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這也是一種失信行為。因為如果說籠統來說,失信行為有輕也有重。如果他答應了,可以在什麼時間點?
見面,然後又沒有見你那麼就是他私信了,他違背了他自己的說出的話。這種女人也就不要來往了,有的時候小事就可以看得出乙個人。
2樓:
這種事情很難講清楚,遇上了就認倒霉吧,不要自己吃了虧,在搞的自己心情不好,吃一塹長一智,以後睜大眼睛看人,不要在吃虧了。
3樓:十萬個為什
可能是他比較後悔吧,也許他有更好的人選,所以他就選擇了他的另外一半,人的終生是由自己的選擇的。
4樓:彩虹色的土
這不是一種毀約行為啊!相親本來就是不確定的結果,沒有誰可以保證一定能從相親到結婚的。所以沒辦法的啊!合適不合適都在相處以後才知道
5樓:糖豆森小公舉
我覺得她這應該是吊著你,差不多把你當備胎,這種行為說是失信那也太嚴重,她這應該是典型的騎驢找馬,但你後面說什麼女人的話語權下滑,公信力幾乎為零,這是以偏概全的,乙個人不能代表我們一群人。
6樓:找尋夢的點滴
算是毀約行為,對方可能是有了目標,所以不必糾結了,好好繼續你的相親節目
7樓:遊韌有餘非尋常
當然算一種失信行為。一年之後了她居然毀約了。說明了從某種形式上講。
你就是乙個備胎。剛剛認識你的時候。覺得你的條件挺不錯,其實暗地裡沒閒著。
一直在物色。看見比你好的了,就把你給拋棄了。這種女人只能玩一玩。
就把它給拋棄,當個一次性用品。
8樓:hh旭
如果是男方給的禮金,那麼你要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就給他們打官司吧,但是就算是男方毀約,也沒結婚呀,那幾萬塊錢人家也有權利要回去呀,那就看法院怎麼判了,沒準會判你們返還呢(我只是猜測呀,我在法律這方面不太懂)。你又想不對你姐姐造成壞的影響,又想不動手,很難辦。
所以,我建議你問問專業律師,看看官司能打贏的機率有多少,如果確定官司能打贏,那就不還他們了,用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律師說很難打贏官司,你們還是還了吧,畢竟這幾萬塊錢禮金不是小數目,狗急了跳牆,他們要是真不管不顧了,對你姐姐也沒好處!
9樓:開心快樂每一天一次
發生了利益關係就算吧,如果你啥都沒給,應該不算
10樓:時憐南
不算,不合適,長痛不如短痛
11樓:洋才藝
那你得說是什麼短約要是那你不說的話?我們哪麼能知道?
12樓:植宇文
只要沒有協議或是結婚,在法律層面上就不算
13樓:雪棋雲
這個就是毀約了,私信是說不遵守該有的要素,比如時間,地點,人物不確定或者說兌現不了毀約就是徹底的沒有機會料理約定好了的事,在這個事件中中介媒婆把客戶拉黑宗旨服務就是毀約,如果是之前約定好的繼續服務而不退錢,拉黑就是毀約加詐騙。
失信和毀約的區別? 5
14樓:流浪小歌
這個就是毀約了,失信是說不遵守該有的要素,比如時間地點人物不確定或者兌現不了。毀約就是徹底的沒有機會料理約定好的事情。在這個事件中,中介媒婆把客戶拉黑終止服務就是毀約,如果是之前約定好繼續服務而不退錢就拉黑又是毀約加詐騙了
說說相親女孩的事,希望聽聽大家的意見 50
交往乙個星期覺得不合適,相親男說話不算話,他在給我發資訊我沒回覆他,是不是我太不懂禮貌了
15樓:乙隻公尺老鼠阿
你就要和對方說明,你的想法,告訴他你的意思說清楚了之後他就再也不會來打擾你了,你這樣不理解的話,對方會覺得你很沒有禮貌,沒有素質的你最好還是人乙個好的印象吧,這樣,對雙方都會好一些。
16樓:扎龍蟈蟈
既然他有顏說話不算話,那麼你就應該果斷的拒絕,以免他無牽掛的糾纏。
這也不能說什麼禮貌不禮貌的,兩個人合適就在一起,不合適就不在一起。
17樓:匿名使用者
懂禮貌,什麼叫懂禮貌,繼續拖著,繼續搞繼續玩,這叫一種禮貌,我覺得懂禮貌的標準肯定是在於自己,在尊重他人的情況下再說了,既然這個男的都不尊重你,你為什麼要尊重他呀?別人不尊重我為什麼尊重他呀?我有這麼大度嗎?
沒有?再說了兩個人不合適,乙個人提分手就行的啦,而且你們倆是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分手只需要乙個人就解決了,對不對?這種事情哎呀,早就走上了,早說早好了車子對誰都不好,畢竟你們倆都是相親了,老大不小了,你肯定還有時間再找下一任呢,何必糾結這兩個人不合適的情況下嗎?
18樓:柳國華
覺得不合適就分開,合適的在等著你!婚姻關係一人一生分幸福,一定要慎重考慮!他失信,你可以用簡訊告訴他,我們不合適,好聚好散!願你幸福!
19樓:十響一咕咚
覺得不合適就和他說清楚。不要不說話。
20樓:林氏醫藥
不合適就繼續不要回資訊了,讓他徹底感覺你的意思就行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適可以提不合適。交往不需要禮貌。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說話不算話是什麼意思 他曾經許諾言了嗎
23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相遇沒有早晚,
時間之後,留下的是真朋友,
經歷之後,
有的人不會忘,因為捨不得;
有的人必須忘,因為不值得。
人海茫茫,如夢人生,
緣起緣滅,得失因果,
不必糾結,短短一生,
得一知己足矣!
知緣惜緣才得真緣,
將心比心才得真心!
人與人之間,總有邂逅;
心與心之間,總會生情。
一種感情,無關年齡,
只與傾心有染;
一種思念,無關距離,
卻可以海枯石爛。
新科劉廷式進士衣錦還鄉,為何求娶鄰家盲女?
24樓:歷來現實
有句話叫再美的愛情都熬不過歲月,再堅定的誓言都經不起考驗。
無論當初的約定多麼好,一旦人的地位發生改變,過去的海誓山盟都會煙消雲散,古今中外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
但歷史上也不乏堅守約定,矢志不渝的典範。宋朝的大學子劉庭式就是其中的代表,他遵守約定娶盲女為妻、對婚姻矢志不渝的故事為人稱道,流傳至今。
山東章丘的劉庭式是乙個勤奮好學的青年,知書達禮,尊老愛幼,見到長者不是彬彬有禮,面帶微笑;見到晚輩和藹可親,滿面春風。劉庭式還喜歡助人為樂,不管是孤寡老人,還是孤兒、乞丐都接受過他的幫助。
跟那些調皮的孩子相比,劉庭式可謂是鶴立雞群,非常耀眼。村裡人對這個小夥子也是有口皆碑、讚不絕口。給他提親的人絡繹不絕,誰不想跟這樣好的小夥子結為連理呢?
本來劉庭式父母不想讓兒子訂婚這麼早,因為兒子還在攻讀,怕影響了學業,也怕日後地位變了兒子不滿意了,會辜負人家姑娘。但又無法抵抗源源不斷的說媒大軍,索性就給兒子定了親。
劉庭式訂婚之後,更加努力學習,因為肩上又多了乙份責任,他不但要爭取考取功名來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而且要爭取將來有個好工作,給未來的小家庭打造乙個良好的生活環境。要爭取金榜題名,出人頭地。
很快就到了動身進京考試的時候,未婚妻前來給劉庭式送行,在村頭兩個人依依不捨,姑娘含情脈脈地說,哥哥考中了可別忘記妹妹,靠的成績不理想了妹妹也不會嫌棄。劉庭式深情地看了姑娘一眼,堅定地點了點頭,踏上了通往京城的路。
考試成績公布了,劉庭式果然不負眾望,金榜題名高中進士。
不久後,劉庭式意氣風發開始了回鄉的旅程。在路上他憧憬著美好的未來,找份好工作,讓爸媽享福。當然當然也沒有忘記自己深愛的姑娘,自己的未婚妻,他想回去後立馬完婚,讓新娘子分享成功的喜悅,過上幸福生活。
可是,回家後才知道姑娘患病成了盲女,清澈明亮的眼睛失去了光芒。
得知劉庭式金榜題名,姑娘的父母也高興不起來,因為自己的女兒已經成為盲人,肯定不能要求人家履行婚約,劉庭式的成功跟自己無關。但萬萬沒有想到,劉庭式不在乎姑娘的眼睛,堅持履行婚約。
姑娘的父母於心不忍,就建議他娶自己的小女兒。可是劉庭式對岳父說:您老說的什麼話,我是跟您大女兒訂婚,怎麼能夠忘記初心呢?
姑娘老人見劉庭式這樣執著,還能說什麼呢?於是就歡天喜地給把女兒嫁給了劉庭式。
那麼姑娘婚後的生活怎麼樣呢?四個字,非常幸福。劉庭式愛妻始終如一,無怨無悔。
多年後,妻子不幸先他去世,劉庭式非常悲痛,好多年沒有再婚。劉庭式的領導蘇軾勸他不要太死心眼,但劉庭式說一如夫妻百日恩,無法釋懷啊。蘇軾對這個下屬佩服的五體投地,心說這個人真不簡單。
劉庭式雖然是個古人,但他的行為對我們現代人也有積極的借鑑意義,乙個人也好,乙個企業也罷,都要有契約精神,忠於愛情,忠於事業,忠於合同。
假如大家人人都能這樣誠實守信,社會風氣才會和諧端正,整個民族才會向前積極發展。
25樓:談藝中國史
這是乙個俗套的故事,走上人生巔峰的高富帥重情重義,信守諾言,迎娶了昔日婚約一方的灰姑娘。題主的這個問題也十分好回答,因為劉廷式與他的未婚妻是按照宋代婚俗下草帖,下定帖,議下禮、下彩禮等環節一步步建立起的婚前關係。按照這個約定成俗且有法律保護的婚前合約來看,任意一方違背了約定,都要遭受鉅額的財產賠償和司法訴訟。
這並不是一件十分輕鬆的事情,在宋代一系列婚前交往中,存在這樣乙個習慣,如果男女兩方不放心媒婆的介紹而決定親自見面,當時叫做「相媳婦」,也就類似於今天的相親,且這個環節必須在下定帖後才可以。如果在相媳婦時,男子並不喜歡這個女人,意圖毀約,他就必須賠償至少兩匹絹。而一旦下才禮之後的男女任意一方毀約,所需要付出的代價是極其高昂的。
宋代**的工資確實很高,但劉廷式要賠償這筆鉅額款項仍然是左支右絀,因為宋代**本身的開銷也十分巨大。更何況他只是乙個沒有多少實權,類似於市長領導班子下的低階文員。他是無法承受這筆費用的。
當然,他更不想因為這次違約而對他的仕途名聲造成不好的影響。這是乙個積極想往上爬的小**必須慎重對待的問題。
以上的回答是黑化的,我們也可以按照那個故事的梗概和主流解釋作乙個光明的回答:劉廷式是乙個君子,是乙個正氣凜然的好**。他的妻子雖然是乙個盲人,可能長相也不出眾,但好在劉廷式並不在意(或許他是個臉盲),他從小就喜歡這個青梅竹馬的女鄰居,他們早早就立下了山盟海誓,不論貧窮富貴,生老病死,都要不離不棄。
兩種回答,大家各取所需即可!
26樓:文史哲趣味談
由於蘇東坡的頌揚,劉庭式娶盲女的故事得到了廣泛宣傳,他為什麼這樣做呢?主要是以下原因:
1、個人品德
劉庭式是個有品德修養、懂得禮儀的人。在他未考中進士的時候,劉庭式曾經「議娶鄉人之女」,有了婚約,但是還沒有聘禮訂親。按古代的婚禮制度,這種情況並不能算訂婚了。
後來劉庭式考中了進士,而那個女子卻因病而雙目失明了。
蘇軾像由於女子家裡以務農為生,非常貧窮,所以就不敢再向劉庭式提婚約之事,也有人勸劉庭式另娶盲女的妹妹為妻,劉庭式聽後笑著答道:「吾心已許之矣。雖盲,豈可負吾初心哉?
」於是,劉庭式最終娶了盲女為妻。婚後,劉庭式和盲女十分的恩愛。在調任密州通判後,他還把盲妻接到了任所。
這說明劉庭式已諾必踐,是個有品德修養的人。
示意圖2、初戀情深
劉庭式打算娶得是自己同鄉的女孩子,可以說他們以前認識,在北宋男女大妨還不是那麼嚴重的時候,他們可能有交流,說不定還是相知甚深。這樣的類似初戀的感情,對於用情專一的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經歷。那麼以後他會一直記著這些美好的回憶,不會輕易變心。
俗話說:男人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女人,就會越來越隨便;女人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人,就會越來越挑剔。白居易因為得不到自己同鄉的初戀情人,後來的生活越來越放浪,家裡歌姬養了乙個又乙個,都是在十五六歲的樣子。
《宋史》劉庭式傳
3、人生志趣
在調任密州通判後,劉庭式把盲女妻子接到了任所。後來,盲女在生了幾個孩子後去世。劉庭式十分悲傷,哀痛之情經年不減,一直不肯再娶。
有一次,蘇軾問他:「哀生於愛,愛生於色。子娶盲女,與之偕老,義也。
今君愛從何生,哀從何出乎?」
劉庭式答道:庭式曰:「吾知喪吾妻而已。
吾若緣色而生愛,緣愛而生哀,色衰愛弛,吾哀亦忘,則凡揚袂倚市,目挑而心招者,皆可以為妻也耶?」蘇軾聽了劉庭式的這番話後,深深地讚嘆說:「子功名富貴人也。
」劉庭式後來監太平觀,老于廬山,絕粒不食,目奕奕有紫光,步上下峻阪如飛,以高壽終。
蘇軾雕像
王安石有首詞:「我為靈芝仙草,不為丹唇秀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志趣,有人為了美麗的容貌、窈窕的身材,也有人為了人間真情、修身養性。
這算不算一種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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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十二年沒放下前男友,一直愛著,算不算一種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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