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同居數年,共同育有孩子,未辦理結婚手續,是否可以領取結婚證,如果要分手該怎樣保證自身權益

2022-03-22 01:15:02 字數 3785 閱讀 8330

1樓:牧星文

你們這樣的情況,已經屬於事實婚姻,可以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如果分手要保證自身權益,可以適用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2樓:秦皇島樂創科技

到了國家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是可以領取結婚證的,就算分手,你們也是可以享受婚姻法待遇的。

雙方同居數年,並共同育有兩個孩子,未辦理結婚手續是否可以領取結婚證,

3樓:民生為本

現在想領取結婚證當然可以,但還得雙方自願,未領取結婚證,不受法律的保護,只能好說好商量!

4樓:待著別動

到了法定年齡可以領結婚證的

雙方同居數年,共同育有二子,是否可以領取結婚證,如果分手該如何保證自身權益

5樓:老夫喜作黃昏賦

當然可以領結婚證。同時可以訂立乙份婚前協議,將雙方利益分清。

6樓:玄逸無咎

當然可以領結婚證啊,只要雙方符合法律規定,都可以領證的。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的必備條件有以下三個:

1、結婚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5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的具體體現,是結婚必備的首要條件。

2、必須達到法定婚齡。

婚姻法第6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3、不得於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得於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根據我國婚姻法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只要符合以上條件就可以領證結婚。

如果不領證,在法律層面沒有任何保障。自2023年2月1日以後,《婚姻法》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也就是說,我國現在已經沒有事實婚姻,除非重婚罪,否則不領證就不視為夫妻。

兩人沒有領結婚證,在一起同居生活了8年。並育有兩個孩子,可現在感情破裂,想分手,請問這須要去法院或

7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沒有領結婚證,就沒有受法律的約束,你們談判一下,分手就就可以了。主要是孩子的撫養問題,雙方都有責任,應該詳細協商,妥善解決好。

8樓:豌豆

樓主沒有的結婚證何來要辦什麼離婚證!你們沒拿證法律是不受保護的,既然都有兩個孩子幹嘛不拿證!疑問?

你們要分手孩子還是一人乙個的好!自己雙方協調好,如果只是一點小事,還是不要分手,孩子都有了,分開對孩子不好,去民政局幾個結婚證

9樓:匿名使用者

親、私了吧、鬧大了男士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10樓:手機使用者

應該不要吧!因為國家還沒認同你們是夫妻。你們孩子也沒上戶口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 沒有結婚就不需要離婚 你是男方還是女方?

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手續,有兩個孩子,女方提出分手,請問,孩子應該歸誰?

12樓:匿名使用者

兩人協商定。協商不通,居委會、民政局調解。調解無效,起訴,法院判。

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待遇。一般一人乙個。如其中一人不適於帶孩子,可由另一人帶兩個,前者給孩子撫養費。以利於孩子成長教育為原則。

13樓:匿名使用者

每人養乙個,不管已婚還是非法同居,父子,母子的關係是永遠改變不了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上法庭才知道。一般是根據個人的經濟能力來判的。

15樓:琴玉韻

每人養乙個,最小的那個通常由母親撫養。

在一起同居兩年多現在生有一女兒,沒有領結婚證,怎麼離婚,因雙方感情不和過不下去,離婚手續怎麼寫?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既然沒有結婚那麼就不需要辦理離婚手續。分手的話如果有財產糾紛或子女撫養糾紛,協商不成,可以起訴。

沒辦理結婚證同居多年,育有兒女,如今感情**,無法再繼續生下去,該如何離婚, 30

17樓:du芹乖乖

你們沒有結婚,法律屬於同居關係,不受到法律保護,做協議分手,和孩子撫養權和撫養費交接就可以了----

現在已經沒有事實婚姻的說法了---

18樓:蟈蟈兒

沒結婚怎麼離婚呀?所謂沒有因哪有果。

我覺得你們只要協商一下,孩子及財產怎麼分配就可以直接分手了。

如果你對你們協商的結果不滿意,那麼就到收集一些你們在一起這麼多年的證據,以事實婚姻關係到法庭判處你們為事實婚姻,等同於結婚。然後再根據法院判處的結果同他對等的分割財產,以及孩子的撫養權。

19樓:自動充值歡迎你

這又不用辦離婚手續之類的,你們雙方協商就好了,協商你們的兒女以及財產,前者歸誰扶養以及後者如何分配。雙方同意就ok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離婚!只需要解決好子女的撫養問題就可以了!

21樓:黯然放開

不用什麼手續, 看你倆是不是善良的人了,可以財產平分,如果鬧到官司上就屬於非法同居非法生育了

22樓:霍科明

如果財產和子女撫養沒有爭議,直接分開就行了,法院不受理單純要求解除同居關係的案件:雙方協商,寫解除同居關係的協議

如果財產和子女撫養有爭議,有兩種方法,乙個是補領結婚證,按照離婚程式處理,二是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財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規定,解除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該處的「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婚姻存續期間所獲財產的夫妻共同財產沒有本質區別,也就是說,同居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房產,不管雙方的出資多少,雙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雙方終止同居關係時原則上應均等分割; 子女撫養《婚姻法》相關規定處理

23樓:亂碼

法律並未承認結婚,從這方面講你仍是未婚,協議分手就可以了。

24樓:鐘豆豆布衣

有孩子是屬於事實婚姻的,在法律上你們是合法夫妻,而且如今感情破裂的話法律也會按照你們是合法夫妻的標準來判決。無法協商調解的情況下,你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請發個律師信給你的另一半唄,之後的事情就是法院來做咯

25樓:匿名使用者

無證同居 多年 法律承認夫妻關係 但這種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不牽扯離婚

2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就不用離婚,你們自己協商好孩子的撫養問題直接分手就行了,如果協商不好就只能法庭見了,這種事一般法院都會同情女方的...望採納,謝謝

27樓:

具體要看你們是什麼時候同居的,(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如在94年以後同居,你們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和約束的,也無需辦理離婚手續,如是94年以前同居的,則被認定為事實婚姻,需往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育有兒女的,94年後屬非婚生子女,男女雙方均屬於監護人,判定問題需往相關部門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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