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厚正初
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同居而已,不可以被認定為事實婚姻的。
事實婚姻:94年2月1日以前未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可以被認定為事實婚姻。94年2月1日以後的,就一概不能認定了!
女方的賠償要求受保護,同居期間也是有共同財產存在的!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可以被認定為共同財產。另外有孩子,離婚後,不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除非達成可以不支付的協議。
雙方哎,同居,永遠是女方受害。
2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說,你們沒有結婚登記證,這個就無法受到法律保護,確切的說你還不算是她的合法妻子,他有權在跟別人登記結婚。但是你們有了孩子,法律有規定,未婚的生下的孩子,孩子跟婚生子女是同等待遇的。如果法院把孩子判給男方撫養,那你就要每月支付給孩子撫養費直到孩子成年。
至於你說的要男方索賠50萬,這個我不清楚,建議你找專業的律師諮詢清楚。
3樓:hzhwinfrom控制項庫
可以趕走,沒證法律現在還沒有規定,所以不賠…你還真行,竟然還要撫養費!
4樓:匿名使用者
可惡的男人,賠少了,女人的青春是無價的,50萬太少了,還有乙個孩子。
5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沒有保護 因為沒有結婚證
但小孩是事實
你分手的話得賠償
6樓:梨花雪緣留影
玩過家家玩大了吧,這下~~~吼吼
7樓:減點好
肯定有法律保護了 事實婚姻 可能就是分財產
8樓:
沒有登記,不受法律保護了,更別說50w了..md這種男人真想狠狠扇他 扇他都不解恨
房屋抵押未登記,抵押有效嗎,房屋設立抵押卻未登記,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只是簽訂了抵押合同,但是沒有辦理抵押登記的話,在房管局的系統上是查不到抵押資訊的。也就是說如果沒有辦理抵押,產權證還在產權人手上,那麼產權人是可以在將房屋買賣或者辦理抵押貸款,但是並不是說沒有辦理抵押就沒有效用,畢竟簽訂了抵押合同,如果沒有履行義務的話借款人可以追究貸款人的違約責任。房屋設立抵押...
未登記結婚,現要離婚,婚前男方買的房屋到現在還沒拿到房產證,女方能要求分割嗎
我們國家現行婚姻法不承認事實婚姻,因此,現在未領取結婚證的男女雙方沒有婚姻關係。既然不存在婚姻關係,也就不存在婚前和婚後的問題。男方買的房屋屬於男方,不存在 離婚 分割的問題。即使雙方有共有的財產,也按照一般的共有財產處理,而不能作為夫妻共有財產處理。該房屋女方不能要求分割。未登記結婚,怎麼離婚啊,...
在網咖上網因為未帶身份證或者未登記而被警察帶走,做筆錄手印才被放回 請問會不會留下案底
樓上的盡亂說 治安處罰的都不算案底 案底是指收到過刑事處罰的才算是案底 你這種僅僅是做個筆錄,沒有任何出發 不算案底而且即便受到治安處罰也不算是前科 只是違法行為不是犯罪就沒有前科 你要開證明的檔案也可以說明問題啊 無刑事犯罪證明 專指犯罪 做筆錄,按手印,你是犯了事才會有的程式。當然是案底了。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