑事責任。不是以上兩項的話,你就說什麼也不知道就說了,沒有證據是不能定罪的。

9樓:匿名使用者

若買賣**是市場正常價位,則當權利人主張物權時,你是需要退給別人的,但可以要求權利人支付你所支付的價款。

若買賣**明顯低於市場價位,則無權要求權利人支付你所支付的價款。

以上兩種情況時針對民事責任而言;

無論什麼情況,不存在刑事責任。

別人偷東西來送給我,我不知道是偷的收了,然後那個人被抓了。說東西是送給了我,那我會不會有什麼責任? 5

10樓:正氣長春

如果你明知或者應當知道該物品是別人偷來的你還收購,你的行為就涉嫌收專購贓物

屬,依法要承擔治安行政責任,構成犯罪,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你不知道或者該物品不明確低於市場**,你予以收購,不構成違法,你不用承擔責任,但須退還受害人物品。

11樓:請教教主

不會有什麼責任,你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取的。最多是要你前去協助調查,了解清楚事情了,就沒事了。當然,你所收的東西肯定要上繳。

12樓:停夜整頓

你沒有責任,不用找人。如果你的訊息確實,帶著東西去公安機關歸還,東西還了對你朋友也有好處的。

乙個朋友從公司偷東西出來賣給我,被老闆發現後開除他了,我要負責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是有責任的,是違法行為

14樓:敬詩杉

你屬於收贓、對方不追究就沒事

15樓:紅橋三岔河口

你是否明知他盜竊,明知盜竊你收髒那是犯罪。

16樓:佛海心經

你出了錢的,需要什麼負什麼責?

17樓:藍瓶酸酸乳

你應該說不知道這是偷的。否則有問題

18樓:

買的時候知道是偷的嗎?如果不知道,應該不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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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安和商場都沒有這個權力 2.如果沒有證據,和超市的保安是不能搜身的,更無權認定顧客有偷竊行為。保安和商bai場都沒有這個權力!du!如果遇上這種zhi問題最方便的 dao解決方法是報警。專 嚥不下這口氣就去屬告他們,簡單的辦法是告個人,基本上不用 他就向你道歉了。如果想要精神損失費就告集體,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