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而言,對於合同約定勞動者一方不得隨意辭職,勞動單位應當有相應的配套優厚待遇。如為勞動者提供了高額培訓,則需要勞動者答應相應的服務期,否則要賠償勞動單位為此支付的培訓費用以及其他相關損失。
不清楚你合同中有無類似的培訓條款,並且勞動單位是否履行了該培訓義務等。
如果你確實想要離職,又處在試用期,離職有充分的理由,且不損害學校的利益。在向學校提交書面辭呈(可以考慮郵寄方式送達,有簽收記錄),同時向勞動仲裁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確認勞動關係解除,並且要求學校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有疑問請追問。
2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內也可以辭職,一般是提前三天向單位提出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試用期你提前3天遞交辭職申請就可,你有權辭職。至於違約金法律責任啥的你不用支付,也不必承擔。
3樓:海警
1、合同上說".....,現在你不是還沒有簽訂合同嗎?
2、你現在是試用期階段,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工單位即可;
3、試用期就是試用,勞動者發現自己不適應這個工作的,可以辭職;
4、單位不給試用期工資的,可以去當地的勞動仲裁要求仲裁。
4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內隨時可以告知老闆,馬上走人不違約的,老闆應當支付相應的工資!
但是,學校和一般公司不太一樣,因為每年只有2個學期,在學期的中途突然辭職(儘管提前1個月書面告知老闆),會給學校帶來很大的麻煩的,直接受影響的還有許多學生,~!
因此,建議慎重考慮,再和老闆協商,本學期結束後辭職為好的!
5樓:忘川律師
對於惡意與否需要培訓學校證明,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應聘者可以提前三天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三天後便可以離職了,正常上班期間的工資照付,如果不付你還可以走法律程式呢
6樓:
試用期有限,想走需當機立斷,過了試用期更麻煩
先遞交辭職報告,留下證據,比如用手機偷錄段交辭呈以及老闆談話過程,如不發工資可以向勞動部門提出仲裁
最後給你乙個最壞的建議:即使最後打輸了,你提前走乙個月就少損失乙個月工資,按說應該不會失敗,除非碰上老賴,死活就是不給你工資.不過找工作實際上就是找老闆,在這樣的老闆手下幹三年?
折磨死了~!
7樓:吾本空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37條,試用期可以辭職,但是要提前三天通知,最好書面通知一下,可以採用快遞的方式,快遞單上寫明是辭職信,免得用人單位耍賴。
8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付違約金。
9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是您的權利,您應當提前30日書面申請,時間到後即可走人,注意交接。不存在違約的問題,且工資應當據實結算。
縱橫法律網-四川綏定律師事務所-劉江律師
10樓:2012想看海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是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
個月。在試用期內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書面通知,比較正式。先跟老闆協商,**錄音,儲存證據,如果不讓走,不給工資,可以勞動仲裁,索要工資。
11樓:豐粵
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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